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2016-10-16吴妍
福建轻纺 2016年8期
福建发布《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并于近日贯彻实施。
据此,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针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下同)生产经营和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其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全省范围内的飞行检查。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飞行检查,并按照上级检查组要求协助检查。(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