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中债务问题的思考
2016-10-13郭艳俊
郭艳俊
[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作为我国重要的农村地区改革措施之一,其不仅带动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更是为我国整体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然而在农村地区进行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债务问题的形成和出现,给农村税费改革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阻碍,并提升了整体改革的难度。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地区出现的债务问题,使农村税费改革更加规范和健康,本文立足于甘肃农村地区的相关情况作为背景,围绕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债务问题进行展开讨论,以此来提出解决甘肃农村地区债务问题的相关路径,从而促进甘肃农村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甘肃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债务
[中图分类号]F81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9 — 0056 — 02
农村债务问题一直是农村地区的一块“心病”,伴随农村债务问题的愈发突出,其对甘肃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产生的消极作用也愈发明显。针对甘肃农村地区进行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的债务问题来说,其中较为常见且较难处理的便是现有债务的相关问题,同时也存在对未来债务较难防范的缺陷,这些问题都会造成甘肃农村地区税费改革工作的滞后化和浅显化,不利于为甘肃农村地区的健康和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因此,把握正确和科学的债务处理方法,立足于甘肃农村地区税费改革的基础性措施,解决甘肃农村出现的债务问题,为更加流畅和彻底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此来促进甘肃农村地区的经济实现稳定增长、改善甘肃地区农民整体的生活质量,提升收入水平,从而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重要贡献。
一、农村债务的构成和特征表现
(一)农村债务的构成
从农村地区内部债务的构成角度来看,其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第一,通过向银行、信用社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借款。比如甘肃农村地区的乡镇政府领导或者村委书记等领导人员,为了完成当地农村地区每年的各项指标,比如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或者水利设施建设、减灾防涝等工程的各自税收任务,在农村内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会向当地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借款。这样在大量的贷款款项挤压下,伴随时间的推移和利息的滚动增长,甘肃农村地区的债务总数在不断增长。第二,向村委干部或者农村居民借的集资款项。由于国家严令禁止非法集资活动,农村地区在面对日益扩张和不断紧逼的“虚假财政数目”状态下,会影响农村地区基层公共组织的正常工作和运转。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中通过向农村地区的居民以及基本干部或者职工实行款项集资,来解决日益凸显的农村财政矛盾,与此同时,这种集资款也便形成了农村债务。第三,其他欠款形式。在区别于以上两种债务形式之外形成的其他债务形式,比如农村基层组织或者村委组织内部形成的招待费用、工程费用、劳务费用以及多项拖欠当地农民或者基层部门职工的工资等。在这几类费用的总合上,尽管欠款类型较为零散,但是也累计形成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农村债务〔1〕。
(二)农村债务的特征表现
从农村债务表现出来的具体特征来看,其主要具备了以下四大特征:
第一,农村债务的涉及面积较广。比如据相关资料数据表明,2015年甘肃省农村地区的乡级债务负债面在百分之九十五左右,村级债务负债面也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从更加具象化的角度来说,甘肃农村地区的债务分布可谓是每个乡镇都存在负债行为,每个村也都存在欠款行为。第二,农村债务一般债务总额都较大,比如在甘肃农村地区的陇西县级的债务额便达到了3524万,这个债务数据能够说明甘肃陇西农村地区的几层组织和农村管理部门的运作状态都是“负债状态”。那么这种长期、持续且债务额较大的状态下,会造成甘肃农村地区的整体农村组织都处于“崩溃”边缘,无法在正常的运作秩序中完成具体的农业生产和农业规划工作。第三,农村债务利息普遍偏高。比如从农村乡镇级别的债务利息比来看,其除了按照国家针对农村统一制定的金融利率进行交易之外,由于存在大量借款和农村融资行为,其一般规定的通用借贷利率都为15%以上,这已经超出了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的利息率,并且有些农村债务的利率甚至高达到20%至30%之间,体现出逐年升高的发展趋势〔2〕。
二、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中农村债务的具体成因
(一)内在成因
第一,由于甘肃农村地区本身就发展落后,同我国其他省份的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存在较大一部分差距。正是甘肃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且农村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多为大陆性气候下的农作物类型,缺乏更为多元化且商品附加值较高的农产品类型,造成了甘肃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节结构调整脚步缓慢,并且农产品市场发展机制不健全,无法为随时畅通的农产品流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甘肃农村地区的税费改革也没有贯彻落实到农产品的二次流通细节之中。那么甘肃农村地区由于资金融通速度较慢,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流通的需求,造成了农产品滞销、供过于求且无人购买的局面,这便造成了甘肃农村地区累计的产品生产欠款越积越多,大大增长了甘肃农村债务的总额。
第二,是由于甘肃农村地区对农业领域的技术投入力度不足,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总体价值较低,且商品附加值也较低,无法为农产品商户带来较好的利润和收入。与此同时,在甘肃地区实行税费改革的推动下,农民上缴的税费变少,其投入在农产品生产的资金就会变多,在经过过多的投入在农作物播种和生产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甘肃地区的农民在经过一年的生产出来的农作物及相关产品不被市场认可和需要的局面,那么农产品卖不出去或者赔钱出售的行为会使得甘肃地区的农民持续亏损,长此以往便会使甘肃农村地区出现债务问题〔3〕。
(二)体制机制成因
由于甘肃农村地区的相关乡镇政府和相关农村机构过于臃肿,人员责任过于膨胀,无法将甘肃农村地区税费改革的具体细节深入到群众之中。比如针对甘肃农村地区而言,在甘肃省靖远地区内部中,存在了31个农民“供养”一个农村组织乡村干部的局面。同时还由于甘肃农村地区的税费改革措施过于注重形式,会将权利下放给当地地区的农村基层组织机构,这样在组织干部“吃皇粮”的行为大大超出了农民群体的总体生产水平的状况下,只有靠借债和贷款才能维持农村组织机构的正常工作被改革工作的持续进行。当然还会有一些农村乡镇政府的官员,为了提升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绩,过于重视所在农村地区的农民总体收入水平,而大大忽视了正常资金支持范围下的工作力度。由于过多的重视形象工程,导致税费改革的力度不是过轻就是过重,无法很好地满足甘肃地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导致农村地区的改革手法“乱、大、虚”,没有从农民的根本利益着手。这样在农民背负的债务越来越重的情况下,会使得甘肃农村地区的债务问题逐渐扩大,农村债务的包袱也越来越重。
(三)管理成因
从管理成因的角度来看待甘肃农村地区税费改革下债务问题的形成,其主要体现为以下因素:由于甘肃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体制不健全,在收入上缴、支出下分的行为实施过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甘肃农村地区的税务财政体制责任,即国税、地税和财政三大类型的管理权限分摊。这样在税费体制改革的机制层面上过于松散,会导致后续农村税费改革力度疲软,上级下达的相关改革资金存在“回扣现象”,从而使得基层农村组织长期处于资金匮乏的局面,形成了较为庞大的农村债务〔4〕。
三、解决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中债务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在税费改革中清偿旧债的途径
首先,应该较为清晰的理清并核实甘肃农村地区税费改革的具体路径,从以往形成的债务中入手,逐步分解甘肃农村地区的农村债务。比如在税费改革过程中实行“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每笔债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的头上,避免责任推脱、税改偏差等现象的出现。其次,加大税费改革的清收力度,逐步地、适当地偿还部分债务,以此来保障甘肃农村地区的基层财政收入和税法机制的严格性和法律性,按照每年的各个农村地区的年度计划进行实际清收。再次,在合理范围内清算和出卖闲置资产,以此在响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做到了债务负担的科学减轻。比如可以通过对甘肃农村地区的集体耕地、荒地或者荒山等的经营权进行拍卖,由于减免了农村地区的基本屠宰税和相关土地税等,为了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盘活率,要将农村地区的闲置资产进行合理拍卖,以此来偿还一定部分的债务。最后,利用税费改革中的“一事一议”资金来偿还和结算剩余的农村债务。针对乡村债权而言,由于基层农村组织不具备过多的债权,且在税费改革的过程中会降低基层组织的资金调配权力,那么为了有效偿还农村债务,通过实行“一事一议”的措施,在剩余债务的资金结算中进行笔笔清算、笔笔偿还,以此提高税改资金的运作效率,达到有效偿还甘肃农村债务的目的〔5〕。
(二)防范新债形成的途径
首先,在税费改革的过程中,科学规范甘肃农村基层政府行为。通过有效约束甘肃农村基层政府的税费改革行为,营造一个更加规范且透明的资金运作环境,防止出现“私自借款”行为,杜绝“烂债”现象出现。其次,在甘肃农村税费改革中要精兵简政,合理范围内缩减农村改革的支出,做到从根本上提升甘肃农民收入,也减少农民个人的支出,减少新债的形成几率。最后,要在甘肃农村地区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强化基层政府的监督职能,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内部管理机制,达到有效防范不明债务出现的目的〔6〕。
〔参 考 文 献〕
〔1〕杨祖江.对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一些问题的再思考——关于巢湖市农村税费改革情况的调查〔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19-21.
〔2〕项继权.“后税改时代"的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对湖北及若干省市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4,(02):49-56,63,79-80.
〔3〕李芝兰,吴理财.“倒逼”还是“反倒逼”——农村税费改革前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互动〔J〕.社会学研究,2015,(04):44-63,243-244.
〔4〕李丽敏,栾立明,等.关于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实践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013,(04):116-119.
〔5〕饶靖.关于彭州市农村税费改革后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4,(05):47-49.
〔6〕孔卫拿.乡村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内卷化负债——基于安徽G县的调研与思考〔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4,(04):49-64,127-128.
〔责任编辑:孙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