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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分析

2016-10-24蒋倩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15期
关键词:智能物流战略联盟农村电商

蒋倩

中图分类号:F326.6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也面临着重构的现实需求,而重塑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有力武器则是“互联网+”。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可以采用“O2O”模式,充分发挥线上与线下资源的整合优势,同时进一步发展农村电商,构建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供应链战略联盟,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重构与优化。

关键词:“互联网+” “O2O”模式 战略联盟 农村电商 智能物流

引言

当前业界观点认为,供应链是通过核心企业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加以控制,从原材料的采购过程开始,直到最终产成品的生产完成这一流程所涉及到的供应商、制造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牵连在一起形成一个供应网。但是在这一网络结构中,牛鞭效应的存在会增加企业的库存成本和制造商的物流成本,并最终作用于消费者,尤其是在农产品的供需市场上,其商品在需求上具有季节性差异,需求波动大且难于预测。在当前的互联网技术发展基础上,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管理优势,通过终端库存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并且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形成供应链战略联盟,使得各节点企业对于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信息能够获得有效沟通,实际上这是利用互联网对农产品的供应链进行重塑,从而提升农产品的流通效率,节约流通成本。

“互联网+”的概念释义及相关理论

(一)“互联网+”的概念释义

“互联网+”最早于民间智库中被提出,直至2015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召开之时才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早前民间智库中提及的“互联网+”主要基于消费者角度而言,主推消费互联网化的移动方式,更多地关注改善消费者个人的生活及购物体验,而“互联网+”则是基于整个产业形态的发展而言,从产业格局、产业结构、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出发,对传统产业进行转型与升级,从而在生产、资源配置、交易效率等方面创造更多新价值。

目前对于“互联网+”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定义。腾讯公司CEO马化腾认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基础,通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来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可以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和新模式,构建一个新的产业生态,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另外,阿里研究院把“互联网+”定义为: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以及应用过程,它是在互联网能够作为一种基础设施普及应用的前提下实现的融合。

综合上述业界人士关于“互联网+”概念的阐述,可以得出:“互联网+”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指互联网在生产和服务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生产、服务的智能化,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最终形成企业新的经济发展形态。而“+”则是指利用互联网思维去重塑整个传统行业,改进企业的业务流程与商业模式,从而在企业中形成新的价值链。

(二)“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的内涵

“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对我国现有的农产品供应链进行重塑,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效率与节约流通成本。“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是一个整体性概念,不可单纯地看作是“互联网+农产品”所形成的供应链,或者是“互联网+供应链”进而作用于农产品流通体系上,它应该是以互联网作为辅助性工具,通过利用“互联网+”的内生性力量对农产品供应链进行调整优化。

在现实境遇中,对于“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的融合,更加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农产品供应链始终是整个融合体系的重心与核心,而互联网只是作为一种有效的辅助性工具,使用它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内生性力量;第二,利用互联网重塑农产品供应链不是将传统供应链加上信息化的标签,而是要利用互联网剔除传统农产品供应链在发展中遇到的阻碍性因素及内在阻力,从而形成一个结构更加完备、流通效率更高、具有集成化水平的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农产品供应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供应链现状

如图1所示,农产品的流通供应链是以销地的批发市场为核心,农民是作为生产者,农产品经过农贸市场上的商家或超市最终又会流转到农民手中,所以农民也是整个流通供应链体系中的最终使用者。从图1所示的农产品流通供应链的网络结构图中可以看出,农民作为生产者,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不高,因此他们不具备规模化优势。

整个流通供应链的运作模式是:首先由农民将生产好的农产品通过与经纪人简单的交易后卖到产品的批发市场上,然后产地批发市场会根据销地批发市场的需求,通过产地批发市场的运营商将农产品运送到销地批发市场上,最后销地批发市场再将农产品销售给农贸市场上的商家或是超市,最终这些农产品又会流转到农民手中。

农民作为整个流通供应链体系的起点,但是由于其自身缺乏规模化优势,因此不具有议价能力和谈判能力,相对于供应链的其它节点而言,利益的不均衡性会更加凸显。此外,节点上的各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假如是处于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下,对于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的建设是非常不利的。农民作为最终的使用者,经过一层流转之后的农产品无论是价格还是质量都已经改变了,并且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于物流使用不当,会出现资源的大量浪费、产品损耗严重等问题,对于发展农产品电商是非常不利的。

(二)农产品供应链存在的问题

一是供应链效率低下且组织化水平低。农产品的生产与采购流程很大部分都集中在我国的农村地区,一方面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以及采购商基本上都是小企业,采购需求也比较分散,因此企业的组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整个供应链的组织化要求自然也不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没有较为完善且便捷的流通设施,这对于农产品供应链来说是一个大阻力,尤其是对于生产、加工和采购这三个链条的供应链效率有着极大的约束力,同时也给后期的供应流通产生了滞后效应。

如图2所示,以冷链物流的流通效率为例,通过对比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冷链流通率可以看出,我国的冷链流通率尚处于低级水平。2013年我国肉类产品的冷链流通率仅为15%,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已经接近于100%;果蔬冷链流通率在2013年仅达到5.0%,而发达国家的流通率水平也已经接近于100%。这些数据的对比说明我国供应链的整体流通水平很低,在农村地区没有规模化的流通企业与城市地区的供应链系统进行有效对接,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流通供应链的组织化水平与流通效率,这也更拉大了与发达国家的距离。

二是信息不对称严重失衡。从上述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可以看出,农产品的配送首先需要一个经纪人,他来联系农民,然后将产品送到生产地的批发市场上,然后再由产地的批发市场将这些农产品运送至销地批发市场,最后销售给商家企业或者是超市,最后再由超市流转至农民消费者手上,这一个产品的供应过程不仅繁杂,而且需要经过的分支环节较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导致产品的供需出现矛盾,不利于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效率的提升与优化。不仅如此,尽管现在很多的批发商都会直接下乡收购,但是给农民生产者的收购价格却很低,但是最终卖到城市市民手中时又会将价格提高,对于当前的互联网时代而言,这是由于缺乏一个公平合理且有效的平台导致的。

根据中国行业咨询网研究部的调研结果显示,农业信息网络很不健全,这使得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农户居住具有的分散性,沟通渠道受阻,许多农产品的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和传递;农业资金和农产品物流都带有盲目性,流程很不合理,这就导致农产品在运输途中容易出现毁损,影响了农产品的保质与增值;农产品物流企业之间也没有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缺乏资源的整合,致使区域间的信息壁垒过高,这些信息弊端导致农产品供应链在管理上增加了经营成本、管理成本、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加工成本、包装成本等。

三是农产品质量缺乏安全保障。目前的农村地区面临着亟需解决的生态问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在日益增长,而生产者们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强农业的生产能力,有些生产行为或经营行为不恰当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灾难,包括大量化学农药的使用和能源的投入,这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会造成毁灭性的伤害。

以马铃薯为例,生产者为了防止马铃薯的地下害虫,在栽培马铃薯的时候就需要施加杀虫剂,为了加快地下茎块的生长而获得高产量,在马铃薯膨大初期就会喷洒膨大素,这种药剂的使用的确能够保证产量,但同时也会使得农药残留在马铃薯的茎块中,直接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危害,保量的同时无法保质。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策略

(一)采用“O2O”模式重塑供应链

“O2O”模式是指充分利用线上与线下资源整合的优势,利用其重塑现有的农产品供应链,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效率与效益,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O2O”模式主要分为三个主体主导下的供应链体: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导、批发市场主导、电商主导,在这三个主体中,对于当前的“互联网+”背景而言,主要偏向于电商主导下的供应链体系。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导型的供应链体,主要是利用现有的传统渠道进行更新改造,同时也需要利用互联网资源积极打造线上平台,主要的运作方式是:线上宣传推广、信息传递+线上交易+线下业务流程,例如平谷大桃种植基地构建的“线上+线下”的供应链体系,它可以将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融为一体,同时增加了快递配送,有效节约了流通成本。

对于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供应链体系来说,这是对传统供应链体系进行的改造,因为农产品需要经过批发市场才能销售出去。它的运作方式主要是通过开通旗舰店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在旗舰店上看到商品的详细信息,然后进行选购,网络处理好订单之后就会由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实际上这是将多种资源进行整合所形成的规模优势。

对于电商主导型的供应链体而言,这一类主体所做的主要是生鲜产品,产品来自于当地的大型批发市场,消费者在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由物流进行配送。在这个模式下,供应链上游的产品生产与批发物流是由生产商和批发商来拉动,下游的按单配送则是由最终的消费者需求来带动的。

(二)形成农产品加工企业供应链战略联盟

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供应链战略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密切联系,即战略联盟实际上是以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方式来实现的,借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要真正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供应链的战略联盟就要确保做到:第一,农产品加工企业供应链上的各节点企业之间都能够有互补性的资源、资产和技术,任何一家企业不能够独立完成所有的事情,必须要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才能完成供应任务。第二,供应链战略联盟是将供应链管理与企业战略管理结合在一起,它的根本目的是要以持续性的能力和技术来保持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最大化的价值。因此这种联盟是动态的,一旦利益和共同的能力发生了变化,新的联盟就会取代旧的联盟,同时也能够刺激企业不断进行创新。第三,战略联盟必须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水平下,企业要在整条供应链上实现信息共享和传递,从而建立群体决策,最终达到企业集成化、同步化的目的。

(三)引用智能物流模式

智能物流模式实际上也是基于互联网的背景环境下执行的,企业需要在注重自身硬件设施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软件能力的提升。智能物流模式采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物流配送、物流接收、物流订单处理等流程的智能化与人性化,要将技术力量与企业的管理能力相结合,形成技术与管理的集成化优势。如图3所示,在智能物流模式的具体执行上主要包括三种方式:第一,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将整条供应链一体化整合与发展,形成物流系统;第二,优化物流资源的配置,将各种分散化的物流资源归集起来,打通城市物流渠道,发展社会物流系统;第三,物流企业利用核心的物流能力,进一步扩大物流服务范围,发展综合性的物流系统。

对于企业物流系统而言,这里只需要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建立一个自营的物流体系即可,但是前提条件是需要将整条供应链实现一体化。一体化的过程就包括了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合力开发新的技术力量、物流资源整合等内容,将整条供应链进行一体化整合之后就可以利用整合后的资源建设一个体系完备的自营物流系统,并且这个系统是可以在整条供应链上实现共享的,这就能够使得该物流系统具有集成化的优势。

对于社会物流系统而言,这是将某个区域或者是整个国家的物流资源进行归集和整合,然后再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尤其是对于城市与农村两地之间的物流渠道来说,更加需要进一步剔除内部的阻碍因素,从而形成社会化、集成化的物流系统。对于综合性物流系统而言,主要针对的是物流企业,它需要物流企业充分利用自己的核心物流能力,为商家和客户提供更多的物流服务,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产品的配送运输上,从而形成综合化、物流服务范围更广的物流系统。

(四)发展农村电商

根据数据资料显示,阿里巴巴2014年提出了为农村电商投入100亿元的宏大计划,并加大力度布局供应链物流体系;另一位电商界的巨头企业京东也不甘示弱,以自身的物流优势为切入点,助力农产品进城和生活品下乡;而苏宁则通过改造、新建乡镇服务点,将电商触角伸向干线物流覆盖的农村地区。这说明许多电商企业早就将目光锁定在农产品的供应链体系上。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后,政府就明确表态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这使得更加大了农产品电商的关注度。

目前,无论是电商还是传统企业,都在积极地进行农产品电商布局。自中粮集团成立我买网后,雨润也在2015年1月宣布进军农产品电商,建设雨润果蔬网B2B平台;同期,本来生活网也迎来了千万美元的B轮融资。2015年3月,国内电商系统及服务提供商千米网推出了以二维码为核心的农产品电商解决方案,借此进入农产品电商市场。这些数据及资讯充分说明,针对当前农产品供应链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严重失衡、农产品质量得不到安全保障等问题,农村电商是基于“互联网+”环境下对农产品供应链进行优化和改造的有效途径。

图4为中粮我买网供应链的流程结构图,它是以我买网为核心,在供应商与客户之间传送食品的相关信息,投入广告宣传,并且在客户与食品供应商之间都有第三方物流来呼应,供应商物流属于其自营,而与客户对接的第三方物流则是我买网直接自营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物流成本进行分散,进而节约中粮集团的物流成本投入。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供应商、客户、我买网三者之间的联系都比较密切,而且充分利用了互联网平台的互通优势,不仅实现了信息的共享,而且也将各类分散化的资源有效整合在一起,形成集成化优势。

结论

我国的农业发展模式仍是以小农或小规模经营为主体,这样的小农经济不仅在价值和功能上具有合理性,而且在现实的发展环境中也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互联网+”浪潮的涌动下,我国农村地区也掀起一股“农村电商”的热流,这对于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集成性与效益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机遇,发展“O2O”型的农产品供应链,在物流方面也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确保“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能够发挥出最大化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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