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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加强兵团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的创新

2016-11-07文婧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8期
关键词:法治实践创新

文婧

【摘 要】 文章阐述了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四个必然要求,分析了兵团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创新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 创新;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实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宗教领域中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显现,宗教工作面临更多新挑战、新考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法治化进程迈入新阶段。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要改变过去常用的行政思维和行政方式,应当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立法,切实规范管理,进一步严格执法。实现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创新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是促进宗教和谐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新疆维稳工作面临严峻的复杂形势,2014年“4·30”“5·22”、“7·28”“7·30”、2015年“9.18”等多起发生在新疆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重大伤亡,我们更要充分认识到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反暴、防暴斗争十分严峻的背景下,必须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新管理方法,促进宗教和谐,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一、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四个必然要求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推动宗教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的必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对新疆做好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的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1、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面向最广大的信教群众。因为宗教工作面广量大在基层,信教群众在基层,宗教场所在基层,宗教活动在基层。因此,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

2、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是全面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必然要求

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央制定的《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在新时期,宗教工作要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不断突破。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顺利开展宗教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宗教和谐和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

3、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份在新疆调研时就明确指出:“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向全党提出的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正确看待新疆群众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前提。信教群众也是群众,是我们党可以团结和依靠的力量,党同信教群众也是血肉关系。要把广大信教群众真正当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力量,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

4、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是新疆推进“去极端化”的必然要求

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是依法治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疆方略,健全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法规。落实“四管两制一负责”制度,用制度管人、管寺、管活动,推动宗教事务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等方式,坚持分类指导,用好“五把钥匙”,才能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由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在以“三化”建设和城镇化为推手的大背景影响下,社会价值选择出现了多元化的特征;十二师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使许多的农民开始了城镇化生活;互联网信息化的到来,网络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些因素使新时期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呈现的新特点:首先,从管理对象看,信教人员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学生以及高学历信教人员增多,活动区域由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发展,城乡结合部宗教工作任务加重。其次,从管理环境看,宗教传播途径发生新变化,网络在宗教传播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境外宗教渗透加剧,从单纯宗教领域向文化、经贸、旅游、外事等领域发展;宗教内部矛盾凸显,个别宗教团体不团结,宗教内争权夺利等问题出现;个别地方存在认识误区,热衷利用行政手段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导致变相传教。再次,从管理任务看,工作量大幅增加,有些地方信教人数已经是改革前数倍;非法宗教活动增多,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重点难点问题多,伊斯兰教地下讲经点等等问题都越加突出。

兵团十二师位于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总人口7万多,由14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总人口26.8%,其中三坪农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1%;头屯河农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43%;五一农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37%;一○四团少数民族占总人口16.6%。各大团场多民族聚居的现状和“三化”建设不断推进,使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面临许多的新问题:

1、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和尖锐性

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伊斯兰复兴运动,致使新疆出现了宗教反弹、宗教狂热,最终导致非法宗教活动泛滥,非法宗教活动又助长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境内外“三股势力”趁机兴风作浪,煽动、制造了一起起骚乱事件。2013年4月23日和6月26日,在巴楚县、鄯善县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2014年4月30日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爆炸案件,以及“5·22”乌鲁木齐公园北街早市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充分暴露了“三股势力”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和暴力恐怖犯罪凶残本质和险恶用心。暴力恐怖犯罪不仅严重地漠视人权,侵犯人权,其野蛮行径,而且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2、城镇化过程中的宗教场所迁建问题

随着兵团“三化”建设的发展,十二师各大团场都加快了城镇化发展的步伐,实施连队整合,建设保障性安居房,五一、三坪、头屯河农场职工先后搬迁入住到了农场保障性住房。而随着连队整合步伐加快,职工搬入保障性住房后,无法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日常的宗教活动,宗教场所的迁建问题就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于以前连队分散,宗教场所较多,集中入住保障性住房后,就面临多个宗教场所合并、宗教人士安置等等相关问题。

3、标准高和管理水平滞后的矛盾

宗教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管理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政策把握、法律运用、教育引导等综合能力。但是,目前十二师各团场宗教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总体水平不高、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与担负的任务不适应等问题。各团场都没有专门负责宗教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对宗教工作的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例如,个别领导和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宗教工作中的“落实政策”,放松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个别基层干部不懂宗教政策,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伤害了宗教人士和信众的宗教感情。“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都导致个别干部在处理宗教问题是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4、任务重和管理力量薄弱的矛盾

宗教管理部门人员编制不足,而宗教事务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又都在基层,没有人,各项工作都难以开展。十二师各团场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力量非常薄弱,各团场负责宗教工作的领导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基层宗教管理部门更是缺人手、缺经费、缺交通工具,宗教管理部门人员还要肩负社区安全,维稳值班等多项工作,长期的值班戒备使工作人员疲惫不堪。由于人员经费和技术设施的匮乏,对于网络传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等等问题无法有效监控,更没办法及时有效的处理管理上存在的一些盲点。

三、加强和创新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地处乌鲁木齐的十二师必须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兵团安边固疆的稳定器作用;加强组织管理,强化保障,建立统一领导、共同指挥的反恐维稳联动机制。在维护新疆稳定的同时,针对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最新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着力推动依法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气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宗教管理的新思路,着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工作。

1、创新管理理念,找准宗教事务管理创新的切入点

新时期,宗教工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十二师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在思想观念上,要逐步适应宗教工作的发展,更新社会治理理念,逐渐从过去“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通过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使宗教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三级责任制”建设,着力解决“三级网络”不健全、“三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各个团场都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机制,着力落实“三管、两制、一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团场宗教工作网格化体系建设步伐,做到源头治理。同时还需要加大对团场、连队宗教干部培训的力度,使培训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完善目标考核体制。

2、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宗教事务管理创新的主体作用

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党校阵地,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宗教工作培训,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团场、连队宗教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注重爱国宗教团体队伍建设,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引导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力度。在师、团两级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国家、自治区、兵、师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15年十二师共推荐21名宗教人士参加统战部、民宗局等各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卧尔兹演讲比赛等。

3、转变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宗教事务管理创新的根本途径

要从为民、务实、清廉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坚持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宗教人士交朋友制度。真正了解宗教人士的思想动向和政治倾向,对他们的生活给与关心和照顾,十二师各团场积极争取解决宗教人士及其家属职工身份,解决宗教人士养老保险和医疗等问题,落实宗教人士补贴、学习培训等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后顾之忧,引导宗教人士为十二师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到信教群众中间,倾听信教群众对宗教工作部门的意愿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信教群众反映的问题。

最后,全师上下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过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正确处理宗教关系,努力使宗教活动与政府的管理行为在一个和谐有序的氛围进行,减少不必要的误解甚至摩擦,保护好宗教信仰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使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政府、群众和宗教互动的依法管理模式,并结合《十二师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十二师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十二师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十二师宗教活动走向法治化轨道,发挥宗教界正能量,助力实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 中国宗教法规政策读本[M].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

[2] 宗教事务管理条例[Z].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

[3] 王作安.中国的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

[4] 丁茂战主编.我国政府社会治理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5] 吴春云,田国军等.整合宗教活动场所促进宗教和谐—以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为例[J].兵团党校学报,2015.2.

【作者简介】

文 婧(1987-)女,新疆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党校讲师,硕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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