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导演的艺术创作特性与风格
2016-10-21刘健明
刘健明
摘 要:电视导演是电视创作完成的核心因素,导演不仅要有对艺术的执着精神和审美意识,而更重要的是他们要有严肃的时代责任感,以这种与时俱进的理念审视剧本,把握主题,紧扣时代脉搏,尽可能用超前意识进行二度创作。
关键词:电视;导演;创作;艺术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0-0133-02
一、电视导演的艺术特性
电视导演艺术除了具有一般导演艺术的共性特征以外,还具有自身的个性特征。这些个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层面,我们分别进行探讨。
(一)视角:百姓化
目前,电视已遍及我国城乡,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一门新兴艺术,它所拥有的观众数量在所有的艺术门类中遥遥领先。因此,电视艺术又被称为“百姓艺术”、“平民艺术”。这也意味着,电视艺术总体上说属于通俗艺术、普及艺术、浅显艺术范畴。正因为如此,电视导演艺术首先就具有视角百姓化的特征。也就是说,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以百姓的眼光、态度、思想、评判标准,去选取题材、开掘主题、塑造人物、打造风格。众所周知,收视率的高低早已成为衡量某一电视节目优劣的重要尺度。而收视率本身,则充分体现出电视的平民定位。为此,电视导演艺术就要远离孤芳自赏、曲高和寡、高雅离群、故弄玄虚、故作高深,而是要深深置根于民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兴于民间,毁于庙堂”的说法,同样适用于电视导演艺术。具体而言,电视导演艺术视角的百姓化包括时刻牢记电视大多是平民百姓在自己家里收看,观众可以任意选择频道并当场评论,要充分照顾到观众对节目内容的审美需求和观赏兴趣,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吸引观众、争取观众、为观众服务。
(二)语言:镜头化
电视的语言同电影的语言一样,都是镜头。镜头由画面组成,画面又是出现在荧屏中的瞬间性形象。画面的内涵又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构图。分为主体、陪体、环境三部分。主体是画面的主要表现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它处于中心位置和主要位置;陪体是与主体构成一定的关系,作为主体的陪衬而出现的人或物;环境是围绕主体与陪体的环境,包括前景、后景两部分。二是色彩。色彩是镜头语言的重要因素之一。色彩既是视觉造型,又是情绪氛围;既是色调,又是情调;既是叙事手段,又是抒情手段和表意手段。三是用光。光被誉为“电视艺术的太阳”,是电视赖以生存的基本媒介。四是蒙太奇。蒙太奇原是建筑学术语,是构成、装配、组合之意,后引进到电影艺术中,指镜头的剪辑与组合。电视艺术也使用蒙太奇手法,作为镜头语言的重要因素。通过蒙太奇,可以造成呼应、悬念、对比、暗示、联想等艺术效果,并产生独特的视觉时间与视觉空间。
(三)形式:多样化
电视艺术本身,就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大世界,仅以电视艺术节目(指电视中的各类文艺节目)就包括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电视艺术片、电视专题文艺节目、电视文艺谈话节目、电视娱乐节目(如游戏类、益智类、真人秀等)。这就要求电视导演要成为“百事通”、“多面手”,成为一名电视艺术的复合型人才。
二、电视导演所需要的艺术风格与意识
(一)色彩化的艺术风格
色彩表达和色彩的运用是电视导演在活动中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点,由于所表达的情感不同,所在的场景不同,所运用的文字不同等等原因,致使在色彩选择上也需要不同,色彩的选择是对导演艺术风格最为直接的体现。比如说红色,它象征着激烈、紧张、惊险等,它是将异常激烈的场景尽情凸显的一种绝佳主色调;比如说绿色,它象征的是生命、是活力、是一种向上的动力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它彰显着人们对生活的向往和对青春无悔的追求;比如说白色,它象征着纯粹、圣洁,它是未曾受到污染的表现,具有天使般的性格,它彰显着人间的高尚,体现了人格的强大魅力所在;再比如说黑色,它是无底的深渊,是生命的阻碍,是庄严的表达,是凄凉的体现,等等。这些色彩艺术为大型活动中的电视导演提供了更多可以发挥的空间和领域,可以说,在大型活动中,对色彩运用的好坏是活动风格突出与否的关键。
(二)现实主义艺术风格
再高尚的艺术都离不开生活的依托,这种依托是任何一种知识所无法代替的。在大型活动中,观众之间的差别是无序的,喜好亦是不同的,但是所有的观众和演员有一个特点,就是“脚着地”,也就是说是現实生活中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扮演者不同的角色,电视导演就是将这种现实性与艺术感结合起来,为表演所用。而在生活中选择的艺术素材,更能够激发人们心中的情感,让人们对艺术产生一种亲切感,从而与艺术的思想达到共鸣的作用。
(三)电视导演的表演意识
虽然导演可以不表演,但不能没有表演意识。当导演准确地把握了文艺晚会的艺术特点时,就需要协调表演艺术、造型艺术、音响和音乐等等,共同体现演出的最佳效果,使之生动、具体、形象地体现于舞台,变文字策划为直接可视的生动的电视画面,在此基础上,形成演出艺术的完整性。它既要在演出中看不到导演的技巧痕迹,又要使观众感觉到导演无时无处不在主宰着整个演出。它应该不带任何偏见,细心地全面地分析、判断、了解演员的创作个性,不仅是把握演员或选手的生活阅历、思想和文化素养、观察和理解能力、创作方法和创作习惯等等,还要把控选手的心理状态。
导演应该根据选手的特性,运用示范、表演、提高、驾驭等各种方式,针对不同对象进行个别指导。要求演员表演要比现实生活稍夸张一点,艺术真实中带自然表现,这就是话剧舞台表演和影视表演的综合性体现。如果导演没有这方面的实践积累,对导演工作的影响是很大的。
(四)电视导演的传播意识
电视导演不能没有传播意识。比如电视歌舞节目,就是以电视手段表现的屏幕化歌舞,和舞台歌舞的最大区别就是电视的传播性和传播价值。电视导演必须要考虑歌舞的可视性和传播影响力问题。
三、导演艺术是再创造的艺术
在原作品一度创造的基础上,把平面的文学形象转化成生动直观的屏幕屏幕形象,需要做大量的丰富、修改、完善、改变的工作,因此导演艺术是再创作的艺术,即二度创作。同时,也完成了第二次形象传达的过程。在心理学意义上,知觉、感觉、直觉的思维及逻辑表述形式仅属于认识层次,而导演分析剧本不能只停留在对剧本的认识上,重要的是形诸于外,用动态的生命的情感形式表达和展示导演从剧本中感受到的直接的感情和情绪活动的结构模式。这就要求导演在一度创作限制下,在一个容易为想象力和感官所捕捉的形式之内去架起一座桥梁——直觉的张力。准确地把从剧本中感受和理解到的情感转化为一种能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可见可听的形式,即对演出总体形象和情境的提炼和把握。这种表现性的形式是一种知觉或想象的整体,这一整体可以展示出整体内容的各部分、各点甚至各种特征和布局之间的特定关系模式,它是一种不稳定然而又是连续不断的统一体。他所标示的导演思维本身就是一个直觉的张力过程,用它把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气质对剧本的感受和理解化作视觉外观显示出来。要迅速有效地导演构思就是对于演出形象的预感。在形成导演构思的过程中,要通过许多独特阶段,使它变得越来越鲜明,越来越具体。构思不是一个瞬间,而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表现为导演内在感受的一种张力——一种肉体、情感和精神上的张力。它总是从某一个情节,某一个人物命运的某一点开始,逐渐推进到一个高度紧张的顶点即单项构思的产生。这之间向顶点的推进过程有时是稳定匀速的上升,有时是变速的上升。一旦到达顶点之后,它就会趋于消失。或逐渐消失或突然消失——单项构思入库,随着接踵而来的是另一种张力继续波动起伏。这种张力的生与灭的过程即导演将情感生活的不可言传的东西,那些只能为感觉和直觉把握的东西抽象为可行性的视觉形式的过程。在通常情况下,由直覺活动瞄定的对象只能是那种使导演、表演感到可以从中构想出某种形式并愿意创造出这种形式的对象,即“探寻一个客观对应物”。在导演把自己从对剧本的认识层次升华到意志层次之后,那种在二度创作的构思中的“可行性的视觉形式”必须外化和显现,这种外化和显现是一种非逻辑体系,它不可能翻译成完全等价的自然语言。但二度创作的构思者却偏偏还要用逻辑性语言来转述自己对一度创作的感受和理解并注入到演出的主宰——演员/角色的舞台行动中去。
参考文献:
[1]瞿晓桦.图形传播在电视艺术中的应用[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