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游泳专项学生参与游泳社会指导实践的研究
2016-10-21吴双
吴双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5-000-02
摘 要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问卷法、数理统计法,通过对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育学院与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参与游泳指导实践情况的比较分析,了解其游泳专项学生培养方案、运动水平的差异,对比其游泳专项学生在参与游泳指导实践过程中的现状及特点,提高游泳专项教师对游泳专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最终达到提高游泳专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 游泳专项 游泳社会指导 游泳教学
一、前言
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让学生的学习始于课堂,走出课堂,融入真实社会,有助于显著改善教学效果。多数高校体育教师逐渐意识到体育专业学生技术动作在日益完善,却出现了学生难以组织教学的现象。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教学能力水平的提高是学校教育的关键所在。培养体育院校游泳专项课课堂教学技能是游泳专项学生的基本能力,影响到体育院校培养游泳专业后备工作质量。因此,提高学体育院校游泳专修课课堂教学技能,改善学生游泳专修课课堂教学能力,对提升学生就业率显得尤为重要。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2013、2014级竞技体院与体育教育学院的游泳专项学生的教学实践情况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两学院各60名游泳专项学生为调查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期刊网、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搜集与游泳教学实践相关文献资料,为本研究的顺利开展奠定理论基础。
2.调查问卷法
(1)效度与信度检验
问卷设计完后采用专家评价法对问卷的效度进行了检验,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院8名游泳专家对问卷效度进行评价,75%的专家表示问卷有效,25%的专家表示问卷基本有效,表明调查问卷的可用。问卷信度采用重测法,选择2013级、2014级竞技体育学员和体育教育学院各20名游泳专项学生进行调查,间隔15天之后进行复测,两次测试的一致性为0.83,信度较高。
(2)问卷发放与回收
选择竞技体院与体育教育学院各60名游泳专项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现场发放、回收的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回收情况如表1所示:
3.数理统计法
采用IBM SPSS Statistics 22软件对调查问卷的结果进行整理、统计,提炼出有价值的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而为研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三、结果与分析
(一)游泳专项学生培养方案的分析
1.课程性质与目标
北京体育大学在体育教育学院和竞技体育学院均开设了游泳专项课,但两学院在游泳专项学生培养目标不同。竞技体育学院以提高专项技术能力为重,而体育教育专业中则以对专项的认识和理解为重。通过游泳专项教师了解到,两所学院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不同,导致学生能力培养、知识讲授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
2.教学内容与要求
竞技体育学院比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的训练内容周游量大;在理论授课方面,竞技体育学院比较重视“双语结合专项技术的实践”。此外,两学院的学期目标相比,竞技体育学院的目标实现过程和进度要快于体育教育学院。原因是两学院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方面的差異,竞技体育学院侧重于培养高水平竞技游泳选手,而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教学更加侧重于“教育”。
3.学时分配
竞技体育学院游泳专项教学的总学时比体育教育学院多224个。除考核学时之外课堂讲授与技术训练的学时分配比例,两学院在游泳专项学生培养方面都是以技术训练为主要学时分配,课堂讲授教育学院多3.2%。体育教育学生在游泳专项技能方面仅要求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而竞技体育学院对学生专项技术的要求更高。
(二)游泳专项学生专项水平的分析
如表2所示,竞技体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的运动等级高于体育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和竞技体育学院的培养方案都是以技术训练为主,教育学院的课堂讲授学时多于竞技体育学院,而在这种培养方案下,教育学院的运动成绩在入校后有大幅度提升,竞技体育学院学生的运动成绩上升不明显。
(三)游泳专项学生参与指导实践的分析
1.实践目的
竞技体院游泳专项学生在实践目的方面排在前两位的是提高实践能力和薪酬,比例分别为46.67%和44.44%;体育教育学院比例皆为44.44%。竞技体院与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在参加实践的目的方面并没有显著差异存在,但两院校游泳专项学生中以薪酬为目的的比例都比较高。虽然两所学院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不同,但游泳专项学生都认可实践是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
2.教学薪水
由于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的培养目标侧重于教育,而学校、俱乐部等是他们就业的主要方向,竞技体院与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期望的薪水都比较高,与实际薪水存在一定差距,相比之下竞技体院专项学生薪水更高。俱乐部对带课教师的要求不但要具备较高的专项基础,还要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组织能力等,显然体育教育学院专项学生在这方面比竞技体院游泳专项学生有优势。
3.教学频度
本文以每周带课次数作为教学频度的指标,表明竞技体院游泳专项学生教学频度要比体育教育学院学生低。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培养中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竞挤体育学院专项学生更多的时间是用于游泳训练及比赛中,因而教学实践的机会明显少于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竞技体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以提高专项技术能力为重,训练内容周游量大,体育教育专业中则以对专项的认识和理解为重。
2.入学前后竞技体院游泳专项学生的运动技能水平比体育教育学院游泳专项学生好,但教育学院学生的提升空间大。
3.游泳专项学生的实践目的皆以提高实践能力和薪酬为主;体育教育学院学生期望薪酬水平高于竞技体院游泳专项学生,但竞技体院学生实际带课收入要比体育教育学院学生高;竞技体院学生教学频度低于体育教育学院学生。
(二)建议
1.依据教学目标的设置适当调整培养方案,改革课时分配情况,适当增加实践课时,学校要多方举措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帮助游泳专项学生提高实践能力,提高竞技体院游泳专项学生对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
2.目前,游泳专项学生在对于实践目的态度方面还不够端正,要明确实践目的,一切实践应以提高实践能力为最终目的。正确引导两学院学生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实践,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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