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6-10-21李秀才
李秀才
[摘 要] 由于农业现代化与机械化步伐的加快,促使农机的应用范围更广泛。为了促使农村经济的发展,应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现通过对我县农机监理执法建设现状的调查与分析,提出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的有效对策,以此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 农机 监理执法能力 思考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229-01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一部分,对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逐步提高,目前中国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已走向新的发展时期,使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理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农机监理执法的监管力度,对提升农机监理执法水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1 农机监理执法能力概述
执法能力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能力。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则是按照有关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充分服务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是将农机安全的法律法规与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相结合,进而表现出的行政行为[1]。对于有关农机安全采用的执法能力,必须通过有关检查与法律法规获得,只有这样,才可以进行安全执法,执法过程对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存在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保持严肃与认真的态度进行安全执法。
2 目前农机监理执法现状
2.1 对农机监理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现阶段,由于农业机械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部门也不断的推出了部分确保农业生产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政策以及规定等,给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法规支持,但在建立执法具体实施时,依然有较多的问题出现,主要表现为:农机监理部门对农机安全意义没有充分重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进行农机监理时,绝大部分都存在对农机安全管理认识度不高的现象,如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工作措施不到位,农机事故的统计工作不全面,致使本地区对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现状进行不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2.2 监督体系不健全
在农机广泛应用与发展中,农机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虽然在部分方面颁布了全面的法律法规,但却在具体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另外,农机监理执法的监督体系也不完善,对执法工作没有严格的监督与管理。
2.3 农机监理人员的执法与服务意识薄弱
在农机监理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依然存在的错误观念较多,包括盲目的认为自己是管理者,而农机用户是被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的等,错误观念的产生,致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态度不好,对服务水平的提高造成不利影响,也对党群关系带来严重危害。
3 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方法
3.1 各级部门应充分重视农机监理执法工作
各级政府在发展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同时,最大程度的提供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条件。促使三种产业在动态的发展中得到有效平衡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利基础,这样才可以为农机监理执法提供有利的政治基础[2]。并且,政府还需要制定完善责任制,对监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给予批评与改正及责任追究,促使尽可能少的出现此种情况,政府应将农机监理执法障碍充分扫清,以此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安全生产目标。
3.2 农机监理执法监督机制的有效建立
必须使农机监理执法监督机制有效建立,严格监督农机监理执法过程,促使农机监理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3]。通常情况下,农机监理执法监督的表现主要为领导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以及部門监督四个方面:(1)领导监督。领导者需要对农机监理执法的具体情况及时、有效的了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促使农机监理执法呈现规范化的发展。(2)部门监督。农机监理机构,需要强化和公安、安监、法院以及法制等相关部门的联系,进行联席会议,在彼此的沟通与交流中,促使工作层面与工作制度更完善。(3)群众监督。在农机监理执法的具体实践中,必须确保民主化与公开化,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及机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农机监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的发现,促使执法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对农机监理执法具有较高的信任。(4)自我监督。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必须对法律法规知识充分掌握,严格按照制度做事,根据岗位责任制与工作规范标准进行每一项工作,加强自我监督与管理。从整体上强化农机监理执法监督机制的构建,严格监督农机监理执法,对农机监理执法呈现制度化与公开化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3.3 强化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素质,对农机监理执法质量有直接的影响,所以,必须加强监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以及业务能力素质的提高。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思想素质的提升,可使执法行为更规范,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服从管理。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对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法律素养的要求也明显提高,监理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与法律素养,才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能够将违法行为及早发现并制止,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所以,在监理执法的具体实践中,需要加强对监理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与法律的教育,促使其业务能力明显提高,进而使农机监理的整个执法水平的显著提高。
总结
由此可见,农机监理执法水平对农机监理工作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其对农机监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以及业务能力的提高均具有促进作用。因此,必须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的构建,有助于确保农业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辉.加强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农机,2014,(4):11-12.
[2]陈雄.关于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农机,2014,(1):44-45.
[3]史水龙.论如何加强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5,(1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