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建设制度化是党的重要理论创新
2016-10-24刘新玲连晓龙
刘新玲+连晓龙
纵观党的光辉历程,党的思想建设的内涵是随着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而发展变化的,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思想和理论两个方面:思想层面主要体现在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非马克思主义思想进行斗争并纠偏,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武装党员,实现全党思想统一;理论层面主要是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全面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最新成果,以更好地指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是以推翻帝国主义压迫,达中华民族之完全独立的宏大历史使命为己任的。党的一大召开之时,我们党仅有50余名党员,到1925年党的四大召开也仅有994名党员。初建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各种怀疑、非难甚至攻击。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方面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另一方面通过大论辩,阐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科学社会主义与非社会主义的关系,统一全党认识,以保证执行党的正确思想路线,保持党的战斗力。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暂时处于低潮,党和军队内部出现了对革命悲观、失败的思想倾向。党的“八七会议”认真总结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号召广大党员从思想上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念。当时,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队伍的主要方式,这就使得农民、小资产阶级以及从旧军队起义的官兵等成为扩大党员和军队的主要来源。环境险恶、战斗频繁、生活艰苦,极端民主化、重军事轻政治、流寇思想和军阀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也在党内和军队内滋长严重。古田会议是我党和我军历史上的里程碑,具有开创意义,影响深远。古田会议根据“九月来信”的精神,总结红四军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批评各种错误思想,订立了人民军队建设的基本原则,确定红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确立了党对红军实行绝对领导,回答解决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新型人民军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从思想上建党和从政治上建军的原则,为后来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思想的形成、发展和实践奠定了基础。这在我们党的思想建设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党内占据统治地位,直接导致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中共中央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在遵义会议上,我们党结束了王明“左”倾机会主义在中央的统治,开始确立毛泽东在党内和军队内的领导地位,并把思想建设摆在了更重要的位置上。党中央到达陕北后,又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整风运动,肃清了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思想束缚,高度统一了全党思想。随后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思想被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在思想建设史上的重大理论创新。
新中国成立后,部分党员干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表现出了骄傲自满并在思想上停止不前的倾向。1950年我们党在全党进行了大规模整风运动,有效整顿了党内骄傲自满、作风不纯等问题,加强了思想建设。伴随着党的执政进程,部分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经不住“糖衣炮弹”的侵蚀,滋生了贪污、浪费、官僚等坏习气。为了彻底清除此类现象,我们党于1951年底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严惩了刘青山、张子善等贪污腐化分子,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当时,我们党面临着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是迥异于革命年代实践的全新探索,亟待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展开,1956年党的八大着重强调,为了适应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实际,必须加强党的思想文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学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地回答和解决了党和国家在不同阶段面临的重大问题,推进了党的理论创新。在这一时期,我们党在思想建设方面始终重视党员干部的理论“再学习”。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深刻的伟大的革命。在这场伟大的革命中,我们是在不断地解决新的矛盾中前进的。全党同志一定要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面向21世纪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党中央又提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以理论武装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他明确提出“党的思想建设的制度化”命题,要求“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这是对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理论创新,不仅把党的思想建设从传统的思想教育、理论武装、理论创新拓展到了制度化层面,而且在实践方面构建了党的思想建设从制度设计到制度执行的完整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的思想建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重要保障。
1.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加大理论武装的党内法规建设。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思想建设中最具根本性的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作为执政党建设首要的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思想理论建设作出了具体制度规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制度”,并初步出台了相关理论宣传和理论学习的党内法规,以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
在理论宣传的制度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所有宣传思想部门和单位,所有宣传思想战线上的党员、干部都要旗帜鲜明坚持党性原则,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坚定宣传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纲要》对理论宣传的管理做出了规定:“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党内法规建设,从制度上加强、改进和保障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同时必须坚持“党管媒体”的理论宣传原则,通过“完善新闻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法规制度”,对违反党的理论宣传规定的行为作出惩戒性处罚。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endprint
在理论学习的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内容、方法、课时要求、考核惩戒等作出详尽的规定。如《条例》对学习内容规定:“干部应当参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政治理论教育重点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关于理论学习方法,《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以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并“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对学习的课时要求,“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同时还规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2.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强化党员思想教育的制度化建设。
党性是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作风、纪律等各方面要素的综合反映,是阶级性的最高、最集中表现。党性对一名党员而言,就是对党章领悟、贯彻的自觉性,集中反映在党员自身的思想修养、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最能体现党章所要求的品格和气质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随后出台的党内规章法规等对党员党性教育的目的、内容、成效分析等都作了制度性安排。
关于党性教育的目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要增强“六种意识”: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对党性教育内容的规定是:“重点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2016年中央印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也要求,必须“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
关于党性教育的成效分析,《纲要》规定要“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健全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对党员坚持原则、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分析,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并通过“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3.以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强思想品行的制度约束机制。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的必修课。新制定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道德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从政道德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出要健全道德评价考核办法,完善道德建设奖惩措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要求: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干部从政道德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必须做到“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对于违反从政道德的行为,《处分条例》明文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2014年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照指标。201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进一步要求,对“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职干部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者,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大危险,需要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也告诫全党“要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化命题的提出,既是党的重要理论创新,又科学回答了我们所面临的这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为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也为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的思想建设的与时俱进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思想建设的理论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6BKS037]阶段成果;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项目编号:FJ2015TWB034]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李艳玲 高天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