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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断崖式”下行值得高度关注

2016-10-31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27期
关键词:民间融资政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辜胜阻——

我完全同意徐绍史主任对今年形势判断的一句话,“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居民收入这些指标能够通过努力完成,还有一些指标,像脱贫人口、棚户区等能够较好完成”。他讲了两个指标,投资和外贸预期指标完成的难度很大,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现在外贸要完成是非常难的,离预期的目标差很远。投资的任务,完成的难度很大。投資中非常重要的是民间投资。

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两会”以后第一次经济形势会议上就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就是民间投资急剧下行,用一些形容词可以说是“断崖式”、“跳水式”的下行。报告中说是2.1%,这是个什么概念?过去民间投资30%,甚至有时候是40%的增长,2015年也是民间投资增长10%才保住了GDP的6.9%,因为民间投资是中流砥柱,在全社会的投资中间逼近2/3,都在60%以上。现在就业的存量80%来自民营企业,90%的新增就业靠民间投资,所以民间投资下行对经济的影响是牵一发动全身,影响非常大。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前民间投资的两种现象要高度关注。一是“脱实向虚”,民间投资是逐利性和“资产热、实业冷”的态势,使大量民间投资“脱实向虚”。二是 “由内向外”、“外热内冷”的现象,因为国内“无利可图”,大量民资出海外流。目前引发我国民间投资下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存在的老矛盾,又有新问题,既有投资空间压缩导致的下行,又有融资渠道不畅导致的挤出,既有外部体制机制不顺的原因,又有企业自身发展的因素,既有投资动力不足的原因,又有民企转型能力跟不上的因素。

一是企业转型升级困难,面临转型的“火山”,民企投资能力不适应新的投资机遇而“不能投”。调研发现,东部地区民企转型较为理想,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新经济、新动能扩张快,新旧动能转换平稳,上半年东部民间投资增速是8.2%,广东省民间投资增速接近20%,深圳甚至高达77%。而与之形成反差的是东北地区,由于转型时期新旧动能转换“青黄不接”和严重产能过剩,民企转型不力,经营能力跟不上市场形势,造成民间投资出现“断崖式”下滑,增速为-31.9%,辽宁省更是接近60%的负增长。

二是市场准入存在壁垒,不公平待遇和传统产业大量产能过剩导致民企缺空间“无处投”。一方面,市场准入不公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甚至“无门”、不知道“门在哪”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不公平,“重大轻小”、“重公轻私”、“先内后外”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过快增长的政府公共投资和国企投资,可能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进一步挤压民企“投资空间”。在上半年的贷款中,政府和国企贷款占77%,民企和其他企业只占23%,“挤出”效应非常明显。一些“无门可入”的民间投资开始“夺门而出”,到海外寻求投资机会。商务部统计表明,上半年地方企业对外投资增长1.5倍,而制造业更是增长2.5倍。另有资料表明,投资者仅在美国的买房支出就高达610亿元人民币。

三是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融资贵的“高山”造成民企“没钱投”。民企融资渠道单一,一般以银行贷款为主,但银行的贷款门槛高,加之要求以实物资产等作为抵押,导致民企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而综合一系列中介费用之后的民企融资成本和投资风险溢价双双上升,导致企业面临“钱紧、钱贵”的问题。此外,银行频繁抽贷、压贷、断贷,大量的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信贷资源流向实体企业受阻。企业利润连续多年大幅下滑,导致企业内源性融资不足。而民间金融信用风险集中爆发、民企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较高,直接融资渠道发展不足,更使民间投融资“雪上加霜”。

四是企业综合成本居高不下,利润空间不断缩减,民企的投资意愿被大大挫伤而“不想投”。调查中,企业反映最为普遍的是人力成本不断增加,主要是“五险一金”的标准过高。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费也使企业“苦不堪言”,而一些减税清费措施也成了“空头支票”,还出现回溯性收税、过头税等名目。此外,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依然严重,各种生产要素、环境保护、融资等成本不断上升,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五是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政府信用的缺失,导致民企担心合同变成“空头支票”而缺乏投资积极性,缺少投资安全感和勇气,进而“不敢投”。在调查中发现,对产权保护不放心是造成民企投入较少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地方还存在政府制定的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新官员不理旧账,政府失信,部门间的文件规定相互“打架”,政府的文件与银行等部门的规定不协调等问题,企业家普遍存在“不敢投”、“先观望”的心态。

六是政商关系扭曲导致民企缺乏“长期投资”的信心、投资迷茫而“忧心投”。当前,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直接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为现在的“谈商色变”,“躲商”、“冷商”、疏离的“背对背”,民营企业家对未来投资信心不足。在调查中,一些民企反映,政府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政府官员“不作为”、“不会为”,一些民营企业家坦言,他们既怯于市场“水太冷”,又忧于政策“心渐凉”。

民间投资是发展问题,又是改革问题,当前稳定增长要发挥民间投资的关联效应和乘数效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扩大民间投资需要从投资能力、投资空间、融资渠道、投资动力、产权保护和政商关系六个方面入手,扩大投资空间,提高投资水平。

一是在投资能力上,引导民间投资转型升级,尽快发现和培育新兴市场和新兴领域,扭转民间资本“脱实向虚”、“由内向外”态势,加大政府引导,提升民企转型能力,让民企“有能力投”。“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面临产业高端化、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经济服务化、全球化以及新型城镇化等新的机遇,但民营企业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转型能力和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才能利用好这些投资机遇。要多举措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到“六个变”,即“变新”、“变快”、“变优”、“变精”、“变长”、“变绿”,实现由被动依靠政府扶持向主动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模式创新转变,以创新激发市场潜力,提高民企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让民企有实力投资。一方面,稳步推进过剩产业“去产能”、“去库存”,加快引导制造业和房地产两大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品牌打造;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作为企业转型的新契机。今年上半年,吉林省民间投资增长15%,高于全国民间投资增速12.2个百分点,而这主要得益于吉林省将民间投资与打造产业发展新动能结合起来,依托汽车、食品等优势产业,推动民间投资投向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行业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政府要引导民间投资与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相结合,既发挥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转型的作用,又增强民资投向新领域的能力,可谓“一石二鸟”。要巩固实体经济基础,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增强国内服务业市场竞争力,扭转民资“脱实向虚”、“由内向外”态势,让民企“能投资”。

二是在投资空间上,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增强政府和国企投资的引导“协同效应”,形成政府与民间投资合力,防止对民间投资“挤出效应”,摘掉所有制歧视的“有色眼镜”,消除投资壁垒、限制或歧视,完善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让民企有“有空间投”。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唇齿相依,都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应获得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市场地位。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實现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相互促进。要放宽市场准入,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逐步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设置的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民间投资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做到“法无禁止即可入”;要创新投资方式,“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地方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有条件的都要创新机制,鼓励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并保护其合法权益。要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最大限度的为民间资本腾出投资空间。要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门槛。要增强政府和国企投资的引导协同效应,加强政府投资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选择投资方向。要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票据贴现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资本的引导放大效应和民间资本的灵活、创新优势,形成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合力。要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推广PPP模式。

三是在融资渠道上,调整金融结构,构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打通民企通往实体经济的间接融资渠道和直接融资双重通道,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民间投资的风险分担问题,提升金融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使民企“有钱可投”。金融改革是提升民间投资活力的关键,融资成本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利润率,是企业家投资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重视从供给端发力,放宽金融市场准入,培育更多的金融主体,完善多层次“门当户对”的间接融资体系。要促进金融机构加快转变经营和服务理念,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探索适合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创新贷款抵押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订单等质押贷款业务,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多渠道推进金融部门为实体经济让利,采取小微贷款税收优惠,切实做到“三个不低于”。要加快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天津和无锡建立民企信贷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和转贷基金,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打下“强心针”。要规范融资中评估、审计、保险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构建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让民企融资担保尽可能回归公益性,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要推进政府引导基金与民间资金共同承担风险,培育国内以天使、风投和股权投资基金为主的多层次的直接投资体系,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双创企业。要提高直接融资占比,推进正“金字塔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新三板”市场,规范股权众筹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极力减少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畅通,避免出现迷失的货币在金融体系内“空转”。

四是在降成本方面,要组合出拳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防止在财政下行过程中征收“过头税”,政府要“雪中送炭”而不“雨中收伞”,让企业轻装上阵、有利可图,使民企“有动力投”。多措并举降低民企经营成本是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增强民企投资意愿的必然要求,也是帮助民营企业保持竞争优势,提升经营活力的重要支持。2016年上半年,无锡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6%,快于全社会投资6.8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同期全社会投资的70.3%。无锡推出32条举措降本增效,预估一年能够降低全市实体经济各类成本约200亿元。座谈中的企业家表示这些举措对企业转型与扩大投资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当前,降本增效要适度调整企业“五险一金”支出,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加大职工培训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要设计“一揽子方案”,将灵活调降费率与扩大费基并举,实现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改革税收体制,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全面实施营改增,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以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统计显示,“营改增”的试点到去年底累计已经减税达到6412亿,到2016年底减税规模达到5000亿,这是最大的减税措施。要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要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和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存贷款利差。要全面降低企业配套物流成本,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用气、用电价格。要防止在财政下行过程中征收“过头税”,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五是完善产权制度,倡导政府诚实守信,维护政策的连贯性和确定性,使民营企业家安心、放心和有信心在国内投资,营造安全放心的投资环境,让民企有勇气“敢投资”。没有法律保护的产权制度,民营企业家就难有“安全感”。 如果没有稳定的安全预期,投资跑了,消费也跑了,经济当然会下行。同时,领导岗位的交接不仅是权力的交接,也是职责、义务的交接。要从法律上厘清产权关系,形成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制度环境。要强化政府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对产权不平等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制度,加大对政府失信违约的惩戒力度,打造诚信政府,增强政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给民营企业一颗“定心丸”。要建立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度相配套的产权仲裁制度,设立第三方产权争议解决调解中心和仲裁中心。要确保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遵循市场“契约精神”,提高企业家投资的投资预期和“安全感”。

六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强化政商法人关系,加大对官员的正向激励和容错机制建设,稳定投资预期,提振投资信心,使民间投资“活水”涌流,改变投资短期化而激励民企“长期投资”。 当前,政商关系一个重大变化是由过去的“亲”而不“清”转向“清”而不“亲”。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一方面,构建“亲型”政商关系,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要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发布投资信息,确保投资信息披露的深度、广度、质量和水平,使投资的收益和风险的计量更具确定性;推动各项投资政策落实到位,防止政策“悬空”,避免权力“放”下去下面没“接”住的现象;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监管机构和社会大众对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监督,开展第三方评估,以公职人员的服务热情点燃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激情。要科学设计干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让政府官员“积极作为”、“大胆作为”,改变高层“踩油门”,中层“挂空档”,基层“踩刹车”现象,避免改革“空转”。另一方面,构建“清型”政商关系,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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