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界别设置对界别委员政治效能感的影响
——基于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的问卷调查研究
2016-10-25李鹏
李 鹏
人民政协界别设置对界别委员政治效能感的影响
——基于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的问卷调查研究
李鹏
界别是人民政协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基本形式。界别由界别委员组成,不同的界别代表的社会基础存在较大差别。政治参与的研究表明,来自不同群体的政治参与者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政治效能感不同。据此,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必然对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效能感产生影响,以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为研究对象,证明了不同界别委员参政议政效能感的确存在较大差异。
人民政协;界别;政治参与;政治效能感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形式,是实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就在于它的广泛性和包容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利益分化加剧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人民政协吸纳和表达各阶层政治利益和政治诉求的功能凸显,使其在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所肩负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协商职能的重要性不断被提升,由此也引发了关于如何进一步有效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功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问题的提出:界别设置与界别委员的效能感
人民政协界别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和实践形式,界别委员作为界别代表参与政治协商过程中的平等性直接影响界别协商的民主效果,因为协商民主在重视参与的同时还强调参与者之间的平等。它一方面强调协商民主的参与者必须是平等的,每个公民除了必须拥有平等的地位、平等的政治影响力之外,还需要有平等的能力,即参与共同活动并在其中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另一方面,它还十分重视政治协商主体的心理感受,当代协商民主理论的持续深入研究发现,政治支配和经济依赖是形成参与对话的个体之间不平等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参与水平、参与程度以及与他者相比自己的参与水平、参与程度等内在的心理感觉和心理评价,即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可能是影响政治参与效果更为重要的因素。为此,我们假定界别设置是影响不同界别委员参政议政效能感的重要因素,研究界别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实际平等程度,有助于我们认识界别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界别制度实际功能,了解人民政协界别设置对民主协商产生的影响,并为界别制度调整和优化提供重要依据。
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功能的载体。[1]人民政协功能的发挥最终依赖政协委员履职的效果。以界别成员、界别代表的身份参政议政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基本方式,但是界别制度和界别差异却形成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履行职能的角色和身份差异。当前,人民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来自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在自我界别身份认同、社会认知的具体感受、参政议政的效果评价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同界别委员的自我界别身份认同指的是政协委员对自身界别与其它界别的比较认知,主要涉及政协委员对自身界别的情感、认同和评价;不同界别委员对社会认知的具体感受主要反映的是政协委员所感受、获取、持有的来自社会对自身界别在参政议政履行职能方面的评价和认识;个人评价和社会认知是政协委员内在效能感的基本来源,共同构成了反映政协不同界别政治能力差异的基本指标;不同界别参政议政的效果评价指的是政协委员对自身界别与其它界别相比较,在参政议政、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效果方面存在差异的认知和感受。
在当代政治学尤其是有关公民政治参与的研究领域中,政治效能感是用来衡量公民政治参与态度和参与效果的重要工具。政治效能感本质上存在于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中个体的心理层面,它指的是单个行动的个体或者群体行动中的个体对自身影响政治权力和政治决策程度的感受,因此,政治效能感一般由影响个体行动的另一个方面反映出来:一方面政治效能感反映的是个体对自身影响公共权力和公共决策能力和程度的主观评价,具体而言,就是个体对自身能力和水平的认知和评价,这一认知和感受又被称为内在效能感;另一方面,个体的政治效能感还深受个体所处政治系统的影响,当单个个体本身的能力很强,但是政治系统对个体的能力及其行动不接纳、不重视甚至排斥的时候,个体的政治效能感也会降低,因为“相信政治体系会回应他们诉求的人,往往更倾向于相信他们自己有能力影响政治决策”。[2]具体而言,也就是个体对其所处政治系统相对于他者而言是不是平等地认同自己、接纳自己、重视自己的感受,这种感受也就是外在效能感。
二、不同界别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差异
为了证明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存在效能感差异,我们以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针对M市所有政协委员发出问卷,共回收327份问卷,其中254份为有效问卷。这些有效问卷所涉及的对象来自不同界别,其中男性样本165,占65%,女性样本89,占35%;从年龄上看,其年龄分布为32~58岁,其中32~39岁占12.2%,40~49岁占36.65%,50~58岁占51.2%;从党派划分来看,中国共产党员占74.4%,非中国共产党员占25.6%;从教育程度上看,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达到了97.2%。
为了保证问卷设计的合理性和问卷数据的可靠性,我们首先对问卷进行了信度分析,我们将问卷设计问题的数据在SPSS进行可靠性分析得出:Cronbach's Alpha值为0.939,基于标准化项的Cronbach'sAlpha值为0.941,两个系数值都在0.9以上,说明调查问卷的题目量表具有很高的内在一致性,可靠性很强。
其次,我们对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差异进行了分析。我们在问卷调查中设计了B类问题来反映不同政协界别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B1、您觉得自己的政治知识水平如何?B2、您了解政协的界别设置和界别参政议政的功能作用吗?B3、您对您所属(或者所代表)的界别了解吗?B4、您在参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过程中经常代表本界别进言献策吗?B5、您觉得您的投票、发言、建议等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过程中有没有起到作用?B6、您对履职期间您提交的提案办理结果满意吗?B7、您对自己作为政协委员的履职种过程和履职效果满意么?B8、您觉得自己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中发挥的影响力如何?B9、您的政协委员身份给您带来的感受如何?为方便分析,我们特地将不同选项按程度由弱到强排列成4个选项,在分析时可将各项计分为1分、2分、3分、4分,再将被问卷对象从B1到B9的得分相加,可得到一个综合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值,每个题目的取值越大说明问卷对象的政治协商效能感越强,我们对数据进行处理得到下表:
不同界别委员的政治协商效能感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部分界别样本数只有1或2,样本数太少的界别得出的数据可能缺乏代表性,所以不列入分析讨论范畴,从样本数都大于或等于5的界别来看,不同界别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各有不同,其中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高于总体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26.4331,中国共产党、无党派、工商联、教育界、体育界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低于总体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虽然我们可以将总体平均值做一个参考值来划分界线,但我们看到一些界别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是比较接近的,如教育界和新闻界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分别为26.3636和26.4615,两者相差较小,很难从客观上用数值去说明界别的差异性,我们也没有一个客观的数值能说明两者之间差值为多少是比较有差异性的。这意味着仅用均值大小的差别来说明不同政协界别的政治协商效能感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服力是比较有限的。
为了进一步验证不同界别委员的政治效能感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我们采用了非参数检验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并采用了KruskalWallis检验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对所有样本合并,并按升序排列得出每个数据的秩,然后对各组样本求平均秩。如果平均秩相差很大,则认为两组样本所属的总体有显著差异。[3]经过对不同界别的秩均值的测算可知它们的秩均值大小差异较大,这说明不同界别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值差异较大。
三、界别设置对界别委员政治效能感的影响
在政治参与和政治效能感的相关研究中,一般认为,年龄、性别尤其是个体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对公民政治效能感的影响较大。本研究认为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之间政治效能感存在显著差异与界别设置存在较大相关性,换言之,界别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属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之间的政治效能感差异。为此,我们在政治效能感及其外在影响因素之间建立了相关性分析。
在相关性分析中,我们只对样本数大于或等于5的界别来做分析,可以看到来自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的界别委员的受教育程度100%都是学士或以上,说明这些界别委员受教育程度较高,再经过相关分析发现,界别委员个人的教育程度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呈正相关关系,Pearson相关性系数为0.374并在0.000<0.01水平上显著相关;再从不同界别政治效能感均值来看,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的政治效能均值是高于总体政治效能感均值的,但由于界别与教育程度的相关关系系数仅为0.374,并不是特别强的相关关系,所以没有体现出所有教育程度高的界别的政治效能感都是高于总体政治效能感均值的情况,不过整体来说学历高的界别政治效能感值相对较高,体育界界别委员虽然低于总体政治效能感均值,但其政治协商效能感值也不会很排后,这是符合政治参与和政治效能感研究已经证明的教育程度与公民个体政治效能感正相关的结论。
在政协委员年龄与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相关关系方面,界别委员个人的年龄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呈负相关关系,Pearson相关性系数为-0.185(符号“-”表示负相关)并在0.003水平上显著相关,说明年龄稍显年轻的界别委员政治效能感较强,但其相关系数值大小仅为0.185,并没显示出很强的相关关系;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知识培训也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呈正相关,Pearson相关性系数为0.128并在0.041(统计学意义)水平上显著相关。政协委员个人背景因素与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的相关性分析表明,政协委员个人教育程度是造成不同界别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同样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知识培训也是造成不同界别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在各种因素中,教育程度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的相关系数0.374大于年龄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的相关性系数0.185及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知识培训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的相关性系数0.128,说明政协委员的受教育程度对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的影响较大。
20世纪70年代,著名的民主理论家、当代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发起人卡罗尔·佩特曼研究发现,外部权力结构对公民个人的政治效能感影响巨大,如果要让公民个体能够亲身实践民主参与,并且真正达到民主参与的效果,就必须首先推进作为公民参与外部条件的各种权力结构的民主化。[4]为了研究界别设置对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的影响,我们在政协委员与界别之间建立关联,把人民政协的界别制度和界别设置视作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外部权力结构,通过分析政协委员对各自界别的身份认同和主观评价以及政协委员对界别设置给自身履职效果带来的影响,来反映界别制度以及界别设置对不同界别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的影响。为此,我们设计了C类问题:C1、您所在届别经常组织与您履职有关的活动吗?C2、你觉得你所属的界别的组织性如何?C3、您觉得您所属的政治届别的凝聚力如何?C4、您觉得政协各界别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实际地位相对平等吗?C5、您对您所属政协界别的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吗?C6、您觉得您在政协参政议政过程中的影响力与其它界别委员相比如何?C7、您觉得当前政协的界别设置发挥的作用如何?这些问题的选项是根据偏向程度由弱到强排列,当我们把C类问题的统计数据即作为某个界别成员的政协委员的效能感与B类问题即作为个体的政协委员的政治协商效能感的相关性作出分析,我们便可找出界别设置对政协委员政治效能感的影响。
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的差异不仅受界别设置的影响,还受他们的性别、年龄、是否中共党员、教育水平、所属专业、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培训等等因素影响,因此,我们引入偏相关分析来控制非界别因素的影响,以测度界别设置与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之间的关系。通过控制性别、年龄、是否中共党员、教育水平、所属专业、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培训这些因素,得出偏相关性分析数据。C1到C7问题的选项数据与界别委员政治效能感值的相关性分析,说明界别组织性越好、凝聚力越强、政协各界别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实际地位的相对平等、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越好、所在界别参政议政过程中的影响力越高、界别设置发挥得越好就越有利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效能感。
在相关系数分析中,一般来说,相关系数取绝对值后,0~0.1可示为没有相关性,0.1~0.3为弱相关,0.3~0.5为中等相关,0.5~1.0为强相关,可知,C1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为中等相关,C2、C3、C4、C5、C6、C7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为强相关。透过这些相关性我们可以知道组织履职有关的活动频率、界别组织性与凝聚力、政协各界别在政治协商过程中的相对平等地位、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所在界别参政议政过程中的影响力、界别设置作用都是造成不同政协界别委员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由此得出的相关系数大小可以区分出造成不同政协界别委员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影响由强到弱的排序是:界别组织性、界别设置作用、所在界别参政议政过程中的影响力、界别凝聚力、界别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政协各界别在政治协商过程中的相对平等地位、组织履职有关的活动频率。
再根据相关系数大小将界别因素与政协委员个人背景因素影响做综合比较分析,我们会发现,在影响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中,界别设置的影响远大于政治委员个人背景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导致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主要因素是界别设置因素。
通过对政治环境因素进一步细致的分析,将政治环境问题C1~C7分别与政治效能感值的问题B1~B9做相关分析可知,B1~B9的问题是根据政协界别委员个人政治效能感而设计的,C1~C7的问题是政治环境下政协界别委员的态度倾向,这些不同的政治环境都与政协界别设置有关,如组织履职有关的活动频率、界别组织性与凝聚力、政协各界别在政治协商过程中的相对平等地位、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所在界别参政议政过程中的影响力、界别设置的具体作用等都是可以通过界别设置来营造不同的政治环境氛围的。界别委员个人政治效能感差异在不同的C类政治界别设置的环境影响下,其体现出来的相关性系数各有所差别,可见政协政治效能感的差异与政协界别设置是有密切关系。
四、结论
大量政治参与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是影响个体政治参与以及参与效能感的高低的最直接因素。一般而言,男性比女性更加积极地参与政治,在具有丰厚男权文化土壤的地方,男性政治参与的效能感远超过女性。年龄对政治参与效能感的影响更为直接,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公民个体18岁或者20岁初涉政治时,参与度和效能感均比较低,随着年龄的增长,政治参与的程度随之提高,50岁左右达到政治参与的高峰,政治效能感也达到极值,随后开始急剧下降;受教育程度对公民个体参与政治的影响也较为明显,由于公民政治知识、政治技能、政治素养的获得与其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因此,受教育程度越高,政治参与的程度以及政治参与的效能感也就越高。除此之外,公民个人的政治身份、所从事职业、所处社会领域也与公民个体政治参与及其效能感密切相关。[5]
首先,基于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的统计数据表明,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效能感存在显著差异。本研究假定政协委员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存在差异,为此,我们以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为调查对象,通过统计分析样本数据,不论是采用均值分析法,还是采用非参数检验方法,均发现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政治效能感存在显著差异。同时,不同界别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并不是单一因素导致的,不同界别中影响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效能感的因素存在以界别为单位的聚集现象,并且发现,政协委员个人教育程度是造成不同界别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同样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知识培训也是造成不同界别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因素。在各种因素中,教育程度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的相关系数0.374大于年龄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的相关性系数0.185,同时,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知识培训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值的相关性系数0.128,说明政协委员的受教育程度对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的影响较大。
其次,基于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的统计数据还表明,界别设置是导致不同界别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的重要因素,而且界别设置对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效能感的影响远远超过其它因素的影响。本研究假定,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对来自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以界别为单位参与政治协商的过程中的政治效能感产生了影响。通过控制性别、年龄、是否中共党员、教育水平、所属专业、是否接受过系统政治培训这些因素对不同界别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效能感的影响,我们采用偏相关性分析,结果发现,界别设置对以界别为单位参政议政的政协委员的政治效能感产生强烈影响,相关指标高度正相关,而且但凡对个人履职效果较为满意的政协委员,对自身所属的界别的认同度都较高,对自身所属界别的凝聚力、影响力评价也较高。证明了界别设置是导致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效能感差异最重要的因素。
第三,人民政协的界别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基本可以划分为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界别三大类。依照政治参与理论的经验性结论,政治身份、社会地位会影响政治参与的水平和政治参与效能感,那么政党成员、社会团体成员、社会职业行业代表的政治参与水平和政治参与效能感应该依次递减,因为不论在西方社会还是东方社会,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的政治影响力远高于社会团体和个体群众。因此在有关人民政协界别委员参政议政的研究中,人们往往习惯性地认为,在人民政协的界别中,来自于党派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效能感要远高于团体类界别,而团体界别要远高于行业职业性界别。然而,基于广东省M市政协委员的调查表明,行业职业性界别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最高,他们对自身履职的效果有着较高感受,这一结果与行业职业界别政协委员的受教育程度最高有着直接关系,但是这种感受也与他们对自身所在界别凝聚力、影响力的较高评价相关联。
第四,从问卷数据分析中发现,来自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的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高于总体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来自中国共产党、无党派、工商联、教育界、体育界这些界别各自的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低于总体政治协商效能感均值,我们猜想因为中国共产党、无党派、工商联、农业界这些政协界别对政治协商环境表现得更为敏感,也可能由于他们参政议政发挥政治影响的渠道要远多于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业界、新闻出版界、医药界,所以对人民政协界别民主应当发挥的作用还抱有较高期许,认为其发挥的作用和功能远未达到理想水平,或者与这些界别委员所拥有的其它参政议政渠道发挥的作用还存在差距,因此,对本界别发挥作用的评价和认同较低。
界别协商具有精英主义倾向,同时以界别为单位的政治协商过程可能导致并且加剧协商过程的不平等。从协商民主的理论主张来看,协商民主本是以追求政治平等为其目标之一的,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本身也需要政治平等为基础,因此协商的过程必须以协商主体的政治平等为基础。以群体为协商单位,致使不同群体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发挥的影响力和协商的效果不同,人为地形成了协商民主实践中强势和弱势群体之间的不平等。协商民主的实践效果往往与那些参与协商的具有较高社会地位、受过良好高等教育、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协商技术高超、协商资源丰富的个人、团体以及社会阶层密不可分,因此客观上形成了对相对弱势群体如少数民族、妇女、低收入者、受教育程度较低者的歧视。因此,当我们在实践领域中推进协商民主的时候,必须注意协商并不是一个中立程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协商实践往往偏向带有某种文化特征的人群,尤其是中产阶级男性。因此。要消解因群体划分、阶层划分等协商制度设计带来的协商不平等,首先必须重视协商过程中是否会带来某些人、某些团体、某些阶层的失语,以团体和阶层等为基础划分协商单位形成协商主体,客观上无法避免有些群体、有些阶层会因为缺乏表达、论证、分析的能力和技巧而丧失公共决策的话语权。我们必须重视团体划分、阶层划分乃至界别划分对那些实际上以团体、阶层、界别为单位参与政治协商的人造成的心理影响。有关政治参与效能感的研究已经证明,除了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差异之外,来自于政治行动者的心理差异——即人们对于自己是否有权利发言、发言与他者相比是否更有影响更受重视等的内在感觉——也是形成政治不平等的重要因素。这种感觉一方面表现为政治行为主体对自身的评价,另一方面表现为政治行为主体对自身所属群体的认同。因此以界别为单位的政治协商制度,高度关注以行业、职业、社团、党派而形成的政治代表性,但是却忽视了不同的行业、职业、社团、党派本身就具有不同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基础,以界别为单位的政治协商,有可能导致协商政治的影响力和最终决策权倾向于或者汇集于那些拥有广泛政治影响力和强大经济实力的个人、行业、职业、阶层、团体或者政党。因此,许多协商民主的支持者们认为,当我们消除了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的影响后,协商民主平等基础就会建立,但是事实上只有当我们将那些存在于协商主体内在心理层面的政治效能感差异以及与这种差异存在紧密联系的文化的、社会地位等诸多领域的差异逐渐抹平后,平等基础上的协商才能变成现实。
[1]习近平.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9-22,(第一版).
[2]Kenneth M.Coleman,Charles L.Davis,The Structural Context of Politics and Dimensions of Regime Performance:Their Importance for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Political Efficacy[J].Comparative PoliticalStudies,vol.9,no.2(July 1976).
[3]陈胜可.SPSS统计分析从入门到精通[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161.
[4]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65、76.
[5]蒲岛郁夫.政治参与[M].解莉莉,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89:76~80.
责任编辑:钟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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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5706(2016)01-0068-06
2014-2015年全国政协重大课题“界别设置与界别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效能感差异研究”阶段性成果;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站重点课题“当代西方协商民主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启示”阶段性成果。
2015-11-05
李鹏,广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