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合理定位的再思考
2016-10-18魏世平
魏世平
摘 要:案例教学法被运用到党校中,取得了不小成效。由于案例教学具有优缺点,党校决策层在应对教育改革时对案例教学方法不合理的定位导致了案例教学法不合理的运用。本文首先阐述案例教学法的内涵,然后通过分析描述目前党校主体班次中案例教学法被错误定位的现象及原因,最后提出了关于案例教学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合理定位的思考。
关键词:案例教学;党校主体班次;定位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8C-0052-02
案例教学法始于英国,盛行于美国,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被引进我国,对我国的传统教学带来冲击。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实施,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学术界和教育界又掀起了一股巨大的热潮,被众多高校及培训教育机构推崇。作为培养和培训党员人才重要基地的各级党校也与时俱进地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主体班次的教学中,并获得了不小的成效。但是每个事物都有两面性,案例教学法并非完美无缺,存在缺乏系统传授、案例本身局限、缺失动态发展和耗时多等诸多不足,某些党校正是因为没有对案例教学法的不足有合理的认识而导致在运用该方法时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作为,导致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质量无法提高。因此,党校应该合理定位案例教学法,充分分析其特点及优劣,并建立教学运行机制,扬长避短,从而有效提高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概述
美国学者克里斯坦森将案例定义为教育者或相关管理者分析一个特殊情景必需的、运用叙述的方式鼓动学习者参与和提高教学双方互动、能够为构建可替代方案及认知世界复杂性和模糊性提供资料的一个情景的部分的和历史的研究。国内某学者将案例教学法的作用概括为扩大知识来源、优化学习内容和改善学习效果,并比较分析了案例教学相对于传统教学的优势,特别强调了案例教学法在决策和知识程序化方面的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对各国调查后给出了案例教学、课堂讲授、座谈研讨等九种教学方法的评价结果:案例教学在培养分析能力方面、学生接受知识和知识保留持久性方面、培养交际方面分别位列第一位、第二位和第四位,由此可见,案例教学的运用取得的明显成效。
概括起来,案例教学法就是教学的人组织团体或分组讨论、角色饰演对案例进行讲解或演示,从而增加教学者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并引导学习者思考、为学员呈现真实的学习状况的一种教学方法。广义的案例教学主要是一种教学者与学员之间及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方式的教学,狭义的案例教学形式比较单一,即教学者首先准备好案例,然后引导学员讨论学习。不论是广义还是狭义,两者都以教学者为主导,学习者为主体,教员与学员都对课堂教学负有责任,通过分析和研讨案例,互动交流思想、知识和经验等最终实现教学目的。
案例教学法拥有现代教学方法中先进的优势,同时也有不足,如缺乏系统传授、案例本身局限、缺失动态发展和耗时多等,因此,针对案例教学的特点及目前党校在案例教学运用中凸显的问题,重新思考案例教学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的定位,是推进党校教学改革和提高党校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二、案例教学法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的几种错误定位
党校是党员干部培养和培训的主渠道,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质量是党校办学管理水平及师资软硬件能力的直接体现,主体班次的教学质量主要取决于教学方法是否合理。早在2008年,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式教学和研讨式教学涌现,大力推行讲授式、模拟式、体验式和案例式等现代教学方法,努力把教学者和学习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实现教、学互动,学有所长。自此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比较现代的、重要的教学方法被国家推荐,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部分党校并未对案例教学法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进行正确合理的定位,反而出现了几种比较典型的错误定位。
(一)高估案例教学法的乐观定位
该种定位夸大了案例教学法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的作用,并将案例教学法贯穿于整个党校的制度文件以及座谈讲话中,使案例教学占据了教学的重心,从而要求学校教学者只专注于案例教学法的使用,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万能的教学方法而忽视了现代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协调联动。在对案例教学法乐观定位的党校中,所有的公开课、竞赛及座谈等都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甚至一些并不适合案例教学法的课程也被强行要求以案例教学法进行,种种表现不仅有违教学规律,也影响了教员或学员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秩序。也有部分党校虽对案例教学法有乐观定位,但并未在规章制度上有实质行动,表现出对案例教学法的真正内涵和实施方法没有具体认知,只是教学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推行案例教学法,方法对错且不说,行动力度实在薄弱。
出现上述对案例教学法乐观定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迫于教育改革要求,不得不在教学形式上有所改变;二是并未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三是没有对案例教学法有比较客观准确的认识,包括其特点及优缺点等,可能只注重了优点而忽视了缺点。
(二)低估案例教学法的悲观定位
该种定位往往质疑案例教学法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的作用从而对其有过低的定位,因此,有些党校并不主张案例教学法的推行,但是迫于教育改革的压力、应付作业对案例教学法只做表面工作,在教学中探讨还是以传统的教学形式进行,即使有对案例教学法持乐观赞成态度的教师也在无形中被压抑。
出现上述对案例教学悲观定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存在偏差,过多地看重其缺点,而忽视了优点的作用;二是对案例教学法有很充分的认识,完全了解案例教学法的缺点可能会直接盖过其优点以至于不能在主体班次教学中发挥正常作用,即使允许运用案例教学法也必须有成熟的培训体制、管理体制和运用体制,但学校往往没有如此健全的体制,从而制约案例教学法的使用,产生悲观心理。
(三)对案例教学法认识不清的模糊定位
该种定位往往对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在教学中的权重以及与学科选择的关系等方面都有不确定性,因此,学校无法建立明确的跟案例教学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实践过程中,这样的学校对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持中立态度,从而对案例教学法的相关培训及讲座缺乏应有的积极性。
出现上述对案例教学法模糊定位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学校缺乏自觉性,将教育改革要求置之不理;二是对案例教学法没有较明确的认识,导致对其没有推行的积极性,但也不抵触;三是碍于传统教学派教师的压力,过于放大案例教学法的缺点而主观采取模糊定位。
三、案例教学法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合理定位的再思考
世界万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对人、事、物等的精准定位,党校在推进教育改革的路上必须合理定位案例教学法这一新型教学方法。
(一)应与党校的教学内容相适应
党校是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对党员干部进行培养培训的基地,也是传授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机构和锻炼党员品质和修养的摇篮。党校区别于普通的学校,其宗旨决定了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教学内容的深刻复杂性,因此,案例教学法的选择必须与教学内容相适应,把案例教学法引入到合适的教学内容中,以便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及实践的分析和学习。
(二)应与学习者的特点相结合
同一学校的不同班次的学员具有差别,因此案例教学法的选择定位存在差异。在《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明确要求党校教育必须尊重党员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特别强调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培养培训。因此,在选择和实施案例教学时,要尊重事物客观发展规律,同时考虑同一班次学员的共同性和不同班次学员的差异性,根据学习者的特点制定教学形式、设计教学方案和安排教学计划等。
(三)应与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对应
教学内容的确定离不开学员学习需求的指引,因此,案例教学法的内容选择同样要依托党校不同班次学员的需求而定,比如,党校的培训班和轮训班就有所区别,前者学员有任职需求,案例教学法就要为理论学习和能力训练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服务;后者学员的需求则是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案例教学法就要侧重中央重大问题解决的战略部署和地方党委工作的确定开展等方面进行教学。
(四)应与科目特点相统一
学科建设的成败决定了党校办学是否规范、师资水平的高低、教学质量的优劣及竞争力的强弱。因此,党校要想健康发展必须有规范的学科体系,从而要求必须有对应的教学方法。不同学科的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是否适用,因此,在案例教学法适用之前首先考虑学科特点,学科适用就正确引导使用,学科特点不适用就果断放弃在此学科的运用。
参考文献:
[1]黄明.提升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质量的思考[D].曲阜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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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敏宁.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案例教学法需再定位[J].政治文明,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