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2016-12-17陈露红
陈露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沙县 356056)
浅谈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陈露红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沙县 356056)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生动实践。企业工会应积极作为,发挥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通过充分行使工会职能,助力企业科学发展,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推动力;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保障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凝聚力;建立有效帮扶机制,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支持力。
工会组织;和谐企业;地位作用
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工会要发挥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善于从两个方面做工作,既要站在职工的角度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也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加强对职工的引导;要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发展职工群众利益;要掌握好政策,既使职工利益得到维护,又使社会和谐得到保障;要深入研究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工会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根本遵循。在和谐劳动关系进程中,工会组织应如何发挥作用、展示作为呢?笔者所在企业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先后荣获“全国造纸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福建省首批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从该企业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和实际出发,浅谈几点认识与思考。
1 助力企业科学发展,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推动力
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企业工会工作的方向,更是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和企业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要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始终站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前列,要着眼于企业科学发展,充分行使“建设”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征集、创建“工人先锋号”等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技能水平,努力调动广大职工群众投身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
近年来,青山纸业认真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企业与职工的互动、互利、双赢、共谋发展为目的,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效果。青山纸业工会将三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活动与企业的劳动竞赛紧密结合,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因地制宜地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每年均要分别举行一项公司全员技能比武,工种涵盖各主要岗位,2014年,公司工会举办全员电工技术比武活动,193人参加了比武,并鼓励和支持各基层分厂单位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员工技能比武活动,每年达10余项,对此,福建工会通讯杂志予以宣传报道。公司大力支持技术比武活动,去年,青山纸业与三明市总工会联合创新推出了“公司全员钳工技术比武”这一新颖的员工技能比武形式,技术比武第一名获得者将由三明市总工会授予“三明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此举既赢得公司员工好评,又打响了工会品牌。同时着眼优化工艺流程和设备性能,提升资源和原材料利用率,组织职工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研究和“五小”竞赛活动。3年来,职工提合理化建议213条,根据生产实际,已实施85项,并获得省轻纺控股公司表彰9项;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达1200多万元,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在推动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2 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保障力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一些企业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屡有发生。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一刻也离不开劳动法律法规的保障,离不开劳动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调整。企业工会要推动建立企业党政主导的工作机制、企业工会源头参与机制、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要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调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又要充分尊重关怀劳动者,调动和激发所有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把企业真正建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保持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更好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工会法》,青山纸业对新《劳动合同法》下如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刻思考,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做了很多工作:
一是规范完善全员劳动合同制度。青山纸业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签订过程中工会始终积极帮助指导职工,依法认真签订并遵守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无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同时切实保障员工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截至到2015年7月,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兑现率达到100 ,做到公司与员工双满意。
二是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固定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月奖构成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各岗位工作难易、技术业务复杂程度、责任大小、劳动轻重等条件制定工资标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月奖分为基本奖与绩效奖,根据公司确定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建立完善了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从未无故拖欠、克扣的情况发生。
三是成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调解劳动争议,使劳动矛盾化解在公司内部,员工违反错误情况说明、处理结果向工会职代会通报。几年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为100%,并实现了企业职工上访零记录。
3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凝聚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指出,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权益就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不同意见,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是允许存在矛盾和不同意见的。问题的关键是职工的合理、合法诉求能够通过合理的制度和合法的途径得到企业及时的回应和处理,这就需要建立合理、合法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和方式。对此,青山纸业工会的做法是:
一是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并强化执行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坚持“改革方案、发展目标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同意”、“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由职代会讨论决定”等原则,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意见。自2012年青山纸业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成立以来,3年来共征集职工代表提案228件,提案内容涉及生产经营、人力资源薪酬、民生福利等诸多方面,分门别类发至各相关单位进行逐项落实。3年来提案交办各部门已全部答复,并在公司电视台逐项予以解答。在企业深化改革、实行减员增效方案、“定岗、定编、定薪”方案等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措施出台前,工会广泛征询意见,及时反馈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和有效途径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在维护好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符合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是在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采取“注重实际、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法,抓住职工关心的热点、改革的难点、生产经营的重点、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充分运用信息专栏、《今日青纸》、公司电视台、企业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开厂务有关内容。自推行厂务公开以来,凡公司的物质采购、项目投资、技改技措均采用招标投标,实行群众民主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缓解干群关系,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环境。
4 建立有效帮扶机制,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支持力
企业发展成果由职工分享,是确保社会主义改革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生动体现,是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使命,更是构建国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工会帮扶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把握职工群众的新诉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联动分享企业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青山纸业工会始终坚持把扶贫帮困工作列为工会的重点工作和构建“人文青纸”的重要举措。建立了特困员工档案,对生活困难的员工进行重点帮扶,协助党政领导解决职工群众及公司综合厂家属转岗再就业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每年春节企业领导亲自看望慰问特困员工和住院治疗的员工。2012年至今,公司工会共走访慰问伤、病、困难员工227人次,扶助金额30余万元,组织全体员工体检和女员工专项检查4000余人次,自2010年起青山纸业工会先后全员参保五期三明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及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为患病职工尤其是患病困难职工有效地降低了医疗负担,受到了职工群众的广泛欢迎,这一件件实事,充分凝聚了人心,使企业职工切身感受到了青纸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讲奉献、干事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生动实践,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前路任重而道远,企业工会应孜孜不倦地去努力、去追求,为构建和谐企业与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0.3969/j.issn.1007-550X.2016.08.005
F272.9
A
1007-550X(2010)08-0052-03
2016-07-20
陈露红(1965- ),女,浙江绍兴人,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