广州出土明南京工部尚书戴缙夫妇墓志考
2016-11-09陈鸿钧
陈鸿钧
广州出土明南京工部尚书戴缙夫妇墓志考
陈鸿钧
1957年初,广州考古人员在今东山梅花村南面的象栏岗发掘了一座明代墓葬,发现男女两具干尸。根据墓志记载,墓主是明弘治至正德年间(1488—1521)下葬的南京工部尚书戴缙夫妇。该墓是一座分室合葬墓,未曾被扰盗,墓主尸体在严密封闭的墓穴中成了干尸,这在温暖潮湿的南粤是少有的。还出土了少量木、金、玉质饰物及丝麻棉质衣被。[1]囿于当时的文物保护技术,墓主尸骨早已无存,丝织物亦损毁殆尽,唯墓石坚贞,至今无恙。[2]笔者于幽暗的文物库房中寻找到墓志石刻(图1、2),拂去封尘,辨读如下:
(图1)戴缙墓志
(图2)戴缙夫人周氏墓志
戴缙墓志
(志盖) 大明尚书戴公墓志
(志石)
尚书公讳缙,字子容,号云巢居士。其初南雄沙水镇人。宋有十承事者,迁于广,因家焉。公之始祖也,遂为广之南海人。历十世,有讳琏,由科目受广西罗城司训,即公之父也。以公贵,赠监察御史。公生于大明宣德丁未十一月十二日,少而聪明负气,游群庠,以易经领景泰癸酉乡荐,成化丙戌等罗伦榜进士,观户部政。丁亥受湖广道监察御史。清慎自持,执法不阿,遇事论列,不失宪体。出按贵州、苏松真、保定暨京畿城等处。所至政声烨然,卓有风裁,犹多惠泽及人。尝具疏言时事得失,有裨朝政,荷知于上。成化丁酉,特升尚宝少卿。戊戌,寻擢佥都御史。未久,擢右副都御史、右都御使,俱在院掌事。廉正立朝,振肃纲纪。成化癸卯转升南京工部尚书,莅位初而立部宿弊尽革,政治一新,民之趋事于部者称快,而时论尤归重焉。未几,以言前事有忤权贵,至是以公南迁,悉合力诬挤,遂罢职归田。公论多为不平,而公独泰然不介意。继以恩诏,许复冠带。家居训诲子孙,读书业儒,课诸仆本分生理,资裕家道,未尝一干于时。悠游林下二十有八载。正德庚午十月初三日以疾终,寿享八十有四。子男二,长曰昊,由科目任应天府通判;次曰昱。女三,长适耀岭乡邹仁;次适蒲宜巷陈介;次在室。孙男六,曰玄德、玄惠、玄忠、玄恕、玄思、玄恩。孙女实娘等六人,各适名家子。曾孙男二,曰孟孙、震孙。曾孙女三,俱在幼。公配周氏,以公贵封孺人,先公八年卒,葬于番禺县簸箕堡之象栏岗坐壬向丙之原。公至是始合葬于其右焉,乃正德癸酉岁十二月十一日乙巳之吉也。
周氏墓志
(志盖)大明敕封戴孺人周氏墓志
(志石)
孺人姓周氏,南海城北双井街旧族,周晚清次女。生而贞静端悫。大明正统十二年适于广城纸行街戴缙。勤俭治家,克相夫子。以夫任监察御史受敕封孺人。夫后官至右都御使、工部尚书,俱历官未满三年,不及封例。孺人生于永乐癸卯五月初九日巳时,终于弘治壬戌五月二十三日,寿八十。子男二,长曰昊,任应天府通判;次曰昱。女三,长天娘,适官窑耀子岭邹仁;次智娘,适广城蒲宜巷陈阶;次凤娘,在室。孙男玄德等七人,女亚实等七人。孺人临终嘱其夫并子孙曰:“我死之后,慎勿以金银首饰装我,恐为我后患。”瞑目,子孙遵其遗嘱,一以香簪素服,并无分毫金银首饰妆殓。弘治乙丑十二月初四日未时,葬于番禺县鹿步都簸箕堡,土名象栏头松子岗坐壬向丙之原。
据戴缙墓志所记,其生平履历如次:
宣德二年(1427),出生于南海县。
成化二年(1466),登进士及第。[3]
成化三年(1467),任湖广道监察御史。
成化十三年(1477),升尚宝司少卿。
成化十四年(1478),升任都察院佥都御史。
成化十五年(1479),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成化十七年(1481),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御史。
成化十九年(1483),升任南京工部尚书。[4]同年,罢职返乡。
正德五年(1510),卒,葬番禺。享年八十五。
凭笔者直觉和经验,如此显赫人物,在粤中公私典籍中定有记载,并视为乡贤而彰显之。但笔者的判断却是正误各半。
黄佐《广州人物传》成书于明正德初,将历史上广东先贤近200人分门别类,蒐集成传,为粤中较早且颇获好评的一部人物传纪,该书未辑戴缙其人。
郭棐《粤大记》约成书于明万历十年(1582),为粤中又一部明人编撰之人物类书,亦未辑戴缙其人,而辑有其父戴琏。文云:
戴琏,字汝器,南海人。夙禀颖悟,为郡庠弟子员,一时名公咸以远大期之。素有诗名,所同游者如关誉、文旻、涂辙辈,皆蜚声吟坛。寻领正统戊午乡荐,登己未乙榜,授罗城训导,仅二载卒,时称清节先生。子缙,工部尚书。诸孙咸彬彬有绳武之志。[5]
此后清道光《广东通志》、道光《南海县志》、光绪《广州府志》所记咸同,皆袭录《粤大记》。仅云“子缙,工部尚书。”
在诸种粤地方志中,仅道光《南海县志》有戴缙记载。文曰:
戴缙,字子容,号云巢,(戴)琏长子。景泰癸酉乡荐,与弟紘、纨同会试都中,人称三凤,邱濬为三凤歌赠之。紘登乙榜,缙归潜心易学,寻登成化丙戌进士,授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巡永平、河间、苏松常,镇贵州等处。除奸剔蠹,执虐民之豪,蠲柴夫之钱,势宦私贩,置之于法,九载政成。陈弭灾保治六事,曰亲大臣、严考察、谨兵备、禁倚势、重风宪、恤饥民,转尚宝司少卿,升右佥都御使,奉命使朔北。再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正己执法,寻擢北京都察院右都御使,谳狱平恕,发太仓粟四十万石赈京师,民立碑纪事。晋南京工部尚书。缙平生喜为诗,著有《云巢诗稿》及疏草诸文集,年八十四卒。[6]
而《广东通志》和《广州府志》却不为戴缙立传,仅在其父戴琏传后附说:“子缙为南京工部尚书。”光绪《广州府志》且加案语:“南海志戴缙另有传,阮《通志》删之,今从阮《通志》”。
另于粤中集部文献诸如《广东诗粹》、《岭南风雅》、《粤东诗海》、《岭南诗存》、《岭表诗传》等均于戴琏、戴缙有简单介绍,但云其字号、籍贯、职官及著述而已。
这样一位显宦,省、府两志为何故意要删去他的列传呢?其中必有隐情。
再查寻正史。《明史》无戴缙本传,其事散见于《明史·宪宗本纪》、《商辂传》、《项忠传》、《汪直传》,《明史纪事本末》、《明鉴易知录》和《国朝献徵录》也有综合的记述。这些记载谈及戴缙,都无一例外地将其与成化年间关于西厂兴罢及太监汪直擅权贬黜事宜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戴缙与这场政治斗争有关联,但又不是斗争运动中的中心人物,而属边缘人物,他站在太监汪直一边。
西厂,明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成化十三年(1477),由宦官汪直提督其事,所领缇骑倍于原宦官特务机构东厂。自京师至全国各地,随意侦伺官民隐事,罗织罪名,有生杀之权。曾因群臣反对暂罢,数月后即复如初。十八年(1482),复因群臣反对而罢。正德元年(1506)复置。以宦官刘瑾亲信督领。五年(1510),刘瑾被杀,遂罢。
明朝在永乐年间已开始利用锦衣卫和任用太监组织的特务机构东厂镇压官民。至成化间宪宗朝又再设立西厂,胡作非为,甚于东厂,朝野上下弥漫着恐怖气氛。鉴于西厂的所作所为,内阁大臣商辂兵部尚书项忠等部院大臣联名弹劾汪直与西厂。在巨大的压力下,宪宗不得已,宣布关闭西厂,派怀恩当面向汪直宣读罪状。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只是把汪直调回御马监,西厂的侦缉人员归还锦衣卫。
正当朝廷上下、京城内外欢欣鼓舞之际,形势急转直下。宪宗只是在表面上指责汪直,内心仍一如既往地对他眷顾,秘密指示他侦查外间动静,伺机恢复西厂。这时戴缙已做了9年监察御史,秩满不得升迁,于是便走太监的门槛,迎合皇帝的意旨,上书称颂汪直的功德,主张恢复西厂。《明史纪事本末》记戴缙奏言:
近年灾变洊臻,未闻大臣进何贤,退何不肖。惟太监汪直厘奸剔弊,允合公论。而止以官校韦瑛张皇行事,遂革西厂。伏乞推诚任人,命两京大臣自陈去留,断自圣衷。[7]
此言正合圣意,宪宗抓住时机,立即宣布恢复西厂。从五月罢西厂,到六月复西厂,不过区区一个月而已。
西厂一恢复,汪直气焰更加嚣张,指使亲信罗织项忠、商辂的罪名。结果,项忠革职为民,内阁大学士商辂辞官回乡。其他臣僚皆禁声。从此,“士大夫俯首事(汪)直,无敢与抗者矣”。[8]而力挺汪直的御史戴缙,却青云直上,晋升右佥都御史之后,又升为副都御史,再升为都御史,成为都察院的一把手。
敏感的言官们仿佛嗅到了某种气息,接二连三弹劾西厂“苛察”,有违国体。宪宗接受言官的意见,宣布罢废西厂。
成化十九年(1483)六月,汪直被降职为南京御马监太监。如今南下,所过州县,有司避之唯恐不及,较昔日飞扬跋扈之情景,实天壤之别。
巴结汪直而飞黄腾达的官员,纷纷落马。威宁伯王越削夺官爵,发配安陆州;兵部尚书陈钺、工部尚书戴缙、锦衣卫指挥吴绶,革职为民。
《明史》卷十四《宪宗本纪》曰:
宪宗十九年秋八月壬申,谪汪直为奉御,其党王越、戴缙等贬黜有差。
这就是墓志所说的“以言前事有忤权贵,至是以公南迁,悉合力诬挤,遂罢职归田”的真相。
戴缙因此声名扫地,明人焦竑《国朝献徵录》卷五十二《南京工部尚书》(约成书于万历中叶)即论曰:
戴缙性行素不端,及在台,不持风纪,惟趋附权势,以躐华要而名检荡然。……缙以九年满不得升,首媚汪直,为之鹰犬,陈言汪所行皆公,不宜革罢。汪即奉命,仍旧刺事,遂升缙尚宝司少卿,传闻四方,无贤愚贵贱皆唾骂之,以缙为罪魁也。十四年汪直荐缙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十五年又荐升右副都御史;十七年又荐升右都御史。在台中益甘心直党,纲纪扫地。十九年升南京工部尚书。本年汪直失势,台谏交劾,黜为民。
3) 原《办法》仅对四级及以上航道的通航船舶做出规定。因此,根据浙江实际情况,研究界定在四级航道以上。
又《明史》卷一九二《宦官·汪直》曰:
御史戴缙者,佞人也。九年秩满不得迁,窥帝旨,盛称(汪)直功。诏复开西厂。……
缙由御史不数年至南京工部尚书,无他能,工侧媚而已。
对这场政治改革,《明史》说是“中外大悦”,《明鉴易知录》说是“中外莫不快之”,而墓志却说是“公论多为不平”,“独泰然不介意”。
既然明人和正史已对戴缙作了定论,如此“败德”之人,自然不能视为“贤达”而载诸志乘,则无怪乎地方志书对其人或阙而不载,或略纪之。这也是后世读志用志者须当留意之处。这也是至于其孝子慈孙之买文谀墓之举,则又另当别论。
而清道光《南海县志》记述戴缙其人较详尽,或许是为尊者讳之故,所记但言其功绩而已。若果所记不误(笔者相信是真的),则戴缙平生为官,也曾做过一些利国利民的好事,尽管这是为官者应尽的本分。
戴缙妻周氏,依其夫戴缙之官阶——南京工部尚书(正二品),按律可诰封“夫人”之号,但因其夫“俱历官未满三年,不及封例”[9],仍袭“孺人”封号。周氏遗言:“我死之后,慎勿以金银首饰装我,恐为我后患。”经发掘其夫妇墓,窆中殉物,除随身穿裹丝绸品外,只有少量木、玉饰物,最贵重的只有戴缙口中的一粒黄豆大小的金珠。如此看来,或可言俭朴,又或许有所防备。
注释:
[1]广州市文管会编《广州市文物志》第二篇《墓葬·宋元明墓葬·戴缙夫妇墓》,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1990年。
[2]该墓两室的前后各置墓志1合,共4方,均用黑石刻制。每两合墓志的文字完全相同。一座墓同时用两合长方形及正方形不同形状式样但文字相同的墓志,在明墓中甚为少见。
[3]原置于广州府学明天顺六年(1462)《进士题名记》碑有戴缙之名,云“丙戌科 成化二年。戴缙,南海县人,任监察御史、南京工部尚书。”(见陈鸿钧《广州一方明代进士题名记碑》,刊《广州文博》六期,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戴缙于成化二年(1466)登丙戌科进士之事,还见载于明郭棐《粤大记》卷五《科第·明进士科》。
[4]明太祖洪武帝建都南京,即设六部官制。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移至北京。南京留置礼、刑、工三部,均加“南京”二字。仁宗即位,去“南京”二字,并增吏、户、兵三部于南京,复原六部之制。正统六年(1441),复定北京为京师,南京六部前各加“南京”二字,遂成定制。明成祖朱棣为巩固皇权,迁都北京,但又不好改变祖制,在南京保留了原中央机构,又在北京成立新的中央机构。在南京的六部称“南六部”,与北京六部相比人数要少许多,权力也小得多。中央两套机构并存,在中国官制史上,为明代特有,也少不了权力之争。
南京工部,成祖永乐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正二品)一人、右侍郎(正三品)一人。
[5](明)郭棐《粤大记》。
[6] 清道光《南海县志》卷三十五《列传四·戴缙》。
[7]《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七《汪直用事》。
[8]《明史》卷 《商辂传》。
[9] 所定封号,有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等名目,随其夫及子孙的官品而别,如明、清以五品官妻、母封宜人。另可参《宋会要辑稿》卷50“仪制”;《续通典》卷38“内官”;《清通典》卷40“文武官阶”。
(作者单位:广州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