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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哲学思想对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功用探析

2016-10-17刘俊哲

民族学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哲学思想藏传佛教

刘俊哲

[摘要]缘起性空论、心性论与众生平等论是藏传佛教各派重要的哲学理论,它们各自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通过信仰、宣传、提倡、教育等多种形式,这三种哲学思想潜移默化地深入到广大藏族民众的意识结构之中,有利于他们认识宇宙万有的本质,净化自己的心灵,提高人生境界,从而有利于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促进藏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当今社会,尽管社会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此三种哲学思想仍然起着促进当今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功用。

[关键词]藏传佛教;哲学思想;藏区社会

中图分类号:D676.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6)04-0056-06

一、缘起性空论的本质及其作为促进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动力

缘起性空论是藏传佛教的一个根本的形而上的世界观理论,属于中观哲学的范畴,包括缘起论和性空论两个方面。在藏传佛教各宗派之中,格鲁派、噶举派的中观属于外中观或自空中观,它们以缘起论性空,主张缘起与性空是有机统一的,而宁玛、萨迦、觉囊等派属于内中观或大中观,它们主要是以如来藏论性空,其中宁玛派和萨迦派主张如来藏的空有统一,觉囊派主张外境空而如来藏自身不空而实有,即他空。但无论如何,宁玛、萨迦、觉囊各派也有缘起思想,而且藏传佛教的各派的共同点是都有这样那样的空性理论。

(一)缘起与人和人之间的和谐共处

缘起是指宇宙万有的产生和发展是由诸多因缘(内因外缘)和合之物。正如格鲁派大师宗喀巴所说:“从来没有一样事物,不是依缘存在之物。”[1](P.95-96)宁玛派认为地、水、火、风、空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生成的基本元素。觉囊派也主张外境是依缘所生之物。由此说明宇宙中万事万物的各要素之间都有一个和合共生的关系。和合共生,实质上就是和谐共处。倘若它们之间发生冲突,便使聚合破裂而离散,最后导致事物的消亡。在人与人之间也是“自他不二”的共生共处的关系。因此,以缘起论观察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应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社会统一体中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赖的和谐共处的关系。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藏民族在处理本民族内部的各成员之间以及藏民族和其他民族成员之间的关系的实践中时,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同舟共济,从而对藏区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传统社会中,藏族和其他民族的广大群众生活在自然环境极为恶劣,而物质生活资料又十分匮乏的历史条件下,藏传佛教缘起意识有利于他们相互尊重,彼此观照,相互救济,使他们能够积极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肆虐,共度生活难关,这更进一步推动了各成员之间的团结,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由此可见,缘起论是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动力因素。

(二)性空与社会和谐稳定

藏传佛教大力提倡性空论。格鲁派和噶举派认为,性空与缘起之间是同一性的相互对待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性空因为缘起,缘起必然性空。不仅如此,觉囊派笃补巴在《了义海论》中指出:“又谓世俗诸分,乃是自空、断空、灭空、少分空,从本即无,是解脱者一切时中皆所应舍也。”[2](P.118)这就是说,世俗之物皆自空而本性是无(无自性或无实有),但他又认为胜义如来藏不空而有(自性有或实有)。因此,所谓性空就是无自性,反之亦然。无自性或性空是事物的本性或本质实相。无自性指非单一性、非独立性、非永恒性。而无单一性、非独立性和永恒性的根源在于:宇宙万有无不因缘和合而生,因缘离散而灭。具体而言,所谓事物的和合而生,其意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因缘的结合而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事物都无单一性,也无独立性。又因为构成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它的各种内在要素和外在条件离散就必然使事物得以消亡,所以一切事物均无永恒性可言。既然宇宙万有都具有空性或无实在性,所以不要执著于“我”和“法”。执著于“我”,即贪著于我这个身心,由此产生各种烦恼苦痛,这就是“人我执“。执著于“法”,就是执著于外在事物,并且以外在事物为“我所有”,这就是“法我执“。人法二执是由于不明缘起性空之理,而以宇宙万有为真实或有自性的愚痴之故。愚痴就是无明,无明则生贪心。破除贪心就是通过修行实践体悟缘起性空之理,从而形成空性智慧。破除贪心,体悟到世界真实本质的缘起性空之理就是转识成智。破除了贪心就不会有着对名利的贪欲,由此也就不会做出各种伤天害理之事,而是做出有利于众生的各种善业。在传统社会中,藏民族几乎全民信仰藏传佛教,他们实践着不贪的理论,从而在一方面起到了维护广大藏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缘起性空与当代社会和谐稳定的功用

在当代社会中,缘起性空论也起着积极的功用。如我们深入藏区对一千一百多人的问卷调查显示,主张破除“我执”,克服贪欲。当问到藏传佛教的“人法皆空”、“破除人法二执”的价值时,约占70%的人认为这对于破除人们贪欲之心,对治损人利己的行为有着积极的意义。

从世界的大视野来看,当今人类的工具理性极强,价值理性得不到普遍彰显;经济主义盛行,物欲膨胀,道德严重滑坡,等等。由此造成了异常严重的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现象,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紧张和恶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种状况也开始在广大藏区蔓延。因此,借鉴藏传佛教缘起性空思想来对治上述的社会之病,无疑会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藏区民众就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好地对待个人与社会及他人的之间各种利益关系。不可否认,藏区不是真空地带,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物欲膨胀、物化思想以及各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在广大藏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出现了各种损人利己,违害社会的行为。但是,根据笔者多次到各藏区调研的情况来看,相对来说,广大藏区的企业经营者,很少有人为了自己利益而粗制滥造,或在制作的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经商者,很少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而且杀人越货的情况也极为罕见,这些有利于藏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这无疑与藏传佛教缘起性空论潜移默化的作用有着一定的关联。

二、心性论的内涵及其作为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重要思想资源

藏传佛教各派都十分重视对心性的探索,而且积极引导善男信女在修行实践中进行认真体悟,把握其真谛以自净其心、自正其心、自化其心,旨在以大慈大悲之心利益一切众生。

(一)心性论的本质规定

藏传佛教心性论既是对印度佛教心性理论的继承,又受到以摩诃衍为首的汉地和尚在藏地传播汉地禅宗心性论的深刻影响,以及在此基础上综合创新之产物,它在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觉囊派那里还进行了诸如如来藏、佛心、觉性、自心、菩提心等术语转换,以及对其深入的阐释,从而使其得到了广泛倡扬。藏传佛教格鲁派虽然不以如来藏(格鲁派不许如来藏,因为他们认为如来藏有神我之嫌)方式倡扬佛教心性论,但以对菩提心的深入探讨,使佛教心性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藏传佛教心性论认为芸芸众生都具有本来清净而光明的本心,而与本心相对立的是习心或习气。习心是本来清净的心性被“客尘杂染”之所成。它所杂染的是贪嗔痴等无明烦恼。所以,众生的心“既有如来佛佛性的种子,又有贪、嗔、痴等污垢烦恼的种子;既有生死的种子,又有涅槃的种子。”[3](P.161)本心与妄心的分别标志是迷还是悟,心迷就是妄心,心悟就是本心。不随外境而动的、无生无灭的、寂然静止而永恒不变之心就是涅槃和佛。妄心就是攀缘之心,即芸芸众生现实具有的能缘外境的意识活动之心,它刹那生灭。这妄心就是轮回,被杂染了的迷心就是众生。所以藏传佛教各派主张心性修养,以体悟本心,或祛除杂染而显本心。宁玛派大圆满主张顿悟一心,即悟当下的本体清净、本性光明之本心。

概而言之,藏传佛教在轮回与涅槃之间、佛与众生之间的两重心识关系的理论,充分彰显了它们之间的共同根源——心,但又从迷和悟之关系上将它们区别开来,这是藏传佛教心学本质和所蕴涵的辩证法的深刻而独到地揭示。

(二)心性之中的善根善缘与藏族传统社会的稳定

藏传佛教各派无不主张本心、菩提心、佛心就是善心善性。譬如,宁玛派龙钦饶降巴指出:“觉性菩提心如摩尼宝本自具备万德。”[4](P.84)格鲁派以菩提心为善心、善缘。如宗喀巴指出:

发菩提心大乘道根本,

诸大乘行基础与主体。

完成二资粮之点金术,

万般善缘汇集福宝藏。[5](P.83)

这利众之善心在藏传佛教各派那里均称之为菩提心,又即本觉真心、佛心、清净心,它是大慈大悲的利众之最大善心。以道德而论,清净之本心、菩提心、佛心就是善之本,这是藏传佛教哲学对道德本原论的追溯。因此,藏传佛教大力提倡人们要大发大慈大悲而利众的菩提本心。此发心就是要把六道众生视为生我养我的亲生父母,要真诚地给予尊敬与回报。正如近代藏传佛教宁玛派论师札·巴珠指出:“初思既为父母,是曾衣我食我,恩德最大……今我为报恩故,当发愿为其忏悔,愿代受苦,令其离苦及除其苦因。”[6](P.3-4)与此相反,习心则是万恶之源。这习心来自何处?习心从本心或真心发出。如宁玛派智悲光(吉美林巴)讲:“本心本来清净,但真心如跛足者,身中之气,如盲劣马,盲劣马载跛者乱走,跛者不得不变流走之人。真心被气引诱而成妄……真心被气引诱而生贪嗔痴等五毒。”[7](P.33-34)这就是说,纯善的本心被外界环境的引诱而成为恶之习心。为此,人就要通过内在的修养彰显和扩充清净的善之本心,去掉污染了的恶之习心。

而且,善心表现在行为上就是为善去恶。藏传佛教以永离杀生、偷盗、邪行(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等十善业教导世人做身口意三方面之善行。这十善的普遍推行和实践,藏族传统社会秩序的稳定就有了重要的社会基础和扎实的根基。

(三)心性论对当今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功用

第一,净化心灵,弃恶为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当今社会,出现了许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问题。譬如,不法商人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甚至生产和销售有害食品等赚昧心钱,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又如,在一些人领导干部中出现了贪污受贿现象,有的数额惊人,引起了广大的群众的强烈不满和痛恨;再则,抢劫钱财,谋财害命,横行乡里,偷税漏税,坑人害人等现象时有发生,等等,由此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有这些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藏传佛教心性论所揭示的是真心被引诱而生贪嗔等习心所致,使一些人只为一己之私,而脱离为国家、社会以及为广大群众之利的人生轨迹,这无疑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稳定的最深刻的根源。

藏传佛教研究专家多识教授指出:“佛教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人心的净化剂。通过人心的净化,达到人类社会的净化,这就是佛教的根本宗旨。用佛经上的话来说,就是‘心净,秽土也是净土;心不净,佛国净土也是秽土。”[8](P.246)但是,又如何光大和发扬本心,克服或祛除习心?心性是深藏于人们内心之中的,是外在强制力量所不能去掉或泯灭的,因此需要大力提倡心性修养,以使每一位社会成员心安、心净、心善,这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因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有了善心,从而产生有利于社会、他人的善言善行,坚决抵制、反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恶言恶行,化解人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样就能使社会平安稳定,各社会成员之间和谐共处。

第二,树立利众之心与社会和谐稳定

如上所述,藏传佛教各派非常重视发菩提心。这个菩提心就是拔出众生之苦,给予众生以乐的利众之善心。当今社会推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使社会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犹如魔术师用咒语呼唤出来一样,具有了史无前例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又产生了它的副产品——经济主义,受其深刻影响,大有把人们引向物质利益至上的趋势。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出现了像西方社会那样的经济主义、价值迷失、理想缺失、道德滑坡的社会状况。于是在客观上需要人们重新进行价值定位,确立利益多元的思想,消除唯物质主义,而且树立远大理想,提升为社会、为他人及为自然环境的道德境界。这些的真正实现,有多种多样的途径,但借鉴藏传佛教菩提心思想不失为一种助推力量。

这里的问题是,菩提心真的管用吗?我们认为它有一定的用处。因为宗教道德形上的哲学问题探索的是心灵生命。也就是说,宗教的问题、道德问题的解决必须直抵其最深之处——心灵问题,什么价值问题、理想问题、道德问题统统都由内在的心灵所支配。如道德之善恶就是善心恶习问题,它与心灵是同一的,其支配的根本因素只能在心灵自身,而不是追溯到其他原因,即使外在的物质条件也不能直接决定道德水准的高低,不能直接决定个人为社会做贡献的价值理性。外在的物质要素仅仅对价值理性、道德理性、理想主义的高低起着影响作用。因为道德理性、价值理性与物质要素是不同质的。价值理性的迷失、道德滑坡、理想缺失等需要救治人们的心灵才能解决。因此,藏传佛教菩提心就是心灵生命中的利众之心,它对于建立人们的精神家园无疑有着一定的借鉴价值。

我们借鉴藏传佛教菩提心的思想与藏传佛教所说的发菩提心有着共同点,即利他或利众。但二者又有所不同,因为藏传佛教所说的发菩提心,在其终极目标上是成佛而进入涅槃圣境,而我们借鉴藏传佛教菩提心思想,就是要将其带有神性的、成佛入涅的思想转化成为社会、为民族、为他人的利益而做出自己的贡献的道德境界或人生理想。

有了利众之心,领导者才能树立起较强的爱民和为民意识,在行为上做好人民的公仆,恪尽职守,一心为公为民,做为民所敬、所尊、所拥护的好官。领导干部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领导干部有了利众之心,真正树立了公仆意识,做出了各种利民之行为,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就能够融洽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的关系,群众真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众生平等论与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

藏传佛教众生平等论是泛化性的为众论,又是对自我中心和人类中心论的消解和破除。它指向和解决的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直接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众生平等论的提出和行为实践,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解决有着积极的功用。

(一)众生平等论

第一,从生命价值观来讲,众生生命平等

佛教所说的众生是指六道中的一切众生,而六道众生是六种不同的生命形态,每一类的众生无论就其生命产生的形式、生存方式还是其生存境域各异,而且每一类生命个体均有着各种不同的苦乐、健康状况、寿命长短、生存环境等。但是,他们都是生命的存在物,都有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和生存的权利,因此在藏传佛教看来,在价值和道德层面上,应该树立一切众生皆平等的观念。

第二,从本性而论,众生都有佛性

藏传佛教竭力推崇,且对人们予以引导的是成佛。换句话说,藏传佛教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成佛。虽然不是每一位众生都能实现成佛的理想,但他们却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之种子,即使是“无种性”者,也能够成佛。如噶举派冈波巴所说:“所谓断灭如来藏种性者,并不是说这些人完全断尽了成佛的内在基因,故根本就不能证得菩提心即成佛。而仅仅说,无种性人亦能成佛,但须久历轮回之煎熬。若能努力修持佛法,尚可证得菩提心而成。”[9](P.8)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于何道的每一位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绝没有例外,这就体现了每一位众生的平等性。

第三,众生平等观在心性中的充分体现

藏传佛教心性论上的四无量心,就是给予一切众生以大善之心。换句话说,菩提之善心,就是为了一切众生的四无量心,而“为众生”就是平等地为一切众生,即为一切众生谋利益而无亲疏、爱憎之别及高低、先后之分,这也叫做“随顺”利益一切众生。宗喀巴指出:“我们要消除偏袒之心,要引发平等心。也就是对一切众生一视同仁,不应该对部分有情产生贪恋,又对部分众生起嗔恨之心。若不做平等的修持,就会导致所生起的慈心及悲悯心,无论哪一种心,都会成为偏袒一方之心,不会成为没有亲疏爱憎的心,所以,应当勤修平等的心是十分重要的。”[10](P.321)具体地讲,舍心是指“于怨舍瞋、于亲舍喜”;慈心是指既祈求自己安乐,也同样祈求一切众生安乐;悲心就是祈求所有众生远离痛苦;喜心则是对一切众生不仅无嫉妒心、竞争心、瞋恨心,而且祝愿他们成就安乐适意,幸福快乐、长寿无病、吉祥富裕、智慧广大等众多圆满功德。

(二)众生平等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藏传佛教尽管没有“生态”之名,但有生态之意。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彼此影响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在藏传佛教看来,生态系统是由内因外缘而形成的。所谓内因就是事物产生和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或根本原因,外缘或外因就是事物产生和变化发展的外在条件。作为众生生命存在和运动变化的内因,就是其自身的各种内在要素,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在的自然环境就是外缘。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可分割就叫做“内外法互为缘”,这种互缘关系构成一个众生与自然之间的共生并存的生态关系。

人(包括其他众生)与自然的这种共生并存的关系,佛教称之为“依正不二”。“依正”即是“依报”与“正报”合称,二者均是身语意之业力产生的果报。“正报”是众生的生命存在或身心,“依报”是指生命主体所依赖的环境,包括土地、山川河流乃至整个环境世界。对于佛来讲,正报为佛身,依报为佛之国土。从生态学的角度讲,所谓“依正不二”就是指作为生命主体的众生与他们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密切联系的有机统一体,由此构成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而要维持这种系统,就必须使众生与自然之间和谐统一,而不是破坏他们之间的协调、有序的和谐统一关系。否则,二者之间的有机性便不复存在,从而使二者处于相互冲突、彼此对抗的乱象之中。

藏传佛教大力提倡不杀生而护生,这里所谓“生”就是指作为生命存在物的人和一切动物。但是,藏传佛教又将其推及到保护一切有生命的植物乃至无生命的一切自然存在物。为了实现众生平等和维护生态平衡,藏传佛教从理论和制度的层面提出了保障机制。理论层面的保障机制是因果报应的理论,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必相报。保护众生乃至整个自然环境就必得善报,可以在六道轮回中进入善趣,甚至脱离六道轮回享受究竟大乐。杀生或残害众生就必然遭受惩罚,永无脱离六道轮回之希望,甚至始终在恶趣中受尽无穷无尽的痛苦。这种理论会促进人们做出不杀生而爱生、护生、救生,以至于自觉保护自然环境之业行。不杀生或残生,包括不杀或残害人和一切动物,这就体现了一切众生之平等,而这种众生平等理论蕴含着保护动物的思想,以形成人与动物之间的亲近和谐关系。

所谓制度上的保障机制是指不杀生的佛教戒律。不杀生的戒律与因果报应论不同,前者是预防和提倡,预防的是杀生,提倡的是爱生,后者是行为之后的惩治或奖励,惩治的杀生之恶业者,奖励是爱生之善行者。而且,戒与善恶之间有着内在关联,所谓“戒通善恶”,不杀生之戒律,内涵着善行,因为不杀生从积极层面讲,就是爱生、护生,而爱生、护生就是善行。佛教对不杀生予以高度重视,佛教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所共同遵守的基本戒规,而不杀生是五戒之首。十善是对所有佛门弟子行为上的积极的提倡,而不杀生即爱生也被列为十善之首。

总之,不杀生既是对众生平等论的生动体现,又是保护人和动物生命的一道强有力的宗教戒规,还是保护人和动物的切实可行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众生平等论的实践及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功用

自从佛教传入藏区,然后逐渐形成具有本土化的藏传佛教,其间历经一千多年的漫长历史。在藏族传统社会中,藏传佛教僧人严格遵循着不杀生的戒律,自觉践履着不杀生而爱生之善行。就广大藏族的民众而言,他们也有不杀生的。而且,他们之中还有长期素食者。但是,对于有些僧人来讲,也是要食肉的。就广大信仰藏传佛教的民众而言,吃肉的不在少数,而食肉不等于杀生。他们食肉是因为他们生活于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严寒的气候制约着他们,因此需要吃动物之肉来补充大量的热量才能抵御严寒的侵袭。由此看来,吃肉仅仅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手段而已,也是求得成佛的一种方便(只有自己生存才有可能求得佛果)。而且,藏传佛教只容许吃“三净肉”,即食“眼不见杀、不为他所杀、不为己所杀”之肉。藏族不以他们饲养的、为他们劳作或对他们有着较多的亲和关系的马、骡、狗等动物为食,对其他飞禽走兽和鱼、虾、蛇、鳝等,藏族农牧民不对其加以食用。总之,藏民族对于食肉是有着限制的,这与不顾动物自身的生存价值,肆意残杀动物,把吃肉视为一种享受,以及奢侈浪费、贪得无厌等不可同日而语。

他们不仅有着自己不杀生及有限制性地食肉的行为,而且还要爱生。如在举行著名法华期间,明确规定参会的僧众不许伤害动物,还要举行放生活动,即使在平时,也有藏族民众进行放生活动。还譬如,在森林中行走时小心翼翼,以便惊吓动物,等等。

他们不杀生而爱生的行为保护了人的生命,又保护了动物。而且,他们对自然物的保护还推及到一切自然物之中。如有的藏族民族种草植树,严禁在神山上挖掘或砍割花草树木,严禁在湖边大小便,等等。这些措施和实践维护了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保护了青藏高原的自然环境,维护了广大藏区的生态平衡,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保留了一片又一片“净土”。而且,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的发源地及处于长江、黄河的上游,其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维持,为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减少各种灾害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我国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的今天,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是国家的重大决策,它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幸福,而青藏高原又处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之中,因此客观上需要弘扬有利于维护自然生态的藏传佛教众生平等论,而不是漠视而逐渐淡化这种理论。而且,通过借鉴和不断强化的方式,使之内在于藏民族的心理结构之中,并转化成持续不断地维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的实践动力,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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