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之“斗米养恩,担米养仇”
2016-10-13何向东
何向东
“斗米养恩,担米养仇”,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小恩小惠令人感激,给的恩惠多了,反倒可能被受助者嫉恨。
人们在日常观察中不难找到支持这句俗话的案例,某些案例是自己或亲戚、朋友帮助了“不知感恩的小人”;某些案例来自媒体报道,报道中施恩者的无私和受助者的肆无忌惮对比极为强烈。
这属于传播规律和我们开的玩笑,当人际关系符合“互帮互助”、“礼尚往来”、“知恩图报”等道德标准时,帮人者和受助者都不太有非要将其广为宣扬的欲望;而对于听闻的人,正面情绪也没有负面情绪那样容易唤起共情。
另一方面,日常观察接受的大多是情绪化的描述,这类描述天然地站在了施恩者一边。在宣传时,救助的方式往往不被提及,比如是否曾让被救助的人举着个大牌子,让全世界都知道他穷?在宣扬恩惠的客观必要性时,受助者的心理感受也通常被视为无关痛痒,比如说,毫不顾忌穷人的尊严,施恩者摆出救世主的傲慢……在这些故事里,受助者总被置于任人摆布的境地,造成他们“不知感恩”的真实原因可能被忽略了。
对于“忘恩负义”心理的成因,心理学家倒是有所考察。最关键的因素不是受助者的人格特征,也不在于他是否觉察施恩者的关怀与理解,而是他对施恩者动机的情景评估。比如,施恩者是不是拿穷人做垫背的,是不是为了宣扬自己做的好事,为了达到什么目的。
想要收获感恩,首先,施恩者的帮助不能是出于义务。当受助者认为自己得到的恩惠是理所应当时,他不会对帮助自己的人抱有太多感激。
比如对一个饥肠辘辘的男人而言,同样是煮一碗面,女朋友给的,在他心中激起的感恩会多于母亲给的。这并非俗话抱怨的“娶了媳妇忘了娘”,而是因为情侣之间是横向关系,母子之间是纵向关系,纵向关系之中存在“义务”,会让他觉得母亲的恩惠是应该给的。
此外,施恩者的帮助也不能带有明显的回报期待。比如说今天我帮助了你,你可不能忘了我的好啊!说一次或还可以,反复说就让受助者难以接受了,受助者产生的情绪就不是感恩,而是消极的负债感了。
在当下,知名的施恩者们不光会明确地收获社会赞许,还会被政府树为典型,大力宣传表彰,甚至获得某些实质上的特殊权利。对这些道德模范,再要受助者心如止水地对他们保持纯粹感恩,就变得更为勉强。
不可忽略的是,“斗米养恩,担米养仇”这句话具有能自圆其说的反馈效应。它既不主张恶待他人,却又设置了一个模糊的善待界限,当相信此说的人有意帮助别人时,受助者将同时得到施恩者的顾忌、防备以及对回报的强烈在意(观察善心是否已经超限的依据),很难如正常情景一般只存纯粹感恩。
结果,施恩者就会更加确定此说的正确性,并调整自己的策略,进一步减少善意,以防再养出下一位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