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行预算法下如何规范事业单位财务预算
2016-10-14林芸
林芸
【摘 要】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算法》,对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做出了严格规范。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奠定了法理基础。本文从预算管理的对象和内容入手。阐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在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现状;有效措施
一、引言
《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翻开了预算法律制度的新篇章。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新预算法已实施一年多的时间,虽然政府职能体系和活动需要一个适应和配套过程,但是推进新预算法“落地”也不容松懈。
二、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职能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在推动我国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方面肩负重任。我国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并承担着政府的指令性计划,推动着国家政府各级各类事业的全面发展任务。因此,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新时期各项改革对事业单位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充分发挥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全面促进我国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现状
1.预算法制意识淡薄
以前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预算法制意识淡薄,“重资金分配,轻规范管理”,财务人员法规学习不够。重实践轻法制。由于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预算法制意识淡薄,造成预算管理不到位.运行效率低下。
2.预算管理意识不强
事业单位预算是在内部各部门预算计划的基础上汇总而成的,但这些部门往往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既没有根据科学合理、全面准确的原则,也没有考虑本单位发展计划,仅仅着眼于本部门当前利益及以往经验,并尽可能争取将本部门预算最大化,而不去考虑是否确有所需;有些单位部门因为事前未考虑周全,导致一些项目迟报、漏报,造成预算数据不完整;部分单位认为预算主要是财务部门的工作,既不熟悉也不重视预算编制,财务部门缺乏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往往预算编制较为粗糙。
3.预算编制时间不合理
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经各级财政审核汇总、人大审议通过后,层层批复下达,预算批复时间滞后于预算编制执行时间;一些單位因预算批复时间较晚,无法及时开展工作,有些项目集中到下半年执行,经常出现年底突出花钱情况发生。
4.预算执行效果不佳,存在资源浪费现象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随意扩大支出项目和标准、擅自调整变更预算资金用途计划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预算的刚性约束。导致预算资金使用不合理,造成某些项目资源浪费,影响预算执行。
5.预算监控机制不足,预算结果存在偏差
经批复下达的预算执行进度缺乏跟踪分析,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不足,财务人员不了解项目进度及业务开展、资金用途等情况,业务人员不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增加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近年来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如公布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等,但在基层单位尚未形成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继而导致预算严肃性不足;因现有会计账套大多未和预算科目相衔接、执行预算缺乏刚性约束等问题,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规范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有效措施
新《预算法》对立法宗旨和理念作出了根本性的转变,从旧法“以国家调控为中心”转变为“以保证公平为中心”,从“帮助政府管钱包”的法律,转变为“规范政府花钱”的法律。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
预算法是我国财政法体系的核心,被称之为“经济宪法”。要充分认识到新预算法对规范预算管理的重大意义。
事业单位必须提高对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领导应组织财务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预算法》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单位领导的重视对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要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管理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确保财务预算得以切实执行,强化单位内部全员的财务预算意识,事业单位应构建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具体如下:首先,建立预算决策机构,以事业单位第一管理者为中心,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指挥单位内部各部门执行财务预算。其次,建立预算执行机构,该机构由参加预算单位的成员构成,确保财务预算得以全面落实到各个基层单位。再次,建立预算监管机构,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2.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
人是预算管理的核心。必须尽快提高预算专业人员的业务素养、 夯实他们的理论知识基础、 及时让他们了解国家的宏观政策及本单位的长远规划, 对本单位的预算做到心中有数。鼓励财务人员坚持原则, 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使财务人员更好的开展工作。预算工作不单单是财务人员的工作,应本着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协调监督机制,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与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有效沟通,加大财务部门监管预算执行力度,避免出现预算超支或使用不足现象。
3.提高财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科学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合理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改革预算编制方法。
我国现行的预算编制方法是“基数+增长”法,即根据上年的基数加减本年因素来确定本年度的预算收支规模。这种编制方法雖简便易行,却往往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只是上年项目的盲目沿袭,不符合公平规范透明的原则,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除固定支出外可采用目前费用预算的编制方法外,要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彻底摈弃“基数法”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实事要求是地掌握人员情况、业务发展需求,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人员、业务经费水平,要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历史和未来因素的影响,科学预测经济发展变化,并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编制具前瞻性的预算。零基预算最大的特点就是动机性强,效果是能大量减少浪费。零基预算最大的不足是工作量大,并且很难做到有规范化可执行非评判标准。当预算部门认为某项费用不够合理或不必要时,而申报部门却认为非常合理而且必要,这样,就会加剧责任人与评审人之间的矛盾。在实际工作中应扬长避短。
借鉴国外预算管理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对3个年度预算收支进行划分,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预算对单位收支活动的约束力。
4.加强财务预算执行控制
国外预算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都建立了严密的预算法贯彻执行监督体系,如美国预算法规定: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没有预算项目一律不予拨款,如哪个部门突破预算,哪个部门的领导就要接受国会的质询,以致被罢免。
对预算法的贯彻实行全程监督并辅之以严厉而明确的法律责任,是有效贯彻预算法的基础。事业单位应当不断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控制。要确保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位。财务管理部门可依据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岗位的实际情况,对核准后的预算进行分解, ,确保各项收支合规、合理。并且还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找出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避免预算超支现象。不断强化“无预算不支出、无支出不行政”的新理念。
5.建立绩效评价和问责制度.推进预决算监督透明化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单位预算经上级单位批复后,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
(1)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一是要制定必要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单靠单位财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制定相应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让单位监察、审计、业务主办部门等参与到资金使用监督活动中来,对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做到对资金使用过程监督有制度约束,有人力保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对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要有考核评价机制。效益评价应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实现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追踪问效管理。
(2)改革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谁监督、谁执行、谁负责的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完善问责法律制度体系,在科学划分组织和个人职责的基础上,将问责的重点由重大事故问责转向绩效问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量化,与个人工资、职务晋升紧密挂钩。逐步赋予部门和单位更多的人事管理和资金管理权.特别是对预算管理水平高、绩效目标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应尝试放松人事和预算控制,增加其行动的自主权。
(3)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预算公开制度
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可能的条件下,将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会计账套系统进行融合对接,实现数据集中利用和资源共享;设置预算剩余额度提示和超出预算系统自动预警功能,实时监控预算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传递反馈预算信息,适时编制追加调整预算,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督。“晒政府账本”有利于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结论
预算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腐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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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