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小微企业融资调查及对策探析
2016-10-21任富强杨西平
任富强 杨西平
摘要: 西藏经济发展滞后,亟需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繁荣市场,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西藏小微企业,能够极大适应以上西藏社会经济需要。融资难是西藏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本文依据调查问卷,深入分析西藏小微企业融资特征、问题、原因,努力寻求西藏小微企业资金供需双方的利益契合点,增强双方利益契合度,探索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
Abstract: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backward in Tibet, so it desiderates increasing employment, improving people's livelihood and creating a thriving market and further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To develop small micro enterprises in Tibet can meet the requirements above. Financing difficulty is one of the bottlenecks of small micro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in Tibet. Based on questionnai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inancing characteristics of Tibet small micro enterprises, and the problems and causes, trying to find the bilateral interests of fund supplier and demander of small micro enterprises in Tibet and enhance the benefit integrating degree of the supplier and demander, and explores the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the financing difficulty of small micro enterprises in Tibet.
關键词: 融资;调查;特征;问题;原因;对策
Key words: financing;survey;characteristic;problem;reason;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9-0067-03
0 引言
随着西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以及小微企业不断成长、壮大,西藏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日益增长。融资难是西藏小微企业目前发展困境中的“瓶颈”问题之一。因此,亟需调查西藏小微企业融资情况,了解其融资现状,查找西藏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源,提出相应对策。
根据本文调查,西藏小微企业对外融资的主要途径是借款,本文主要针对借款融资展开分析。
1 西藏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被调查的100家小微企业中,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关系的为65家,占被调查企业的65%,还有35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没有信贷关系,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35%,民间借贷为当前西藏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从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看,期限大多为半年至一年。从金融机构贷款担保方式看,贷款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担保贷款占比约为80%,抵押贷款占比约为20%;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贷款约60%为联保贷款,约40%则为信用贷款。其融资有如下特点:
①银行贷款关卡繁多。100份调查问卷显示,被调查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是该小微企业争取外部融资的首选渠道,但银行贷款对小微企业存在诸多关卡。调查问卷显示“贷款到位时间较长”问题最为突出,该问题占比达60%以上。此外,“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或担保物”、“不能提供合适的财务报表”、“审批手续繁琐”、“贷款成本较高”等问题也是常见关卡问题。
②融资成本较高且空间相对狭小。有关其融资成本的阐述中,约40%的小微企业主认为资金成本最高的借款是向银行借款,虽然当前银行借款名义利率较之其他方式并不高,但包含着很多隐形要求,一些银行放贷附加了相应比例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要求,致使综合成本较高。西藏自治区银监局统计显示,目前,一些“老字号”大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上仍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亟需积极引导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大力扩展西藏小微企业融资空间。
③西藏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担保、抵押的利用率低。针对西藏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融资配套机制有一定创新,譬如设立财政担保基金、建立企业互助联保机制等,但存在对以上机制利用率低问题。以担保为例,约70%的西藏小微企业虽然申请担保,但只从形式上履行手续,而没有真正发挥担保实效。同时,西藏小微企业主普遍认为担保机制会加重企业负担,甚至需要向担保者支付一定的担保费。另一方面,缺乏合理有效的抵押品也是造成西藏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问题。相关统计显示,约90%以上的西藏小微企业有自有厂房,曾借款西藏小微企业中使用过厂房抵押的不足10%,使用过机器设备抵押的西藏小微企业为20%左右,约70%的西藏小微企业主使用私人资产为抵押。目前有借款的企业中,70%的小微企业主没听说过无形资产质押,约60%的小微企业主没听说过应收账款质押,约30%的小微企业主没听说过存货抵押等。
2 西藏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问题
2.1 金融机构惜贷 当银根紧缩,金融机构放贷指标压缩时,小微企业规模小、资产少、实力弱,其“优先”地不能从金融机构贷到款项。因为金融机构考核其客户往往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对小微企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信用歧视,从而形成企业融资地位的不平等局面。
2.2 担保条件严苛 金融机构放贷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尤重抵押,对动产质押以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押不予接受。抵押贷款时对抵押物的要求严格,一般只接受土地及有价值房屋,对法律规定的其他可抵押的财产如厂房、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则不予考虑,即便是接受价值较高的机器设备作抵押,估价也很低,如此导致一些租赁厂房的小微企业因无土地或房屋作抵押,即使经营情况较好也不能从金融机构贷到款项。在信用担保中,金融机构对担保企业要求较高,小微企业一方面难以找到符合联保条件的企业,另一方面,对一些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还要求借款企业主以其个人家庭财产等作担保,条件过于严苛。
2.3 放贷附加条件 有的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要求存贷挂钩,发放贷款前先要求小微企业在该机构存入一定数额的款项,金融机构再根据企业的存款数确定发放贷款的限额;有的以小微企业购买该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黄金等理财产品作为放贷前提条件。据调研中的小微企业反映,越是经营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所附加的条件越多越苛刻,而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得不接受這些附加条件。
2.4 抽贷后不兑现承诺 走访时部分企业反映,银行为了顺利、及时收回贷款,在贷款到期时会向小微企业承诺还贷款后多少天内就能为企业发放另一笔贷款,对资金较为困难小微企业,为了能够继续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四处筹钱,甚至从民间借高利贷,用于偿还贷款,但是有些金融机构收回贷款后却不兑现再行放贷的承诺,而以贷款指标用完、领导不同意、上级部门不批准等理由拒绝续贷,致使企业无力支付从民间借来的本金及高额利息,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甚至倒闭。小微企业相对脆弱,这种“斧底抽薪”做法使一批原本能渡过难关、持续经营的小微企业却破产倒闭。
2.5 民间借贷稳定性差 有些小微企业不能从金融机构融到资金,向个人及民间组织借贷一些可以承受的利率借款,但这些民间借贷具有不稳定性,出借人可能随时要求还款,由此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计划。当企业以借款还未到期为由不予还款时,出借人可能制造各种麻烦(包括暴力催要等),使得借款企业名誉及进一步融资能力丧失等,最终导致借款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关门破产。
2.6 资金回收压力较大 在当前资本市场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西藏小微企业的客户往往因资金困难而相互大量拖欠应付款项,导致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即便客户能支付欠款,常常以资金周转困难而有意拖欠,导致因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和税费等资金需要小微企业融资具有周期短、额度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突出特点,这种融资综合成本高、融资难度大,导致小微企业融资经常存在危机。
2.7 贷款风险比较高 由于小微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且行业分散、质量良莠不齐等行业特点,导致银行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以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的真实信息;其次目前西藏尚未完全建立统一开放的企业信用消息共享平台,因此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不畅,造成银行易根据虚假或者错误信息给小微企业放贷,增加了银行信贷资产风险。根据“高风险高回报”的经营规律,银行一旦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必然提高其贷款利息,使其融资成本加大。
3 西藏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3.1 融资难的内因
①经营管理落后,经营风险较高。随着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和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业初期使用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形势和企业进步步伐,部分小微企业仍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和抗御风险能力差等现实问题,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西藏小微企业较其他省区相比具有负债水平整体偏高、盈利能力普遍偏低和发展空间较小等特点,导致金融机构对西藏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较高,加之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短暂性和经营的较大不确定性等,有较高的倒闭或者破产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
②信用水平低,制约融资能力。目前西藏小微企业虽然大多注册为公司制,其实质上实施业主制和合伙制管理,没有较完整地执行现代公司治理与管理模式,其规模偏小、制度不健全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等缺陷,导致其信用水平低和融资能力弱。许多小微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甚至没有建立会计账目,其资金管理较为混乱,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严重削弱了其融资能力。
③可供担保抵押的有效财产少,融资渠道窄。银行普遍偏好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抵押,而不愿接受小微企业的流动资产抵押,但小微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占比相对较小,特别是近些年来新发展起来的高科技企业,其无形资产占较高比例,而银行一般不将其作为可抵押资产。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在寻求担保机构时,由于大多数信用担保机构一般只愿意对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而不对设备投资等长期性贷款提供担保,小微企业更需要支持其长期发展的长期贷款,这种不合理性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
3.2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外因
①金融体制不健全。在西藏小微企业的融资格局中,银行贷款在企业融资来源中占有绝对比重,100份调查问卷显示占比达到90%以上,企业内部直接融资所占比重较小,并且随着近年来银行信贷余额快速增长,而直接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贷款和直接融资余额的差距越来越大。银行存款数额快速增长,其中包括小微企业的存款,但银行贷款主要是投向了西藏各大中型企业。西藏银行业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弱能力性减少了其融资资源。
②金融环境不完善。一是现有信用担保体系不能有效满足西藏小微企业担保融资需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二是西藏目前还缺乏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机构,对向国有大中银行融资的过度依赖性影响着小微企业的融资空间拓展。尽管西藏一些小微企业及非公经济管理部门也在尝试建立更为有效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及体系,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③政策支持不高效。虽然各地出台了涉及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扶持优惠政策,其也惠及小微企业,但在执行中或多或少存在政策移位、执行不力、发挥效应不强和措施方法滞后等问题,甚至出现因小微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及行业的差别导致它们在法律和权利义务上的不平等等。
4 改善西藏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对策
4.1 银行监管部门从宏观上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首先,各级银行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融资政策,提升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认识,督促管辖区域的银行机构落实相关政策。其次,积极引导各类股份制商业银行尽快研究和推出一些适合小微企业融资周期短、额度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的贷款业务,为小微企业融资打开门路,多与当地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探讨建立良好的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制,降低产生不良贷款的几率,促进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可持续地发展。
4.2 利用政府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融资
西藏政府利用其资源,如重大的市政工程项目、财政存款招标等,把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或创新做法作为这些项目评分并分配的考虑因素,通过利益机制,调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主动融资的积极性。西藏每年拥有大量的财政存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这些政府资源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融资,从而取得实现政府资源和小微企业融资双重目标的“一箭双雕”效果,增强资金供需双方的利益契合点、契合度。
4.3 缩减小微企业贷款信息不对称
积极探讨并出台一套适合小微企业的银行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努力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构建;加强小微企业自身信用建设,确保其提供业务信息可靠、贷款内容可信;加强税务、工商、工商联等多个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小微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4.4 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首先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所在行业性质、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与生产效益状况等,执行因企业而异、因业务而变的浮动贷款利率政策。其次,在强化信贷管理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简化信贷手续并提高信贷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4.5 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既鼓励西藏区内各银行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外,又积极引导区外各商业银行机构开展西藏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不断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类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投资、金融租赁、典当融资、票据融资、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合伙投资、互助基金、民间信用等融资途径,使西藏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也能与区外企业一样呈现出多元化融资发展趋势。
4.6 提升小微企业信用度
一是小微企业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资料具有合法性、真实性,获得银行的信任与支持;二是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自我约束;三是小微企业注重诚实信用,不断提高自己的市场信用度。
4.7 做好小微企业融资配套服务工作
一要通过政府搭架,财政贴息等办法为小微企业解决部分资金;二要对于已经形成产业,涉及同质化的小微企业群,建立便捷的公共信息交流平台,帮助小微企业把握市场动向,合理规划企业生产经营,科学应对市场风险;三是继续深化民族地区小微企业税制改革,更大幅度地减轻其税负。
总之,为了有效解决西藏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既要通过市场途径,又要借助政府干预手段,努力形成资金供需双方利益契合点,增加双方利益契合度。由于客观历史与自然条件原因,且西藏承担着国家生态屏障角色,在较长时期内需要政府大力扶持西藏小微企业融资,在完全由市场解决融资之前這种做法将是一个漫长过程。
注:本文素材是在对拉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基础上形成的,本文调研及写作得到“西藏非公经济研究报告”、“西藏特色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研究创新团队”等项目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诚挚谢意,但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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