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拉票贿选案调查
2016-10-17周群峰
周群峰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拉票贿选案,性质的严重性令人震惊,情节的恶劣性使人不齿,危害的巨大性让人痛心,启示的针对性发人深省。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曾经撰文指出,拉票贿选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现行干部制度、权力机制弊端和缺陷的一个折射。
“给很多人大代表打电话,都能拨通,但就是不接。有代表亲属告诉我,他们正在接受学习。”
9月10日,接近辽宁省委的人士杨小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感慨不已。他有好几位非常要好的人大代表朋友,以前经常有联系。“但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联系到他们越来越难了。”
杨小平说的“大背景”,即辽宁拉票贿选案。他称,所谓“(代表们)正在接受学习”,其实是在配合接受调查。
继湖南衡阳、四川南充后,辽宁成为又一块因拉票贿选而失守之地。而更为严重的是,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首个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
该案是指在2011年辽宁省委常委换届选举、2013年辽宁省“两会”换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涉嫌破坏选举等系列案件。
8月底,《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下发,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面纱被逐渐揭开。
辽宁省多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他们从相关渠道获取的《通报》情况看,这次贿选案查处的人数和级别都“极为惊人”。其中,通过贿选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有几十人,涉案的厅级官员和省人大代表均超过百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通报》已在湖南、陕西、广西等十余个省份传达。多省已下发至县一级。在青海,该通报已经传达到乡镇(街道)一级。
新华社9月13日报道,当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官方公开披露的最新一个卷入辽宁贿选案的省部级官员,是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
9月8日,据最高检官网通报称:日前,最高检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郑玉焯以涉嫌受贿罪、破坏选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十八大以来,辽宁已有五名副省级或以上官员落马。这五人中,根据中央纪委通报,除“辽宁首虎”陈铁新外,在相关通报中,其余“四虎”均有相关拉票贿选的描述。
王珉(2016年3月4日落马,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王阳(2016年3月16日落马,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苏宏章(2016年4月6日落马,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郑玉焯(2016年8月26日落马,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索要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目前,以上“四虎”均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郑玉焯涉嫌破坏选举犯罪,其余三人均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舆论认为,早在两年前,这起撂倒四名“辽虎”的贿选案就开始出现苗头。
2014年7月7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正式向辽宁省反馈巡视情况。
相关通报称,辽宁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选举中组织工作纪律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选任干部沟通酝酿不够充分,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
上述“评语”为辽宁贿选案的爆发埋下了伏笔,也被认为是该案的“震源”。
面对该通报,时年64岁的辽宁省委书记王珉表态称,巡视报告“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辽宁实际”。
大约半个月后的2014年7月24日,时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的陈铁新落马,成为十八大后辽宁“首虎”。其涉嫌的罪名主要是在朝阳市委书记任上受贿。
一年后,王珉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坊间一度认为,王珉赴京或许预示其已经安全着陆,然而他最终没有逃过落马的结局。
2016年2月27日至4月28日,辽宁成为首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的省份。在该轮巡视期内,连斩三名 “辽虎”,分别是王珉、王阳和苏宏章。
随后,辽宁省委在整改报告中坦承:“辽宁的政治生态已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
公开通报显示,在“回头看”巡视组进驻辽宁后,沈阳两名副市长杨亚洲、祁鸣,铁岭市委书记吴野松等多名地市级官员落马。其中,至少祁鸣和吴野松涉嫌贿选。
此前,已于2015年10月落马的盘锦市政协原副主席刘铁鹰,也被通报“动用公款向人大代表贿选”。
今年8月25日,辽宁省委在这次巡视“回头看”整改报告中,还提到了两名涉嫌贿选的厅官。该报告称,针对“窝案”“串案”多发,目前,已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再次查处。对张家成(曾任辽宁省司法厅厅长、省人大常委,2015年9月被双开)、张小普(曾任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2015年10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等案件中涉及行贿买官人员重新进行梳理,对已经法院判决的张小普案中没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行贿买官人员,按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意见;要求省发改委、省法院和大连、鞍山、朝阳等市着力对拉票贿选等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除了上述官员,辽宁还有多名企业家涉案。
今年7月19日,上市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上级通知,公司董事长刘芝旭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2008年和2013年,刘芝旭分别当选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8月26日,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耿洪臣的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被终止。
坊间传闻,刘、耿二人均涉嫌辽宁贿选案。
综合上述信息可见,辽宁的拉票贿选不仅涉及多名省部级官员,还蔓延到省发改委、省法院等要害部门,以及大连、鞍山、朝阳等重要城市和相关知名企业。
多位知情者透露,提到辽宁贿选案,就必须提到“吉林首虎”谷春立。
杨小平与谷春立有过多次直接接触。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辽宁贿选案的调查进展与谷春立有关。
谷春立,1957年7月出生,辽宁锦州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月,谷卸任鞍山市委书记,出任吉林省副省长。此前他的工作履历从未离开过辽宁。
2015年8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谷春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0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谷春立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谷春立虽然是吉林首虎,但是在吉林只有两年多从政时间,其余30余年的从政经历都发生在辽宁。”杨小平说。
杨小平称,谷春立落马后,非常配合组织调查,对他了解的辽宁官场多名官员的贿选事实做了交代。
关于辽宁贿选案中涉案人员的处理问题,辽宁省抚顺市一名官员曾咨询过辽宁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该抚顺官员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据其了解,《通报》中涉及的人员,有些已经退休或离开辽宁去别处任职,但是涉案人员都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相应处理。数百名厅官,大部分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留党察看处分;所有涉案的省人大代表都会被罢免;通过贿选当上全国人大代表的40余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可能会陆续公布对这些涉案官员及人大代表的处理意见。但最终怎么处理,尚待官方正式宣布。”杨小平说。
辽宁坊间传言,由于涉案人员众多、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等原因,早在王珉案发后,辽宁省的所有人大代表(不分省级、市级还是县级),一律上缴护照,不得出境。
杨小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沈阳还要求所有的公务员都必须上缴护照,严禁出境。
拉票贿选,已成为辽宁官场乱象的一个缩影。
动用公款贿选、多有中间人参与、官员或老板出面帮候选人“拉赞助”、“两会”前被认为是“贿选旺季”、有人家中甚至被查出过“行贿受贿账本”……随着辽宁贿选案的持续发酵,该案中的相关“游戏规则”也备受关注。
辽宁省有14个地级市,要疏通好这些人大代表团并非易事,于是,一些“神通广大”的官员成为“贿选掮客”。
《财经》杂志报道,经过疏通关系,企业老板把钱给各代表团的“可靠之人”,再由其分给其他的省代表,并附上要推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一位辽宁省人大代表称,有人私下截留了部分贿金,导致受贿金额出现偏差;也有部分代表碍于官员情面,虽然接受了贿金,但将贿金捐给了寺庙或慈善机构,以此求得内心的安静。
动用公款贿选,在该案中是一个常见的“贿选资金来源”。
2015年10月22日,盘锦市政协原副主席刘铁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2月2日,刘铁鹰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辽宁省纪委在通报中称:刘铁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隐瞒交通肇事真相,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动用公款向人大代表贿选。
由于资金来源不一,一些“细心”的官员甚至会建立起相关“账册”作为备忘录。
一位接近沈阳市公安局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几年前,沈阳一名副省级官员和一名正厅级官员发生争执,当年年底,该正厅级官员的一个亲属给多位沈阳市人大代表和官员群发该副省级官员的负面消息。
为了安全,这个群发短信的人新买了个手机卡,用另外一个人的手机发出,但还是很快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这位知情者说,时任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许文有亲自带队,去该正厅级官员的亲属家抄家,发现在其家中藏有枪支和一个账本,该账本详细记录了相关人大代表和官员的受贿、行贿、贿选事实。
这个群发短信者,不但是这名厅官的亲戚、亲信,也是很多人行贿这名厅官的“中间人”。“当时,有关领导要求看到该账本的办案民警不得泄露这个账本细节。”
就上述问题,《中国新闻周刊》多次发短信或致电联系现任沈阳市政协副主席的许文有进行求证,均未得到回应。
杨小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这次辽宁贿选案中,不仅是人大贿选,还有省委委员贿选。“苏宏章就是通过贿选当上省委常委的。”
2011年10月,时年52岁的沈阳市委副书记苏宏章直升省委常委,成为副部级官员,并随后出任省政法委书记,爆出辽宁政坛的一个“冷门”。当时,沈阳官场就对此颇多议论。
有分析认为,通常情况下,正厅级官员要想升任省委常委,至少要经历两个厅级正职的履历。而此前苏宏章虽有一个正厅级职级,但非正职。更引发当地政坛议论的是,当年10月13日,苏宏章当选省委常委后,久久未公开露面,直到11月22日才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身份出席活动。在“隐身”的40天里,在当地官场关于苏宏章涉嫌贿选的说法传得很广。
在今年中央巡视组对辽宁“回头看”期间,苏宏章落马,关于其贿选的传闻被坐实。
《中国经营报》曾报道,在苏宏章的家里搜出了大额现金。据了解,为了从沈阳市委副书记直接升任辽宁省委常委,苏宏章还向其上级领导赠送大额黄金制品。
杨小平称,省委常委由省委委员选举产生,而省委委员都是“重量级人物”。以辽宁为例,省委委员由14个市的书记、市长,各厅的党组书记和厅长等要员组成。“当年,85个省委委员中,56人把票投给了苏宏章。从而,他以‘大比分战胜了另外一名候选人。”
谈到苏宏章的贿选资金来源,一位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时任沈阳市副市长的祁鸣(女)给他拉了不少票,充当了中间人。此外,中兴商业董事长刘芝旭、抚顺某房地产老板等企业界人士帮助拉了共计2000多万的贿选资金。
为什么很多企业老板热衷于参与贿选,甚至为了当上人大代表甘愿出面为官员“拉赞助”?
《财经》曾报道称,辽宁企业老板通过拉票贿选获得人大代表身份,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插手案件办理,并形成人大代表之间“互帮互助”的利益链条。这是很多企业界人士参与贿选的原因之一。
杨小平分析称,很多人把贿选当成生意来经营,人大代表这个身份对很多“老板”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因为有了这个身份,才能更好地进入权力场,对自己的生意前景“帮助很大”,所以都希望自己成为“红顶商人”。
一位知情者称,每年“两会”前夕是贿选收钱的“旺季”。辽宁省近些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驻地成了行贿受贿的“交易宝地”,行贿者怕留下证据,大多用现金交易。
在辽宁贿选案的内幕被层层剥开的同时,辽宁的经济下滑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并被认为与当地的政治生态有关。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在东北三省中,黑龙江、吉林的经济增速分别为5.1%、6.2%,比去年同期分别加快0.3、0.4个百分点。唯独辽宁经济增速继续低迷,是今年全国唯一的经济负增长的省份,仅为-1.3%,而去年同期则为1.9%。
8月27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已公布31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其中公布的辽宁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中提到,“一个时期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要求辽宁“切实解决”。
这并不是辽宁第一次被点名。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次对辽宁进行巡视后就指出,该省经济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当时,辽宁启动了整改。但时隔两年后,中央巡视组再次重申该问题,可见该省经济数据中水分的严重程度。
辽宁省委书记李希说,辽宁经济出现的困难,有结构原因,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政治生态的原因。“几个原因搅和在一起,成为辽宁困顿的枷锁。”
多位受访者称,辽宁经济下滑,与贿选等不良政治生态有很大关系。
沈阳当地一位企业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近几年,有很多“面子工程”引发民众不满。
该企业家以8月26日被终止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北方重工董事长耿洪臣为例:2011年,北方重工在辽宁某地级市投资研制镁合金项目。“为了这个项目,当地市政府投资了8000多万元,北方重工投资了1.5亿元,但是扔进数以亿计的资金后,却根本生产不出来。”
该企业家称,投资上千亿的大连长兴岛填海造岛等项目,也被认为是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的工程。
在糟糕的政治生态下,一些企业家还遭受了不公平待遇。
58岁的沈阳房地产老板范垂华,早在2011年就开始实名举报王珉等省市级高官。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人生轨迹被这些官员给改写了。”
范垂华早年任职于电力系统,1997年下海经商。2000年2月,范垂华正式注册了辽宁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年底,范垂华因偷税罪获刑4年。同年,中宇地产的印章、会计凭证等被检察院和公安扣押。
一年后,沈阳警方称其在1995年的一起民事纠纷中涉嫌诈骗。2006年,范垂华再获刑10年。
范垂华在诈骗罪被认定后提起上诉。辽宁省高院审查后认定该案判决有问题,撤销了原判,发回沈阳中院重审。
2008年,沈阳中院宣判范垂华无罪。此后经过漫长的申诉,2010年,辽宁省高院撤销了范垂华偷税罪的原审判决,宣告其无罪。至此,范垂华完全恢复了清白。
2011年9月14日,范垂华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显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赔偿范垂华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07 944.13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40 000元。
虽然获得了国家赔偿金,人也恢复了清白,但是13年前被扣押的公司印章、会计凭证等,依然没有返还给范垂华。
范垂华后来获悉,检方把那些重要物品交给了中宇地产一个曾经的联建合作人。范垂华和妻子多次讨要未果。在中宇公司中,范垂华的妻子占股51.7%,这个联建创始人在其中没有担任职务。
在这起蹊跷事件的背后,是中宇地产两栋紧邻省委大楼里200多套房的不正常交易。范垂华称,在其入狱期间,中宇地产紧邻辽宁省委大楼的两栋28层高的200多套房,被很多有背景的人以“白菜价”买走,而公司内有人在其中做了交易。
范垂华称,2003年开盘前,该房地产项目的定价是每平方米5300元,而这200多套房子,购买者仅以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价格就买下了。“购房者包括沈阳公安系统的高官或其亲属,还有辽宁省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的亲属等。”
范垂华称,自己在追讨房产期间,苏宏章的一位亲戚曾联系自己,希望“私了”,但被他拒绝。
辽宁贿选案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这两起发生在地级市的贿选案。上述两起案件分别查处466人、477人。
《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对辽宁贿选案的定性如下: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
上述通报说,党的领导一旦弱化,必然全局失守;党的建设一旦缺乏,必然后患无穷;主体责任一旦虚位,必然败坏一方;理想信念一旦动摇,必然行为扭曲;敬畏法纪一旦松懈,必然自掘坟墓;政治生态一旦破坏,必然全面污染。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拉票贿选案,性质的严重性令人震惊,情节的恶劣性使人不齿,危害的巨大性让人痛心,启示的针对性发人深省。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提到了两方面的拉票贿选问题:一是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认真做好换届工作。
辽宁省一位退休官员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想走贿选这条路,但是全省政治生态被污染、民主选举氛围被破坏后,很多人只有靠近恶势力才能生存。“只有严肃查处这些恶势力,才能解决贿选的深层次原因。”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曾经撰文指出,拉票贿选现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现行干部制度、权力机制弊端和缺陷的一个折射。要真正杜绝拉票现象,需要整体考虑干部制度和权力机制的改革创新,引导发展党内的正当竞争,树立党内的健康风气。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杨小平”系化名,转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