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来求助,我们如何帮助
2016-10-13小爱
小爱
有研究表明,经历过家庭暴力伤害,尤其是那些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女性,其心理健康水平较低,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即使她们能够逃离施暴者,以往遭受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仍将在持续较长时间内影响其精神健康状况。
知乎网友周冲曾介绍过一个案例:一个20来岁的女孩因遭受家暴来求助,说她不想活了。脸是木然的,眼睛是浊而无光的。递给她的水不喝。只是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紧紧抱着抱枕。
外面有汽车经过,“吡”一声喇叭,女孩吓得浑身一哆嗦。看得出,她处于高度紧张和恐惧中。
“创伤后应激障碍”,一种因遭受重大创伤而出现的精神疾病,常出现在车祸、地震等天灾人祸之后,家暴受害者也常因遭受家暴而出现症状——过度警觉、容易受惊、易怒、麻木……
长期遭受家暴,她们在生活中处处小心翼翼,随时准备逃避不知从哪里横过来的拳头,有限的心理资源很容易就被耗尽。
只要有人提到她遭受了家暴,我们就要高度警觉,她需要我们细心耐心对待。
如果她们拼着最后一丝气力出来求助,我们的回应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评价她们“人格不独立,内心不强大”,只会让她们受到二次伤害,感受不到支持,重新回到暴力环境,或杀自己,或杀丈夫。
有些话,我们曾经不经意说过,现在才知道那都是刀剑,刺向受害者的心。
“他为什么打你?”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做错了什么,他才打你?这就又把家庭暴力说成家庭私事了,又成挨打的错了。不,不是这样!家庭暴力必须零容忍!而只要有家庭暴力,就一定是施暴方的错。
“两口子哪有不打架的”“明知道他脾气躁,你干嘛和他吵”“他在外面压力大,你要多理解他”,这是为施暴者开脱,只会让受害者沉沦,家庭暴力升级。
当家暴受害者来求助时,相信她说的一切比仓促给出建议重要。千万记住:“倾听”,在与任何一个求助者的谈话中,都有无与伦比的力量。
如果实在想说点什么,应该这样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你需要我做些什么来帮你”。如此,求助者感受到的是理解,以及支持。而我们或许真的可以帮到她们。
尽管媒体一再倡导,遭遇家暴,立马报警,但人们的习惯是,被丈夫打了,先回娘家,或者找朋友哭诉。
如果娘家人说的是“都是你的命不好呀”“女人就是这样的命呀”,那就完全否定了妇女摆脱暴力的可能性,于是很多悲剧随后就发生了。
当受虐妇女想离婚时,这些话立马塞满了耳朵——“你想过孩子没有”“离婚了,孩子怎么办”“为了孩子,你不能忍一忍吗”。这些话会让受虐妇女认为,如果自己不顾孩子而离婚,周围的人会唾弃自己,能为孩子做出奉献和牺牲是应该也是值得的。而事实上,家庭教育学告诉我们,孩子眼见的暴力,或在暴力家庭生活,会让暴力传递到下一代,孩子未来也很难幸福。
当受害妇女求助时,如果得不到反抗家庭暴力的力量,而是劝说她们增加对家庭暴力的忍耐力,就相当于更多的人参与了“合谋”,让暴力继续。
有一位家暴受害者在走出家暴阴影后说:“我很感谢当初爸妈对我的支持,他们让我离婚,给了我走出黑暗的勇气。我现在过得很平静,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够我养起自己和孩子。再次谢谢我的爸妈,他们帮我照顾孩子,否则我生活得会辛苦,可是即使再辛苦,也比那种地狱般的生活幸福千万倍!我现在只想好好努力,只有我足够强大,才能为我和我的家人遮风挡雨!作为女人一定要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工作能给你底气,给你尊严!”
有时,受害妇女也会来找妇联、村(居)委会。此时,信任和专业支持依旧是必要的。只是,要给很多救助机构提个醒——提供恰当的帮助,不是凡事都为对方做决定。“你离婚吧”“别离婚,回家好好谈谈”,这些都不合适。
作为救助者,我们能做的,是为受害者做康复的选择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机会、资源和条件,而不是替她们做决定。
我们的舆论应该持续呼吁,殴打配偶是一种严重的暴行,受害者不是该谴责的一方。
当一位女性终于下定决心寻求帮助的时候,我们应该有专业的、了解受害者心理创伤的专业人员给她提供一系列帮助。
当知道有家庭暴力在发生时,不管我们是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是亲戚朋友,是邻居,还是陌生人,我们都有权上前阻止,并报警。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我们的政府可以建立更多的反家暴庇护所,让那些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无家可归的受害者能得到及时的救助。
当公安机关出具了告诫书,村(居)委会、派出所应及时查访,监督施暴者不再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当受害者因家庭暴力面临人身危险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
没有人是孤岛,每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反家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