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
2016-10-16吴妍
福建轻纺 2016年8期
福建省将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58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6〕98号)要求,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近期开始福建省2016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福建工业品牌。
根据规划,试点企业需在本地区(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础,有实施品牌战略的意愿。同时,试点企业应当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此外,还要求试点企业已经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等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试点企业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信主管部门、省控股(集团)公司或省级行业协会推荐(加盖公章),重点消费品企业、装备制造企业优先入选。7月底,省经信委将组织召开2016年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培训研讨会,宣讲品牌培育专业知识。会后,还将组织品牌培育专家赴试点企业开展品牌提升诊断辅导,指导企业编制品牌管理体系文件。(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