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社区康复发展探讨
2016-10-21古月明高娟娟
古月明 高娟娟
【摘要】本文以赣州市服务机构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赣州市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基本技术与服务标准、服务人群、服务内容、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等,分析赣州市开展社区康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探寻解决的途径和方法,为赣州市社区康复的开展提供指导。
【关键词】社区康复;探讨;对策
1978年阿拉木图(Alma.Ata)宣言主张把初级卫生保健作为实现“人人共享健康”目标的主要战略,康复援助开始从支持大城市的医院和康复中心建设转移到社区。在该宣言之后,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社区康复(CBR),作为一种最佳的利用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资源的服务提供方式,其目标是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和康复服务,特别是对中低收入国家的残疾人的可及性。社区康复服务的理念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截至2010年,我国已有831个市辖区和1676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l4.5万个,累计1268.3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赣州市社区康复服务起步较晚,同时存在机构设置不足、服务网络不健全、社会资源尚未充分调动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瓶颈,探寻制约其发展的多重原因,推进赣州市社区康复的进一步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本文以赣州市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赣州市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基本技术与服务标准、服务人群、服务内容、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等,分析赣州市开展社区康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探寻解决的途径和方法,为赣州市社区康复的开展提供指导。
一、经费投入不足,基本技术与服务标准有待完善
由于社区康复起步较晚,残疾人群体在社区居民中比重较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费没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的预算,国家财政拨款有限且难以及时到位。康复工作经费主要是向上级残联申请,残联的资金也不宽裕,能申请下来的資金就少得可怜。社区康复工作由于缺乏经费经常陷入窘境。社区康复缺少资金与技术的扶持,无力甚至是根本无资格通过竞争的方式来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目前,很多社区康复中心大多基础设施落后,提供不了全面的服务内容。有些农村以及偏远地区根本就没有社区康复的服务,由于以上条件的限制,很多社区康复中心开展的伤、病、残者康复服务项目较少,另一方面由于其没有充足的工作经费而不能送康复上门,导致偏远地区的伤、病、残者康复中断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随着社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与社区康复相关的技术与服务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技术包含必备的基本康复功能测评、康复工程、社会康复、职业康复、成本低和效果好的临床中西医康复治疗等手段;基本服务标准指按照循证医学要求制定的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等原则的康复治疗和康复服务规范及康复技术标准。
二、服务网络不健全,严重缺乏专业人员
我国很多省市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的康复治疗科室不仅数量少,而且地区设置不科学。很多社区康复专业机构过于集中于市区,乡镇及偏远地方至今没有社区康复专业机构,有很大一部分伤、病、残者存在康复难的现状,从而贻误了患者的最佳康复时机。同时,医保覆盖有限,在多数地区,相当多的社区康复医疗项目费用尚未得到医保覆盖,使群众未能充分享用社区康复,也限制了社区康复机构的发展。另一方面,赣州市为数不少的社区康复中心服务内容不规范、不全面,应做到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指导,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定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和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做好训练记录,进行效果评估,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和健康教育开展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报告制度等。
残疾人康复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系统学科,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目前,很多社区康复中心大多数都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康复人员大都由卫生服务机构内的医生兼职,特别是乡镇卫生机构,不仅基础设施、辅助器具陈旧,而且专业人员紧缺,一些乡镇的卫生机构可能仅配备有一名“全能型”的康复人员,无法满足康复人员入户的需求。即使减少人户频率,一个人面对几十且需求不一的残疾人,也无法一一悉心指导,康复服务总体水平不高。
三、与医疗保障制度缺乏有效衔接,残疾人(家庭)维权意识和参与能力薄弱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有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费医疗、工伤保险等制度,各项制度的设计、管理部门、管理模式、财政投入和保障人群都各不相同,如何将社区康复项目与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直接保障伤、病、残者得到长久的社区康复服务,间接可以促进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是亟待研究的课题。同时,社区康复服务的中心是满足残疾人及功能障碍人士的基本需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其克服困难、康复并融人社会。但是残疾人因为自身条件所限,即便有畅通的诉求渠道,也很难明确表达出自己的需求,特别是残疾儿童、老人和智力、精神残疾者。有报告显示显示,18岁及以上残疾人未上过学和上过小学的比例近八成,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从社区康复的国际发展趋势看,残疾人已渐渐地从康复的受益人角色转为参与人,如何发挥残疾人的主体身份,引导残疾人参与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主动选择和帮助调整社区康复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有效行使质询和监督的权利,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是另一大难题。
【作者简介】
古月明(1984—),女,汉族,江西赣州人,本科学历,江西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康复医学。
高娟娟,女,汉族,江西赣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江西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康复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