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天地一粒米(外一章)
2016-10-13潘烽
潘烽
总想,在一个深秋去趟乡村,不为别的,只为放眼望去,辽阔的田野上被风吹拂的稻浪。任由风翻动着叶子的正反面,呈现出深深浅浅的色调。蓬勃,跃动,粮食形成的那种特别阵势,让我耐不住心跳。
披一身灿灿的阳光,醉在那儿。听鸟儿鸣唱,闻稻米花香,连身上的阳光,都能嗅出甜甜的味道。这种渴望,完全出于我对粮食的崇敬。此时,不是我在描述田园风光,而是这景象本身在向我做出淋漓尽致的表达。细致地体会自然中的某一事物,无疑是一种幸福。
没有多少人能理会,庄稼的景象,给我以如此的惬意。
我渴望,有一块相对宽裕的时间,像对待婴儿那样,陪伴粮食成长,从破土,直到茁壮辉煌。于我,则是感恩的一种方式。
庄稼的生长和人一样不容易,走过风,涉过雨,以不变的信念面对变幻莫测的天。尽管根须里注满苦难,尽管血液里疯长着艰难。
对饥饿的深度体会,使我面对粮食,始终怀有怜爱和感恩之心。
读中学时,每天中午回家。掀开锅,仅有的半块苞米饼子,只能容我看眼巴巴地看看,闻闻那股香气,随手再盖上。看看,闻闻,算是充饥。不能吃的理由,半块苞米饼子要留给妹妹。其实,看不如不看,看了反倒增加了饥饿感。饥饿,可以打败天下所有人。
多少个黄昏,久久地在瑟瑟寒风中伫立,期待父亲早些归来。
骑辆旧自行车,驮50斤苞米,从乡村至市区,遥遥60里路。直到把残阳彻底碾碎,深深地埋入夜里。这是父亲重复又重复的责任。这会儿,借着汽车的灯束,猜测、判断,影影绰绰,似是而非,终于,看清了父亲吃力的剪影。
见我,下车,父亲不声不语。我忙伸出两只手扶在车后座的米袋子上,心里喜滋滋地抚摸着一家人的希望。用力地往前推,怜惜父亲,给他减一些负荷。次日,去磨成面。然后,家里又有苞米饼子了。更多时候,做成苞米面糊糊。稀释的生活,清清凉凉,寡寡淡淡,不过是打理生命的一种简单的方式。
饥饿是一笔难得的财富。它教会我,珍惜生活,从一粒米开始。
告别贫困,却依然固执。吃饭时,不慎,将三两抱在一起白胖胖的饭粒儿掉在了地面。弯腰,用指肚捻起,放进嘴里。这样,内心里才会觉得对得住已经走上我餐桌的粮食。有了一粒米,才有无以计数的,颗颗,粒粒,千千,万万,亿亿,支撑起人的生命。浩浩田野,壮阔粮仓,总是让我心阔气朗。
坚韧的钢铁,顽固的石头,均所无济,唯有一粒米,才可撑起这个世界。
时常,想到一脸慈祥的袁老头。没有这位“杂交水稻之父”,我们恐怕会饱受饥饿的痛苦。他,将水稻从亩产300公斤提高到500公斤、700公斤、800公斤。老爷子快80岁时,还有两个愿望:到2010年,实现亩产900公斤;把杂交水稻推向全世界。精彩人生,其价值算是到了极致!
在土地里孕育、破土、发芽,弹掉覆盖,灿然生成,发出最本质的光芒。而粮食,决不能独立存在。一粒米的成长,和人极为接近。
大自然对庄稼的厚爱、深邃、博大,无与伦比。
施以阳光,雨露,风,包括霜。霜,总是遭遇讥讽,怒斥,甚至憎恨。对霜,颇有微词,持有好感的人不多。霜,不事张扬,悄悄地来,淡淡地去。冰冷,是它的温度。对任何植物不偏不倚,更不去讨好谁。其实,霜,是庄稼成熟的一道必不可少的工序。不经历霜,庄稼就像人缺钙一样。只有经历自然界风霜的磨砺,粮食才能达到成熟的最佳境界。
一年秋天,我一个人到郊外去看庄稼。
看庄稼无须结伴,一个人,才能听得庄稼的独语,才能领略它独具的内涵。秋阳,染得大地满目金黄。风,累了,歇了;穗,熟了,沉了。
稻穗,越沉实越谦逊,越把头深深地低下来,且以这样一种姿态向土地致谢。有人说,任何一种植物都是有思想的。千真万确!仅这动作,带给我的思考是多层面的。
首先,它是我的崇敬的榜样。该站起来,站个理直气壮。成熟,不忘土地的恩典。我的手指,下意识地、随意地写出一个“恩”字。“恩”由“因”和“心”上下结构而成,感恩有起因,且需心回报。
其次,觉得庄稼远远好于人的教养。含蓄、谦卑、虚怀若谷。小小的一粒米,能容天地之精华。我摘了几穗稻子,小心翼翼地带回家。让穗稻时刻陪伴着我,激励着我,警示着我。
我把几束稻子插入一个精美的花瓶,放到电脑桌的上方。在别人看来,几束稻子竟被我当成工艺品,摆放在高处。别人和粮食是什么感情我不知道,对我,并非是简单的摆放,而是一种虔诚的敬奉。一待十年,十年和我在一起,不弃不离。
十年,我天天聆听粮食的叮嘱。
十年,我天天看着粮食的神韵。
我的思想,踩着电脑的键盘,它的活泼、激情,便是头上那稻穗给的。我、键盘、稻子,始终保持着微微颤动。
且思,且行,且舞,且吟。粮食会消除我许多恐惧与迷惘。即使在夜里,它会准确无误给我指出一条前行路。那稻穗,任岁月磨砺,不显风化。直到今天,依然保持最初的金黄。
每一粒米,都包容在里面。粮食,给我做人的道理和理由。年年,月月,天天,人应该像粮食一样诚实。我知道,粮食已深深影响到我的心灵。
养大一个民族,一个国度,以至于人类,作为粮食,功德无量,可它依然安之若素。
冥冥之中,我和粮食有个契约。这个契约,也是心对粮食的承诺,更是表达无畏风雨的依据。造物主造就了人,也造就了粮食。在不同的季节,看辽阔的田野,成了我的习惯。冬天的空旷,春天的规矩,夏天的蓬勃,秋天的茂盛。只要是粮食生长地,仔仔细细地看上一会儿,都会产生不同的感慨。粮食对我的告诫,一千次,一万次,而每一次都不是重复。
看庄稼是一种修炼。它来自于态势,来自于气派的。粮食不亚于一本教科书,不卑微,不唯从,给了我培植个性发育的权力。粮食,教我以善,拒绝以恶。席慕蓉曾有一句诗,让我过目难忘:美德啊!你是我最后的盔甲。
称得上博大精深了。我对粮食的崇尚、敬畏,都是饥饿给我的。
粮食的品质,铸就人的品质。恪守,吃人饭,做人事。堂堂正正,决不浑浑噩噩。庄稼对人的恩赐,不仅仅让人吃饱肚子,还把信念和力量搁进我的饭碗。粮食,在世俗中,且不世故。
一粒米,之所以传达出强大的力量,它听得了扑簌扑簌汗的拍打,来自一双粗粗粝粝的手,来自于山崖沟壑。想到,光着脚丫的农民,田埂上,地滑滑的,乡村的泥土值得信赖,和人没有一点的隔阂。
对粮食一往情深,铸就人的品行。饭后,悠闲地坐下,发现口腔里一粒米,被我的舌头捉动着。躲过了咀嚼而保持它的完整,丝毫没有残破。这或许也是奇迹。伏于窗前,舌头悠闲地、本能地反反复复抚摸着这粒米,惊愕!这粒米,从辽阔的田野里经周折千万,到了餐桌,被筷子送到我的嘴里,这是一种怎样的缘?
何能无关紧要,忍心将其唾弃?唾弃,多简单,心却把我叫停。
坐下,想着粮食的博大,像完成一顿正餐那样对待这粒米。慢慢地品咂,沉进胃,融入血。在我的肌体里产生蜕变,变成我的力量,我的精神。它指挥我的所行所为,去完成一个重托——老老实实,践行着一粒米的教诲。
我更喜欢在月亮最明丽的晚上看庄稼。伴着不大不小的蛙鸣,在获得的安静中,让人充分享受幸福的畅想。身与自然所酬酢,心被惠风所陶醉。静态,如此美好。像喝酒人喜爱酒一样,此时,渴望听一支竹笛《枣园春色》。那曲子,注定为我的心境添一分美丽,镶一分安宁。
是啊,那些不厌其烦地歌颂月亮的人哪儿去了?
月亮,想看一眼他们的影子都看不到。多孤独的月亮,陪伴它的,只有庄稼。粮食是长着眼睛的,且有思想的反刍。把月亮当成镜子,看看自己,梳理,从容,用长大的声音,与月亮对话。庄稼爱月亮,胜过人的一百倍。
曾经,不止一次地,在面食店前驻足,看粮食兴高采烈,在那儿像戏法一样地变着。粮食,更加精致,更加坦诚,沉入人们的生活。作为对艺术品的欣赏,它给了我另一种享受,别样的思考。
五颜六色,迷幻斑斓,姿态窈窕,巧夺天工。
对粮食,成熟就是一切,没有尊卑,没有贵贱。可以把所有的骄傲都给了头戴高筒帽的食品工艺师。不管看上多久,不管那味道对我的嗅觉产生怎样的诱惑,思绪,终要回到最初我对粮食的尊崇。
对粮食的尊崇,永远都不会褪色。那会儿突然想到,粮食本是药,可以治愈一切饥饿,也可以让人健壮,让人警醒,透过迷雾,看到更远的远方。这样说来,我的梦想,时时刻刻,承载着粮食的梦想。
一炉红焰
哗哗响的叶子,飘成烫金的请柬。
人们高兴着,有种喜悦打心里往上提升,涌着涌着,就停在了脸上。其实,油锯,早就让这纷纷的叶子给吵醒了。
祭山,这天必定是个好日子。择一平坦的地方,镰刀割去四周的杂芜。选一株红松或沙松,作为开山树。用硬币,将三尺红布钉在树上。
水果、点心、酒。猪头、猪蹄、猪尾,全猪宴。摆上。猪,自然是黑毛猪。
工头喊道:上香!接着,上三把香。每个伐木人,上前烧一张纸,虔心,跪拜山神爷。
工头独语:祈山神爷,开山顺畅,没有灾祸,福祉多多。祭祀,祈黑土草木保佑,地方天圆,世间平安。
点燃鞭炮,震地撼天,看大山的胸怀,回应如此慷慨、嘹亮。
每个人来到开山树前,割下一条红布,系在腰带上。开山树是不能放倒的,开山树和伐木人,将永远屹立在大山。
山,吃好,喝好,便呈大肚腩腩。山的富态,不属于山。而山的无私,则是人所不及的。它养育的一木一草,一枝一蔓,从不归为己有,包括一片小小的叶子,都不曾留下。岁岁,年年,山,以它的慷慨,赐予人类以福祉,同时也教会人类许多东西。
雪封大山,不过是一种图式。再严酷的冬天,也锁不住躁动。
鸟儿啁啾,远远地听,细细地耳探,分明是树,委托鸟儿发出的邀请。一声声,道出呼唤。青丝般的岁月,融进了深山老林。因此,人与鸟结成朋友。当然,伐木人也是最能听懂鸟语的人。
雪,很贪婪,早早地,把山抢先揽在怀里。
伐木人,绿林好汉,性格特别执拗,踏上向上的路,就决不回头。雪在他们脚下,总能踩出一串好听的音乐。打进山起,身上的气味渐渐地变浓,木质的香浸进了衣衽的皱,灌进了鞋子,隐进粗糙的掌纹里。还有酒的混搭,融成山与人特有的气息。
山,喝了敬酒,醉了满山的红叶。敞开胸襟,让雪给让出一条路来。枝枝,蔓蔓,见证了山和人的情意。
搭起窝棚,一铺大炕,伸向东西。废弃的油桶,改良为火炉。木 子,燃着,噼噼啪啪,发出红红的响。
热,涌入胸膛,潜入心底。又一点一点地被伐木工带到作业区的四面八方,角角落落。于是,山开始热了,像春天。豆荚,属于秋天遗物,在上面烧出独有的香。黑黑的香,抹在嘴角。伐木汉子,也像孩子般天真、可爱。
天上的云,是伐木人的呼吸和汗水,蒸腾而成。油锯在手里呼呼地响着。逡巡,穿梭,犷悍,荒寒。冬天,一个季节被粉碎了。
山里,油锯像个痴迷于演唱的歌手,撒着欢,放开了嗓子。
山给人身心以澄净。空气之好,好到成为顶级补品。难怪,这些伐木人心阔气盛,雄风四射。凭着攒足了一身的力气,能把山搬起来,再轻轻地放回原处。山像一头被驯服的野兽,规规矩矩地耸立。
甘美醇香的坛子酒,搬上山来,与山共饮,英雄豪气,在山林里蔓延。蓝边碗,清香徐徐,透彻心脾。原始树林里,荡起雄性的狂飙。
山的图式,并不处处都是高耸、威武、挺拔。看那棵歪脖子树,精神委顿,严重地扭曲了自己不说,关键是影响了树的整体形象。好像阳光总是对不住它。就连手拎着斧头的人,都懒得砍上一下。一点用处都没有,还呈出趾高气扬的样子,你凭什么?正如人们所说,林子大,啥兽都有。树的族种竟然如此。
叩山为钟,抚水为琴,伐木人,大自然浪漫的舞伴。严寒之下,有小溪躲在不易看得见的角落,唱个淙淙。一泓溪水,多勇敢,多无畏!懦弱中自有强大的一面,且可穿透了冰层,打通障碍,流出动听的声音,和鸟鸣汇成一个和弦。我想到的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小溪的伟大,不亚于江河湖海。
清洌、甘纯,煮沸,锅里,鲜美的萝卜牛肉汤,香飘弥漫。
伐木人的身子,相当于一个储热器。一炉火焰,如火种,由他们点点滴滴地转给了山林。于是,山林里就有了热量,热流,热力,热恋。这样,就有了幸福,和谐,创造。这就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美好的家园。
山路辗转时有清风绕膝,峻岭险峭处荡胸生云。断裂的声音,是森林铿锵的呐喊,树倒下的声音,如此壮观。
取暖的柴火,也是山的馈赠。
冬一天比一天冷,黄黄的树叶,顽强地挂在枝头。雪花,也坠在枝头。寒凉一重,温暖千重。参天的树,把风拦在外面,这样一个空间,如此静谧,四周簇拥的是枝枝蔓蔓的祝福。老实厚道、执着倔强的伐木人,大自然最真挚的朋友。每一棵树,都懂得这些汉子们的喜怒哀乐。
火炉,总是裸露着用红红的、温和的眼神,伐木人心领神会。
一聚,连话题都变得灼热。播种,栽培,采伐。林子的茂盛,是伐木人用青春换得的。因此,有朝气,有热度。植物的成长,几乎概括了人生的全部。谁说光阴是凉的?山上的热,从来不曾降温。火炉,把光阴烧得发烫。
胡须上结了白白的霜花,上面沾着亮晶晶的阳光。但那并不意味着寒冷。燃起的柴,把冬天烧个片瓦不留。葱葱郁郁的原始林,有容乃大。
一束柴,一束光阴,足以烘暖人生。
野兽的蹄印儿,印在雪上,有大有小,有虚有实,很耐看。
没有限制,无拘无束,伸向远方。从大山的密丛里钻出来,又藏到石洞里。即使是狼群,包括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伐木人爱惜的生灵。大自然的凶狠往往是无情的,携带的猎枪,多以散弹,很少用“独子儿”。以恫吓为手段,亦能展示人性的强大。
在山里待久了,总觉得有种凶猛布于前后左右。原来,畏惧最能抵御孤独。况且,各种生命在山林里都有生存的理由。人与自然,互不侵害,和谐共处。野兽,是山林的伙伴,当然,也是伐木人的伙伴。
无论动物还是人,行进,就会留下清晰的印痕。一串,又一串,并不简单的印痕,抹都抹不掉。它本来就是一篇好文章。留下的是钦佩、是赞叹,是谩骂,是诅咒,取决于行进者本身。
伐木,离不开斧头。斧,和伐木工一样,对山充满了情意。准确地说,它是一把雕刀,握在伐木人的手里,像冰雕艺术家那样,可以雕出一座山、起伏的森林以及森林的未来。
开山大斧,这语境的气势就足够让人仰止。
想起了惠特曼的《草叶集》,里面那首《斧头之歌》,雄浑、奔放、粗犷、豪迈。斧,是创造和开拓的象征。揭示了劳动者,只有成为自己的主人,才能成为新生活的主人。
敬仰斧,源于它的正义、刚直、无畏。斧的手柄光滑,刃部宽阔,雄浑大气,弧曲度形成的两个角微微上翘。一件铁器,自有它的尊严。
砍,是无所顾虑的,大刀阔斧,没有商量的余地;劈,则有它的可塑性,甚至带有用意和主张,它取决于人的气质、智慧、锐气和胆量。这一切,一旦交给了斧,就可以出现意想不到的炫丽!
斧,讲究的是钢口,遇多坚韧的树结都不卷刃。树结的韧,胜过石。石可以碎,结是不会的,它的柔性是专门对付斧的。斧,是不讲情面的。每当遇到站干,毫不含糊,斧不能容忍它的存在。站干,即枯萎的树,消瘦,无绿,无生机,且自以为傲然,堂而皇之地占据着一个好端端的位置。这样无才无德的树,尽早干掉,越早越好。否则,整个森林,都会受它的株连,跟它败名。
斧,是福的谐音,从另一面它承起了温馨的寄托。成为精美的饰物,挂在家里,或拴在床头,守护着甜甜的鼾声,梦总是美好的。斧是平安,是祥和。斧可镇宅,亦能压制邪祟。
斧,是一支笔,调出浓浓的绿,抹在山上。山的黛色,是斧子给的。斧,如此严肃地面对残枝败叶,森林的一花一草,都不可玷污。
山里,最好听的歌谣,是近乎原生态的号子。满天回落,抒发了彪悍的伐木人的一腔情愫。他们唱得最拿手的歌,就是一唱众合的号子。
林区没实现机械化前,伐木者,用笨重的体力创造了久远流长的故事。号子,像激昂的歌,划破了幽静的山谷,唤醒了沉睡的山林。
上车、归垛、拆垛、抬木、滚木、拽绳等号子,曲调不复杂,句数也不定。一领众和合,先后交替轮唱。
那大大的紫椴木,没结,招人稀罕,不多见了。八个人上肩,移不动步子。喊号子的大胡子叫停。勒令下去两人。再次抬起,六个人,竟然胜过八个人的力量。可见有些事情,人多决不是好事。精练,更能实现极致。六个勇士,脸憋得酱紫,青筋在太阳穴突起,牙叩得吱吱响,脸上滚下汗疙瘩。号子声从胸膛里迸发,雄浑,悲壮,寸步。一冲,一挺,一冲,一挺,向前挪动。
“挺起腰啊,嘿,嘿,嘿呀!”
“稳步走呀,嘿,嘿,嘿呀!”
“加把劲啊,上跳板啊!”
“嘿,嘿,嘿呀!”
“谁要拉松套啊,就是个王八蛋啊,嘿嘿,嘿,嘿呀!”
“不怕紫椴沉啊……”
“赶快装完车啊,嘿,嘿,嘿呀!”
“回家亲老婆啊,嘿,嘿,嘿呀!”
脱去棉袄,系在腰带上的红布条,被风摆弄着,让人想到本命年的红腰带。号子,唤起了英雄主义情怀,一展不成功则成仁的气概。
每伐一棵树,都要喊山。按树生长的态势,确定倒下的方向。“顺山倒……!”大树被锯断了,由慢到快倾斜,带起风啸,扑通,倒了,地抖,山动,树叶乱飞迷离。余音,匿在山谷,像钢琴的颤音,半天不曾消失。喊山,向山神打个招呼,树是山的臣民啊,把它带走了,理应告诉一声,这是山上的风俗,也是起码的礼节。
粗俗甚至荤语,撵跑了单调和枯燥。没有异性的群落,伐木弟兄的放肆是可爱的。大山领略的则是幽默。这些伐木汉子的灵魂是最干净的,是经历了山风年复一年洗涤过的。
笑声的哄然,等于把那一炉焰火带到了高处。
伐木人,有山一样的风骨,树一样的品性。
觇视着树,能窥探每一棵树的眼神。爱惜山林的花红柳绿,一草一木。一草一木的气息,不知不觉地融进了血脉。和山交往,学到更多的是泰然。性格里没有山的气质,那就不佩山里人。
最倾心的,是山林里的风华卓然,绚烂清美。把树木当成热,去播种,去挖掘,是温暖和改变世界最好的方式,或者,当成财富,筑起它应有的耸高。草木之间,顺遂一生。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同样是对伐木工深度的刻画。山林里洒下无以累计的汗水,恍惚间,岁月的尘,落在头上,发丝由黑变白了。一辈子,与山为伍,却没有一株草是自己的。把最干净的心灵给了树,这样深邃的人,怎么不让人仰慕呢。
山林,远离世俗的浑浊。山上的雪和天上的云,相牵相连,呈现一派洁净。而百草衰败,并非是忧伤的图景,它恰好是孕育生机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