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贫困
2016-11-02
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7000万的贫困人口脱贫是应有之义。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扶贫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它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遥想中华民族曾经的积贫积弱,以及现在党和国家对消灭贫困的政治、社会动员,我们感佩不已。贫困是最尖锐,也最难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它常常阻碍一个社会结构自我提升。解决贫困问题,乃是一举改变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社会的生存条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贫困的原因很复杂。消灭贫困,既需要高度的政治责任,领会中央精神,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思考和摸索,焕发扶贫的创造性和活力。扶贫的指导思想、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执行实践、多维思考,是扶贫取得重要成果并维持、提高的重要保证。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贫困同时是一个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它在既定的社会结构中,具有一种“社会剥夺”和“自我剥夺”的特征,既会自我传递,又会产生值得重视的社会后果。所以,不能仅仅就贫困看贫困,而应看到贫困人口在心理上的变化,以及整个社会和贫困人口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我们必须结束贫困的“社会剥夺”和“自我剥夺”的逻辑。
贫困既是一个问题,扶贫过程也会产生一些社会问题,这一点尚没有引起重视。但它是存在的,基层的情况千差万别,扶贫时对政策的一些执行,都需要调整当地的利益结构和社会关系,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在同时解决贫困问题以及因解决这个问题所产生的其他问题。
最终影响到扶贫和扶贫效果的其实是一些非收入因素,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了贫困人口缺乏改变贫困的能力、手段和机会。消灭贫困并不仅仅是消灭贫困的状态,而是要消除它的土壤,它产生的逻辑,导致它产生和累积的制度及社会因素。对很多贫困人口来说,帮他们一点并不难,难在要让他们在既定制度和社会环境中获得真正的能力提升,并通过改变自己在制度和市场中的地位来改变自身的经济状况。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8月在青海调研时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改变贫困,消除贫困,我们已经准备好了迎接这个巨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