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导则中机场噪声影响评价问题研究
2016-11-02李冉李春蓓
李冉,李春蓓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29)
声导则中机场噪声影响评价问题研究
李冉,李春蓓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0029)
依据机场行业发展趋势和飞机噪声影响评价工作实际特点,结合近年内完成的新建、改扩建、枢纽干线及通用等类别典型机场噪声影响评价案例,对现行声导则中包括噪声评价量、评价时段、噪声评价范围、等级确定、现状评价以及噪声预测及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提出研究多样化的机场噪声综合治理思路,旨在为声导则修订和优化提供参考,更好地指导机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实践。
声导则;机场噪声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以下简称声导则)[1]自2009年发布至今,较好地指导了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工作,但由于机场行业自身特点及项目的差异性,在评价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性。根据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体现出的弱化行业技术导则、强化环境要素导则地位的趋势,更需要要素导则针对各行业均能给出较好的指导。依托多年机场噪声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案例,对声导则中机场噪声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分析,旨在对声导则的修订和优化提出一定建议和意见。
1 声导则现存问题分析
1.1机场噪声评价标准和评价量问题
根据2009版声导则,机场噪声评价依据《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2],评价量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
LWECPN虽然是国际民航组织推荐的机场噪声评价量,但除我国外,仅有少数国家仍在使用这一评价量。由于评价量的物理意义(感觉计权、纯音修正)等原因,难以像公路、铁路等交通噪声评价量(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噪声评价量)一样较为直观地描述噪声影响程度,并且无法和现有环境噪声标准及大量噪声科学研究工作接轨,同时难以借鉴民航发达国家的飞机噪声管理经验。
1.2机场噪声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问题
1.2.1机场噪声评价等级问题
现行导则中,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一般分为三级,根据涉及的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前后的声级增量以及影响人口的增加程度进行判定。对于机场项目,导则给出的判定方式存在以下问题:
(1)“前后增量法”明确了声级单位为dB(A),从评价量和评价体系上决定了这一方法不适用于机场噪声评价等级的确定,尤其对于新建机场,由于现状噪声评价量和预测评价量属于不同体系,无法进行增量对比。同时,增量法中提出的增量程度存在歧义,未明确是采用“至少一个敏感点增量达到限值”还是“全部敏感点增量达到限值”作为判定依据。
(2)“人数增量法”中的“人数显著增多、人数增多较多、人口变化不大”描述方式属于定性方式,对于判定等级缺乏指导性。
1.2.2机场噪声评价范围问题
根据导则要求,机场噪声评价范围依据评价等级确定。一级评价,一般取跑道两端各6~12 km、侧向各1~2 km的范围为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应根据飞行量计算到LWECPN为70 dB的区域。二、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导则对于评价等级的判定缺乏指导性,因此目前机场项目一般都判定为一级评价,由此确定的评价范围一般为:支线机场跑道两端各6 km,两侧各1 km;干线机场跑道两端各8~12 km,两侧各1.5~2 km。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此确定的评价范围基本可以满足机场噪声影响评价的要求。对于支线机场,该范围偏大,但考虑远期等值线范围,仍较为适用。但对于特大型机场和通用机场,还存在一定的调整必要,详见案例:
(1)案例一:北京新机场工程
北京新机场是目前全世界单期工程建设规模、飞行业务量最大的机场项目,建设目标年飞机起降62.8万架次,日均超过1 700架次,一次性建成4条跑道(远期增加至7条跑道)[3]。根据预测结果,导则中规定的12 km评价范围上限已经不适用于本项目,由图1可见,本项目划定的噪声评价范围为两端15 km,对于承担起飞量最大的侧向跑道,将其评价范围扩展至跑道端外20 km。[4]
图1 北京新机场噪声评价范围Fig.1 Noise assessment scope of Beijing New Airport
(2)案例二:神木通用机场工程
陕西神木机场不属于运输机场,主要功能为农用及救援等,该类机场一般跑道较短、飞行活动不定期、单机源强较小。该机场目标年起降量为1 860架次,跑道长1 800 m,按最低限两端6 km、两侧1 km划定评价范围。根据预测结果,70 dB等值线位于跑道两端200 m、两侧200 m以内。噪声评价范围见图2。[5]
图2 神木通用机场噪声评价范围Fig.2 Noise assessment scope of Shenmu General Airport
1.3飞机噪声现状评价方法问题
导则中关于机场噪声现状评价的最主要问题是未针对机场项目特点给出现状评价的具体要求,只明确了改扩建机场飞机噪声现状监测布点个数。由于2009版声导则未明确飞机噪声现状评价的具体要求,因此本文对扩建机场的现状评价实际工作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思路及步骤如下:
(1)飞机噪声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根据跑道数量、航空业务量和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布设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及计算方法:依据《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88)[6],在各监测点处同步监测一天内经过测点的每架飞机的Td、LEPN、LAmax,结合机场当日飞行情况,计算求得各测点的LWECPN。
(2)监测点模型拟合验证
采用INM模型,依据监测周期内的飞行情况,对监测结果进行模型验证计算。若各点监测值与计算值误差均小于3 dB,说明监测结果可靠,模型参数选取恰当;若超过3 dB,则需进行误差原因分析,作为识别监测问题或调整模型参数的依据。
(3)现状飞机年日均噪声水平计算
由于飞机噪声监测工作很难实现覆盖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且受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监测日的噪声水平可能无法反映全年日均噪声水平。因此在现状评价中,还需收集最近一个自然年的全年飞行数据,利用INM模型进行年日均飞机噪声影响水平计算,得出现状年飞机噪声等线图。
(4)敏感点飞机噪声现状分析与评价
对于改扩建机场,对敏感点噪声的模型计算值进行对标分析。居民敏感点一般执行75 dB的标准,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执行70 dB的标准,并分析受影响人口户数、噪声影响区面积等。
1.4飞机噪声预测及影响评价问题
现行声导则中规定的一般性要求不能完全适用于机场噪声评价,主要问题体现在:
1.4.1对机场噪声影响评价指导性不强
导则中的要求对于其他使用LAeq的项目适用性较好,但机场噪声评价使用LWECPN,具有自成体系的一套评价方法,实际工作无法完全吻合导则评价要求。
1.4.2实际工作中有超出导则要求的内容
在飞机噪声预测和评价实际工作中,存在超出导则要求的内容,包括:
(1)由于LWECPN存在难以反映直观感受的缺点,在计算LWECPN的同时,还进行飞机飞越敏感点的LAmax计算作为补充,但由于没有评价标准,导致这项工作成果的利用缺乏法律支撑。除对敏感点分析外,在分析噪声与规划的相容性时,同样将飞越规划区的瞬时噪声和飞越高度作为这一内容的补充,同样面临着标准缺失的窘境。由于导则中缺乏对于这一工作细节的指导,工作深度往往较难把握。
(2)根据导则,一般采用年日均噪声水平进行评价,这一原则可以很好地适应全年飞行量较为均匀的民用运输机场,但对于飞行量在年内不均衡的军民合用机场和通用机场等特殊项目,无法反映出特殊时期的噪声水平,如空军训练期、通用机场农播期。
1.5飞机噪声影响减缓措施问题
现有声导则给出优化工程参数、优化航班时刻、隔声搬迁等5类噪声影响减缓措施。对部分措施的适用性进行简要分析:
(1)机场环评一般在项目可研阶段开展,由于介入较晚,机场选址已经确定后,优化工程参数的措施难以落实。
(2)对于干线机场,调整航班时刻难度较大;对于支线机场,有一定操作性,但由于本身夜航较少,调整航班时刻表后效果不够显著;对于新建机场,环评阶段一般无法制定准确的航班时刻表,实际航班时刻可能相比环评有一定差别,因此在此基础上优化参数的意义不大。
(3)飞机噪声标准中仅明确了不同类型敏感区标准,但对于搬迁、隔声的操作尺度未出台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这一措施的提出往往容易造成建设单位和公众的误解。
2 现行声导则修订建议
2.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修订建议
2.1.1评价等级修订建议
建议导则针对机场项目特点,区分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对于改扩建机场,可采用噪声级增量法作为判定评价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以扩建后飞机噪声评价量的声级增量判定评价等级;对于新建机场,可将设计目标年的起降架次数作为评价等级判断依据之一。同时,建议给出人口增量法中“显著增多”、“较多”、“不大”概念的百分比定量指标。
2.1.2评价范围修订建议
(1)在修订机场噪声评价等级判定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标准修订,得到更为合理的飞机噪声评价等级和范围;
(2)对于一级评价,建议将评价范围上限适当放大,如15 km;
(3)针对当前通用航空大发展的背景,修订适应通用机场特点的评价范围确定方法。对于通用机场,可将评价范围阈值适当降低,如两端1~3 km、两侧0.2~0.5 km。
2.2机场噪声现状评价修订建议
(1)明确新建机场噪声监测布点原则。进一步研究适合新建机场特点的布点原则,或在导则中明确新建机场是否可参考改扩建机场的现行布点原则。
(2)进一步细化改扩建机场的监测布点原则。监测点应布设于跑道延长线上或飞行程序主航迹下方;布点应位于跑道两端3 km范围内,干线枢纽机场可扩大到6 km;预判敏感点受飞机噪声影响最严重处的位置,尽量将布点选在该位置。
(3)增加符合机场行业特点的专业性内容。如现状年噪声影响评价,明确以年日均水平作为敏感点超标评价的依据。
2.3机场噪声影响评价内容修订建议
(1)考虑机场噪声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明确飞机噪声影响评价应包含的具体内容;
(2)明确最大A声级在敏感点评价、规划相容性分析中的深度要求等,并推动相关部门制定适用于现行机场噪声影响评价的标准,如最大A声级标准;
(3)针对特殊项目,研究制定年日均噪声水平和典型日噪声水平相结合的评价思路。
2.4机场噪声减缓措施体系修订建议
现行声导则给出的飞机噪声影响治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减缓机场噪声影响提供了技术指导,但仅从单方面提出飞机噪声治理措施,往往效果较为有限。因此,本文在现行导则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机场噪声成因,参考国内外研究成果[7],梳理噪声治理手段,为导则修订提供参考,如表1所示。
表1机场噪声治理可采取的措施
Table 1Available measures for airport noise management
措施分项具体措施方式措施性质设计阶段跑道位置、长度改变、起降方向比重调整建议措施跑道入口内移建议措施空管及运行优先跑道建议措施限制机型建议措施宵禁建议措施增大下滑角建议措施飞机操作起飞降噪程序建议措施限制反推建议措施周边土地使用获取土地使用权建议措施相容性使用分区必要措施建筑物隔声必要措施噪声搬迁必要措施房地产噪声通告必要措施购买保证必要措施机场噪声管理噪声起降费建议措施噪声监测应实施建立投诉机制,加强社区参与建议措施
3 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2009版声导则进行全面剖析,对涉及机场项目噪声影响评价的各方面内容进行了条文梳理和问题分析。依托典型机场噪声影响评价案例,对分析结果逐一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为强化声导则的作用、增强其指导意义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同时也为重构环评技术导则体系,使机场项目环评更好地适应排污许可证、智慧环境监管、环保大数据分析等环境管理新要求提供帮助。
[1]环境保护部. HJ 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S].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9.
[2]国家环境保护局. GB 966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S]. 1988.
[3]宣昊, 杜蕴慧, 赵海珍. 北京新机场项目环评要素解析[J]. 环境影响评价, 2015, 37(1): 37- 40.
[4]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新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 2014.
[5]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榆林神木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 2016.
[6]国家环境保护局. GB 9661—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S]. 1988.
[7]赵仁兴, 尹建坤, 马丽霞. 协调机场及周边土地利用规划 减少飞机噪声影响[J]. 环境影响评价, 2015, 37(2): 61- 65.
Study on Airport Noise Impact Assessment fromTechnicalGuidelinesforNoiseImpactAssessment
LI Ran, LI Chun-bei
(Beijing Guohua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Beijing 100029, China)
According to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airport industry and practical characteristics of airplane noise impact assessment, in combination with several typical noise impact assessment cases of newly constructed, reconstructed and expansion projects, this paper analyzed and gave recommendations in the following contents about theTechnicalGuidelinesforNoiseImpactAssessment(2009): noise assessment value, assessment period, assessment scope, assessment grade, environmental status assessment, and noise prediction and assessment.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d ideas of comprehensive airport noise management. The aim of this paper was to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revision and optimization work of theTechnicalGuidelinesforNoiseImpactAssessment(2009), and to guide practical EIA of airport projects.
technical guidelines; airport noise impacts assessment; case study
2016-04-12
李冉(1982—),男,河北张家口人,工程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民航工程、机场噪声预测及控制等,E-mail:58987507@qq.com
李春蓓(1987—),男,山西大同人,工程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机场噪声预测及控制等,E-mail:102486727@qq.com
10.14068/j.ceia.2016.05.012
X827
A
2095-6444(2016)05-00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