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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

2016-11-05卢冶

山花 2016年16期
关键词:切斯特都市现代性

西方侦探小说与现代城市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深刻。这种自19世纪以来即广受欢迎却又被高雅人士所鄙视的通俗文学,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张力与玄机——破案和解谜,正是现代生活自我折射的压力焦点。

与通常的印象相反,侦探小说的存在“意义”,并非揭发现代人的罪恶。甚至可以认为,它是最早为现代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说——城市性——正名的文学体裁。这是一种戴着假面具的文学,它应和了卢梭的话:现代文明并非消灭了野蛮,而是将它转化为某种诗学的表皮。侦探小说,是“城市文明与现代性”这一主题中浮现的最突出的文学症候。现代性与传统、古典、自然之间,是断裂,还是传承?福尔摩斯们回答:是架设在一座梦的浮桥之上。

世纪之交的城市生活涌现各种奇观,即使是那些贬抑它的作家和诗人也不得不为它目眩神迷。新的城市经验急需一种赋予其价值、意义和美学的话语。波德莱尔在《论现代生活的英雄》中高唱现代生活的崇高和史诗性并不逊于已经消逝远去的古希腊伟大传统,所以现代人自有其美。而另一位“宝库型”的学者,集神父、艺术家、记者、评论家、小说家等诸多头衔于一身的英国人G·K·切斯特顿(1897-1957)则写了一篇毫不逊色的“都市寓言”——《为侦探小说辩护》,乃用来说明,有一种新的通俗文学类型——侦探小说,就是为了证明这种都市之美而诞生的。这种体裁,是通俗文学中最早和唯一的表现现代生活之诗意的形式。这是一篇建立和保卫现代都市传奇的檄文与奇文,同时是侦探小说自身的宣言,其对现代城市生活的寓言和预言性,堪与波氏比肩。切斯特顿认为,正是现代城市的“古典性”使这种通俗文学应运而生,也正是侦探小说“发现”和证明了现代城市与古典世界“前世今生”的关系。很明显,切斯特顿为侦探小说/现代城市辩护的方式,恰恰与波德莱尔一样,是通过征引神话、古典文学、森林(自然)、乡村等意象来完成的。为了证明急功近利、庸俗不堪的城市不仅适合居住、更具备永恒的价值,首先让它与刚刚挥别不久的“传统”靠近,是最初、最重要的一步。

于是,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上半叶,在伦敦、东京或上海“大隐隐于市”的侦探主人公,不是贵族世家的后裔、神父、维多利亚时代的老古董就是富于品味的文化人。福尔摩斯的鹰钩鼻与波洛的蛋形头——贵族的漫画形象与城市新兴的市民阶层保持了一种弹性的距离,一种城市对古典时代既揶揄又怀恋的双重态度,以及现代知识自我表达时的谨慎心情。

正是成熟的资本主义工业社会,需要使古典世界在新的条件下复活。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被称为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又称“古典解谜时代”。而谜团,才是现代性的“初始情境”。作为一种断裂性的经验,它面向“过去”时的表情首先体现为一种惊诧。

侦探小说表明,都市美学与都市怪谈之间一开始就是一种自我投射的关系:现代都市必须像神话一样古老、像自然一样伟大,像乡村一样富于人情,有无穷的秘密可发掘。据说城市居民没有传统,绝对务实,然而,宣称上帝已经隐去,为时尚早。在宗教与人性的复杂性方面,19世纪以来的侦探小说简直是该隐与亚伯的“现代版”。它将心证与实证融于一炉,巧妙地将尚在“成长期”的现代科学与神学话语掺在一起,为这一广受欢迎却遭到贬低的次生文类注入了某种哲学意味。以爱伦·坡、柯南·道尔、G·K·切斯特顿、约翰·狄克森·卡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人为首的“黄金时代”小说家,操弄舞台上的杀人游戏,为神秘现象呼唤合理解答,试图证明现代生活依然与古代宗教和轮回观念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简言之,这里有一个悖论:现代城市为确保自身的合法性,先要将自己符咒化。想一想侦探小说中那些激动人心的开头吧:一位惊魂未定的良好市民闯入私家侦探的事务所,开始讲述他/她所遭遇的“不同寻常的怪事”。切斯特顿本人就对他的宣言身体力行,在他的首部短篇小说集《奇职怪业俱乐部》(1905)中,酷爱三色菫的布朗少校惊见花圃上写着:“布朗少校去死!”(《夺命三色堇》);严谨睿智的人类学教授在家中离奇诡异的不停跳舞(《查德教授之舞》);在他最负盛名的《布朗神父探案集》中,不可思议的现象更是数不胜数,雪地上不留一丝痕迹,仿佛白魔法师驾飞毯而来(《带翅膀的匕首》)。

以上,正是所谓平淡无奇的城市生活发出的秘密信号。侦探的任务,就是破解密码,驱散“怪力乱神”的阴影。在侦探小说的早期阶段,构成符咒之物经常被证明是某种“他者”:如侦探小说之父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中,让母女俩死于非命的密室惨案的罪犯是一只猩猩。切斯特顿的《特种房屋中介》里,一个被认为是骗子的退伍少校所写下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址,却被侦探——前皇室大法官格兰特·巴兹尔,这位“理智,宽容,博学的神秘主义者”证明是真实的:因为少校就住在城市中心的一棵树上。由于人们对都市日常中仍然存在的自然风景“熟视无睹”,竟无人发现“眼皮下的合理事实”。

自芥川龙之介以来,“舞动的纸张”就成为日本都市奇谈中的经典意象。在长达半个世纪里,将自然视为都市中的震惊一刻,将神话附着在科技理性主导的大都市之中的都市怪谈,是从日本到欧美看待资本主义新兴城市的一个基本的文学方式,它尤其受到印象派画家、波德莱尔的游荡者和侦探小说家的欢迎。

这是一些被缩减、被转喻的“自然”。都市传奇引用并改造了自然意象,将它们规划于一些奇诡的场景和气氛之下。侦探小说家尤其喜欢这些怪谈,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1969)、约翰·狄克森·卡尔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1936)到21世纪的保罗·霍尔特向古典主义前辈致敬的《赫拉克勒斯的十二项丰功伟绩》(2005),森林、女巫、动物、古堡、童谣、神话,种种奇谈怪论,在“平淡”的都市生活中陡然现身,难免令人心悸。

打造城市中梦魇一般的传奇时刻,不仅是彼时侦探小说的特点,也是各种通俗文学的总体特征之一。史蒂文森的科幻名作《化身博士》和法国人卡斯顿·勒胡的哥特小说《歌剧魅影》(作者勒胡也写作侦探小说,而本作却仍然属于“哥特小说”的范畴)无不证明,现代生活的“诗意”在于借用“传统”营造梦魇一样的眩晕感。然而侦探小说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比任何其它体裁都热衷于“建魅”和“解魅”。

在侦探小说里,城市像自然一样神秘,但这种神秘却是可以解读的。爱伦·坡最先创造了自负的侦探杜宾,他智力超人观察入微,料事如神,旁边还有一个笨蛋助手相伴。令警察如堕雾中的案情,杜宾破起来却轻松悠然,临到解谜时,洋洋自得地解说一番。福尔摩斯更拥有广为人知的“魔法”:在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尚未开口前,他就推断出对方的职业、经历甚至困扰。而切斯特顿之所以是博尔赫斯最为欣赏的小说家,正是因为他致力于“在一个杂乱无章的时代里拯救秩序。”侦探小说中的城市以自然点缀自己,是为了让它给出承诺,为了把它置于自己的规划之下。

继柯南·道尔之后,“黄金时代”涌现的作家无不纷纷打造都市中的“侦探美学”——切斯特顿的布郎神父、奥希兹女男爵的“坐在角落里的老人”、欧内特·布拉玛的盲侦探卡拉多斯、奥斯汀·弗里曼的“微物侦探”桑戴克、福翠尔的“思考机器”凡·杜森教授……这些侦探破解新兴的工业城市之谜,在下水道中也能看出美感——启蒙理性将自身内化为一种美学体验,并以诗学的视角打量“都市”这一现代性图景。

从最直接的历史语境中出发,切斯特顿背后是显然源自理性主义的乐观情绪、城市乌托邦的宏伟梦想,恰如彼时大英帝国如日中天的地位。欧美侦探小说的“黄金时期”,同时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殖民帝国事业的辉煌期,侦探是这个时代新的上帝:谜题早已解开,全盘的棋已下完,只是需要在读者眼前将其打乱而已。

如果说,严肃的现代主义作家展现了对都市的矛盾态度,那么侦探小说则通过“日常与传奇”的辩证法来激发现代人对城市生活的信心。它首先是对现代学科分化的一种反应:科学实证和想象的方法、都市律法与道德的协商性(公平性),都隐藏在侦探小说的结构、人物设置和谜题解答之中,就此而言,侦探小说可谓与现代城市控制论关系最为密切的文学类型。

案件,或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是债与偿、因与果的符号性循环。与充满焦虑闯入事务所的委托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侦探们的洒脱与旁观:这并非因为他们之间是冷冰冰的雇佣关系,而是因为侦探着眼点的奇特——他并不沿着委托人的情感线路走,他发现和注意的一定是委托人不去关注的东西——那些构成“符咒”的不协调的东西。还是在那篇“辩护辞”里,切斯特顿说,侦探小说“尽管处于卖弄学问和装腔作势的胡言话语声中,但它不愿把此时此刻看做平淡无奇,或把普通事物看做一般东西。”

侦探小说为什么迷恋血腥?谋杀是黄金时期侦探小说家最津津乐道的题材,而侦探小说在大众中受欢迎的程度则证明,虚拟的谋杀绝不仅仅是满足于感官刺激的杀人游戏。它不但与现代法律和伦理的争辩相关,而且,对于显示“城市控制”的信心而言,谋杀是最具有难度的事件,这种难度同时具备了物理和伦理的魅力。现代以来复杂的城市生活所带给人们的“希望”与恐惧等诸多内外危机,往往只能以“谋杀案”般的强度才能盛装与疏导。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些侦探小说蓬勃发展之际,同样遵循着“透视法”原则的现实主义小说却衰落了,取而代之的是乔伊斯式的现代主义。切斯特顿的“现代都市”将古代史诗当作城市新的梦想,而艾略特则将城市视为神话末端的荒原。正因如此,我们才可能为古典主义侦探小说的“做作”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侦探小说之所以更具“深意”,是因为它诞生于现代性自我反射的压力,是现代与传统之间“歪曲的枢纽”(狄克森·卡尔小说名)。它的症候,集中体现在那华丽的“暴风雨山庄”之中。

一个世纪以来,侦探小说比其它任何文学体裁都更“全面”地反映了现代城市生活所创造的不可思议的时空体验: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命案目睹记》中,一位老妇人在飞驰而过的列车中,在两辆列车平行行驶的瞬间看到了对面车内的谋杀景象,金融和技术手段对城市的全面控制则为时空的利用创造了犯罪动机——死亡时间几小时的差距关系到遗产分配,于是,尸体的状态与位置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多罗西·塞耶斯《贝罗那俱乐部的不快事件》),火车信号灯的失控导致的事故其实是一场以股票行情为动机的“无差别谋杀案”(奥希兹女男爵《角落里的老人》)。

不过迄今为止,这还是一个西方故事,或者关于西方的故事。而当我们探讨中国的现代性—城市性,是否也有一个“侦探与空间”的故事可讲?侦探小说在19世纪以来现代中国的起伏,同样是一个富于魅力的谜题:侦探小说为什么在中国“晚清现代性”的通俗文学中数量最多、质量却最差? 为什么在沉寂了近一个世纪后,中国大陆忽然开始了译介、引进、模仿西方和日本侦探小说的热潮?为什么在粉丝们眼里,汲取了“世界精华”的中国“原创”侦探小说却仍“像命案现场一般惨不忍睹”?……或许,在全球化时代,追踪现代中国的“侦探事务所”和“暴风雨山庄”,也是中国的文学、文化研究者需要探讨的命题。

作者简介:

卢冶,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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