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措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
2016-10-22贾朝光
贾朝光
黑龙江省泰来县检察院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机关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县域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确保社区矫正刑罚依法规范执行,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总结交流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分析不足。通过部门联动,理顺管理机制,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为掌握全县范围内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该院将监外执行的个人情况录入监督台账,逐人建立监管档案。对新增监外(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人员变动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对,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卷宗和约谈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司法所是否存在脱漏管、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管控措施、执法程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建议。
针对社区矫正环节的特点,积极探索制定监外服刑人员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不断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与派出所等部门建立反应迅速、协调联动的处置机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通知执行机关及时查明原因,对涉嫌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收监执行,维护监外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对其他矫正人员起到了预防震慑作用。
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坚持把激发、调动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放在突出位置,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方式由防范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通过个别谈话和家访谈话的方式,促使社区矫正人员从思想上悔过自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开展法制教育,培养法制意识;积极加强就业指导和帮扶,促进其自食其力,尽快融入社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