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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文化与人的第二张脸

2016-10-25

新传奇 2016年34期
关键词:头颅面子面具

面具:文化与人的第二张脸

三千年前的中国文字中,面具被称为假面、魌头、套头等。在民间艺人与百姓日常的谈论里,面具叫脸子、面壳、鬼脸,是人类多种意识凝固而成的实体物件,包含着特殊意蕴与象征。人生如戏,这已成为千古真言。面具行为来源于所有动物伪装的天性,但人类进化得更加高妙。

湖北恩施傩戏表演功力相当深厚被称做“中国戏剧活化石”,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假面不假:神鬼一堂的面具世界

“通往灵界的信物”

古人对自然永恒的恐惧和敬畏,来自于他们对某种无所不在而又不可认知的神秘力量的猜测,因为生存与发展需求,他们希望制伏、利用这种神秘的力量。于是一种臆想虚幻的方式就此产生——这正是早期原始的巫术。

祈求狩猎成功、作物丰收、战争胜利、风调雨顺,复仇、解禁、驱邪、免瘟等,都有一系列相应的巫术仪式。在所有的仪式之中,巫师充当了人鬼之间的中介角色,他们通常以主持人的身分出现各种仪式上。中国历史早期的著名人物,诸如黄帝、蚩尤、少昊、颛顼、帝喾等,都是当时能够沟通鬼神的大巫。后来出现专职的巫师,男者称觋,女者称巫。面具,正是巫师用以通神的重要法器。

面具是神灵、鬼魂或祖先化身依附的灵物,巫师佩戴面具,可以获得某种奇异的力量,从而自由往返于人界与神鬼之间,以传达人与鬼神之间的意愿,使巫术活动得以高效准确地进行。对于其他戴着面具的现场参与者,面具使他他们很容易地进入某种幻觉,以提高对于巫术的相信度。在现今傩戏仍然非常盛行的湘西,还流行着一句民谚:“不戴脸子(面具)就是人,戴上脸壳就是神”。

面具可以使普通人变成神灵,具备超自然的法术的与神奇力量。面具在早期是宗教活动中重要道具使用,不仅具有审美的需求,更多的是为了传达信息。它是祭祀活动中沟通人神鬼怪的媒介,是凡人藉此可以进入灵界的信物。

在某些地区,人生病时要请巫师祭神驱鬼,这类祭祀仪式中就有拟神、拟兽、拟鸟面具。降魔仪式中使手的手法与步法,成为舞蹈最初的来源,这是一种绝妙的解说:舞蹈最初的来源并不是娱乐与健身,也并非展示性感与卖弄风情,而是人类进入灵界,面向对鬼神的“绝世武功”。

面具在巫术中的重要性来源于早期的灵魂崇拜和头颅崇拜。灵魂观念源于对死的恐惧与生的眷恋。人类脱离动物之后,生与死的问题成为最大的困扰。从出生之日起人就一步一步走向死亡,另一方面,人希望超越死亡获得永生。古人认为头部是灵魂的藏身之处,于是头颅崇拜就此产生。割颅与猎首是头颅崇拜的具体表现,氏族或部落的祖先、首领死后将其头颅割下,精心保存和供奉。或割下战俘的头颅,用来作为祭祀的供品或护身灵物。

头颅的神奇性使其成为巫术仪式中通神、镇邪的法器,但由于过度恐怖与野蛮,加上不易获得等诸多原因,在随后仪式中逐渐被面具取代。对于面具的另一种极端使用,出现在古埃及的文化中——古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复生。为了让灵魂找到原先的躯体,人死后立即依照面部的特色制作相应的面具,相当于使用现代摄影的方式,留下生前的容貌。随后,将面具作为陪葬品。

从心理结构与最先的功能上来看,面具既不是人间的实物,也不是灵界的物件。他是人间通向灵界的物证,是一种形而上的精神物件。

头颅的神力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灵魂出窍”,窍被认为是灵魂出入本体的通道,古代哲学家老子认为,这个通道就在人头顶的百会穴。无独有偶,灵魂由头顶出窍的认识,也出现在各种古代文物、人类学标本中:甘肃出土的陶塑人头顶上开有黄豆大的小孔;一些半坡彩陶鱼面人像,头顶也开着三角形天窗……

古人于是相信,头颅即为灵魂之所在,又据此创作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吴越春秋》中的记载是一个代表:吴国良臣伍子胥被谗臣所害,他预言吴国将亡,被吴王悬头于城门,当越国破城时,他的头颅发挥出神力,“目若耀电,须发四张,射于十里”,结果越军不得不对伍子胥的头颅进行供祭,这才平安入城。

如此看来,作为灵魂容器的头颅,不但承继着生者之威,还可获得超越生人的法力。

在今人找到的海量的“原始纪念品”中,以刻画“面孔”为特征的面具最多,类型也很丰富,我们且称之为“幻面”。不仅有岩画,陶、玉石、青铜制品中的幻面就更多了。古代有一种祭祀天地的礼器“玉琮”,它由玉石制成,呈内圆外方的中空柱状。玉琮的外表大多刻画一种几何状的兽形,粗眉环眼,獠牙外露。此后,这样的兽面纹饰流行到商周,在青铜重器上成为“至尊”纹样,即饕餮。

相传,饕餮是野兽里的“贪吃鬼”,为何对它奉若神明?长期都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直到1986年,浙江余杭的反山和瑶山出土了数千件属于新石器时代的良渚玉制品,才从源头上揭开了一个奥秘。

人们惊奇地发现,玉琮上单独的兽面纹,竟是从人兽复合纹样简化而来——下面蹲踞一怪兽,上有一位戴羽冠的神巫,展开双臂,似在驾乘。

这位神巫的双臂、体态均带有写实的意味,唯独面孔倒像带了副容貌狰狞的面具。再看怪兽的部分,面目奇大,身体四肢基本被忽略,本身也酷似一副兽面。这样说来,良渚玉器上的人兽复合纹样,同时也就成了两张面具的复合图案——戴着面具的巫师和兽面的结合,俨然是一幅巫师借着假面沟通天地的图画。

图腾祖先的保佑

此外,远古人常在狩猎和仪式活动中,将动物或人的头骨套在自己头上,以扮作鸟兽或神灵的模样。这不是偶然的游戏,它说明人类情不自禁想把自身与超自然力融为一体。以为戴上什么,相应的神力就会来到。当这种想象不断延伸时,象征头颅的面具就诞生了。

面具早期主要用于狩猎与祭祀。首先是为了麻痹和诱骗猎物,使之把自己当作同类而丧失警惕,借此接近猎物后突然将其杀死或捕获。

捕猎猛兽时所戴的面具往往非常狰狞,原始人认为野兽和人一样有心智,可以识别面具的角色,因此会将猎人当作面具所象征的猛兽或妖魔,不敢发起进攻,甚至丧失逃跑的力量,可被轻易猎获。后世的方相氏、钟馗、判官等都雕刻成立眉鼓眼、头生双角、口露獠牙的凶相,正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种方式一直保存到近代。在一些边远省份的山区,野猪、猴子为害庄稼甚巨,山民佩戴形象狰狞的面具到田间地头驱捕,往往收到很好的效果。

面具的另一个用法,是用来骗过被捕杀的动物的灵魂,防止他们对捕猎者进行报复。这种看似天真的想法是基于“万物有灵”的生命观。原始人认为,隐蔽在面具后面,就可变成面具所象征的动物,让被杀死的动物转移报复的对象与目标。这种行为,与戴上面具作案的现代罪犯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除可以威慑敌方之外,面具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得到图腾祖先的保佑。人们相信腾祖先的灵魂就附着在面具上,可以提高他们在战争中的吉运值,并赋予当事者非常的力量与勇气。

中世纪的骑士不仅有金属的盔甲,还有金属的面罩,这是面具的另一类变种。现代电焊工人的防护面罩、养蜂人的纱面罩、冰球守门员的面罩、医务人员的口罩、击剑运动员的面罩、宇航员的面罩,都可以看作面具家族与时俱进的演变。

脸面观: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古人戴上面具伪装只为觅食、祭祀、恐吓甚至仅仅是为了逃生;人类除了生存的需要,还有更多形而上的需要。每个正常的人都需要“人格面具”,即“面子”与伪装,这已经成为人在社会中最基本的生存法则。

“没有脸”与“脸皮厚薄”

“丢脸”的说法何时开始通用,已经无从考证,可以确定的是:至少在公元前4世纪,“没有脸”便已经流传于世。当时“脸”这个字的使用还没有固定下来,通用的是一个较老的字“面”,历史上有两个例子可资引用:

周朝末期,封建诸侯群起争霸.在宰相管仲辅佐之下,齐桓公终于成为诸侯的霸主。管仲临终时劝诫齐桓公将某些人从朝廷斥退。齐桓公答应了,可是后来却发现自己少不了他们。这些人掌权之后便设计推翻齐桓公。最后叛军攻占了王宫。齐桓公被放逐后,沦落到无饭可吃的地步,当他想起宰相管仲的忠告而自己却弃之不顾,不禁悲泣道:“亡者无知则可,设若亡者有知,我有何面目见仲父于地下?”

秦朝在公元前207年覆亡后,在争夺天下的斗争中,项羽和刘邦最具实力,最后失败的则是项羽.经过几次挫败之后,项羽的军队终于被敌人团团围住。他知道大势已去,便率领一小队骑兵突围,在敌军追赶之下,他逃到乌江边。当地的地方首长出来迎接,并且告诉他如何安全逃走,如果回到江东故里,他也许能够东山再起,他回答说:“我和江东八千子弟兵一起出来打天下,如果我战败而独自回去,即使江东父老怜悯我,甚至奉我为王,我又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

在上述两个例子中,“面目”的意思是指“脸”和“眼”,在中国中原一带至今仍然广为人所用,但在中国北部则已经为“脸”所取代。在出征之前,项羽信心十足地说:他一定会赢得天下。他不只让那些信任其才干的人失望,同时也在他负指挥之责的挫败中牺牲掉了所有的年轻人。

“脸皮厚”的意义和“不要脸”有点儿类似,不过却较为委婉。它的象征意义是:皮肤仍然在脸上,不过却很难用社会的否定来穿透它.这意昧着漠视公众非议,或是年轻人蔑视长辈加诸其上的社会道德标准。当友人不断向自我暗示其行为已经逾越礼数,而自我却浑然不觉时,这句话便可以派上用场。一个小例子是:有位客人久待不去。虽然女主人百般设法使她了解主人希望她离开,她仍然无动于衷。对方离开之后,女主人悻然对我说:“那女人脸皮真厚!”中国人十分重视待客之道;他们尽量避免让客人觉得自己不受欢迎。因此,友情能进展到何种程度,完全要由访客自己来体会。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以看出:重视“脸”是一种真切的关怀,“丢脸”会给自我带来强烈的羞辱,由于不注重“脸”的人往往无视社会的制约,因此,社会往往会对他施予最大的压力,企图对他灌输“脸”的意识。

“脸”的主要标准包括正人君子所应具备的各种美德,偶尔的过失会被调侃几句,并被讥为“丢脸”,反复犯错便会引起强烈的非议,甚至导致整个社群在心理上和他划清界线,意识到“丢脸”时,社会对个人品格的信心已经受损,它会使个人陷入受轻视和孤立的危险,因此能对个人产生强烈的制约作用。

男人留辫子与女人裹小脚

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不仅仅决定了女性没有任何社会、家庭地位,还紧紧地束缚了她们的思想与言行。即使是这样,女人却在夹缝中努力地让自己活出“尊严”、活出“面子”。

历史上,曾让女人倍感有“面子”的恐怕有两件事。

第一件是裹脚。相传女人裹小脚之风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李煜治国没大本事,天天“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可女人缘却不浅,众多宫女争宠献媚,其中一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脚用布缠起来,缠得很紧,走起路来一摇三摆,因为疼痛,又紧皱双眉,笑模样极勉强,那李煜见了,真是又疼又怜,于是就特别地宠爱这位妃子,后来竟让她当了皇后。这以后宫中所有的女子,全都学着她的样,也裹起小脚来。

后来,凡寻找民间美女,均要看脚是不是小的。这样就造成了当时一种时尚,全国的女子,全兴裹小脚之风,后来的宋、元、明、清各个朝代,也都推崇小脚,而且越小越有面子,于是产生了“三寸金莲”之说。也有被封为“抱小姐”之称的美人,因为她的脚小得走不成路,要让男人时时抱着,小脚女人极有面子,抱小脚女人的男人也很有面子。很多帝王也都以把玩女人的“三寸金莲”为快事。咸丰皇帝就特别钟情于山西美人曹寡妇那双小巧玲珑的三寸小脚:特地让内府用菜玉做鞋底,内衬香料,精绣鸳鸯的丝绸小鞋包裹着美丽的三寸金莲,鞋尖上闪耀着令人目眩的灿烂明珠。

那时的女人如果谁还是“天足”就是很丢人很没面子的事,甚至无法站在人面前。大凡有点身份的人家,是断断不能把大脚女人娶回家门的。这等有“面子”的“小脚制”竟然延续了千余年,直到五四运动之后,这害人的陋习才渐灭踪迹。

第二件女人极崇尚的“面子”事,是做烈女。《烈女传》上密密麻麻记满了年轻女子失去丈夫后不再改嫁,终生守寡的“烈女”名传,“传记”极其简要:某某某,夫病逝(或暴亡等),年方某某岁,终守夫家,卒年某某岁。记载的这些“烈女”大都十多岁二十多岁,很少过30岁的,最年轻的只“年方一十五岁”更可悲的是这些“某某某”不是“张王氏”就是“赵李氏”,也就是说,这些将被奉为世代楷模的“烈女”们连属于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她们死了丈夫从十多二十岁一直苦熬至生命终结,支撑她们的精神支柱就是一个伟大的“面子”信念——在她们死后成为“烈女”。

女人在初嫁时,会为一不小心放了个屁而羞愧难当,甚至悬梁自缢。女人侍候男人是天经地义的,就连挨男人打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民间流传着“下雨天没事干,睡觉抽烟打老婆”、“面是揉出来的,老婆是打出来的”的谚语。女人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就逃回娘家避难。男人没人侍候吃喝,日子没法过了,就要上门请老婆回来。有意思的是,这时女人特讲“面子”特摆谱了:男人不低头不认罪不请个三趟五趟的,坚决不回去。据说,有一男人登丈人门共计八趟,终于把老婆请回去,那女人跟着男人往回走时很风光,全村的女人都羡慕地送她,都说她太有面子了,以后她们也要这样,让男人请八趟。不曾想,一到家,那男人把女人结结实实地痛打一顿,并扬言:以后再往娘家跑,就把她腿打断。吓得女人再不敢往娘家跑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人们观念的改变,中国人的“面子”内容无疑也在悄悄发生变化,顺应着时代潮流。比如男人留辫子女人裹小脚,在历史的长河中,曾经可以说是很有面子的事,有“割发如割首”、“大脚妨男人”之说,到了今天,如果再有男人拖着条大辫子或女人扭着一双“三寸金莲”在大街上晃悠,那一定是惊世骇俗之举;再比如,改革开放之前,国民以“穷”为荣,那时出身贫雇农、吃不饱穿不暖的“无产阶级”穷得理直气壮,特别有地位有面子,而出身地主富农资本家的“资产阶级臭贵族”们,真真是遭千夫所指,提心吊胆灰溜溜地苟活于世。到了今天,“穷”是孙子“富”是爷,在穷富观念上,甚至有“笑贫不笑娼”之倾向,“无产阶级”尽失体面和地位,再也没市场标榜自己是穷光蛋了。

任凭时代多变幻,“面子”跟进也!

(《中华遗产》2015年第7期、人民网2016.8.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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