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运作机制及其比较
——以太仓市4个社区为例*
2016-10-12冯奔伟李广斌
王 勇,冯奔伟,李广斌
(1.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江苏苏州 215011; 2.苏州科技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系,江苏苏州 215011)
·三农问题·
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运作机制及其比较
——以太仓市4个社区为例*
王勇1※,冯奔伟1,李广斌2
(1.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江苏苏州215011; 2.苏州科技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系,江苏苏州215011)
“人”、“地”与“钱”一直是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核心问题。基于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人”、“地”、“钱”来源及其不同的组合关系,可将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划分为若干种模式。文章基于乡村调查,以太仓市4个社区为典型案例,将具体案例嵌入到特定的、地方化的社会经济制度场景中,对不同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及其运作机制进行解析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根据是否享有拥有宅基地及其获得方式、集中社区建设资金分摊状况、社区居民身份及组成,将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划分为“村内并点”的集居模式、公寓房式的城镇社区模式、宅基地跨村置换的集居模式和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的集居模式。距离城镇远近、村庄经济实力差异、地方政府政策与资金约束状况变化,不仅是形成不同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乡村集中社区建设运作的关键变量。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基于农业现代化、土地利用集约化等多重目标,赋予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建立“农民—村集体—地方政府”利益共享机制对推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具有普遍意义。
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运作机制比较分析太仓
0 引言
在快速城镇化的大潮下,传统村落共同体自内向外出现了崩塌,“乡土中国”快速向“离土中国”[1]、“城市中国”[2]演替。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正在全面解构传统乡村空间意象和图绘新的乡村认知地图。在此背景下,乡村集中居住备受学界关注,相关研究主题涉及乡村集中居住的影响因素[3-5]、乡村集中居住模式[6-8]、乡村聚居调控和优化模式[9-11]、乡村集中居住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和利益主体博弈[12-14]、乡村集中居住的发生机制[15-16]及激励相容的制度设计[17-18]及,等等。同时,农村集中居住牵一发而动,很多学者基于居住、生产、生态等乡村空间类型划分,从社会经济转型与乡村空间转型互动的角度,对乡村空间重构进行整体研究[19-21]。概言之,乡村集中居住已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并呈现出单一类型空间向多种类型空间、由地理空间向社会制度空间转变的研究趋势。但现有研究多偏重于乡村集中居住的宏观叙事,对集中居住建设的微观机制鲜有深入实证。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涉及“人”、“地”、“钱”三大核心问题。“人”从哪来往哪去?“地”从哪来?“钱”从哪来?这些问题亟待深入实证。
实践往往比理论刻画得更丰富多彩。地处发达地区、作为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先行者的苏州太仓市,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实践中,走出了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多样化之路。社会形塑空间,又被空间所塑造。如果不对空间活动赖以运行并受其改变的社会制度给予应有的关注,就无法真正理解空间形成及其演化的蕴意[22]。空间及其转型根植于特定时空点位、地方化的社会制度情境。特定时间下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如何受到具体区位、村庄经济和地方化政策等社会制度约束?其建设模式又是如何随地方化的社会制度变迁而发生转换?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实践做法对其他地区有何借鉴?文章通过乡野调查,着眼于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人”、“地”与“钱”组合关系,基于空间的社会嵌入性,结合典型案例,对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解析和比较。
1 区域概况和数据来源
太仓市位苏州市域东北部,长江口南岸,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和昆山市、常熟市和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接壤,陆地面积666.0 km2,下辖6镇, 71个居委会、1个街道和74个行政村。2013年,太仓市常住人口93万人,GDP 1002.3亿元,三次产业产值结构为3.7: 53.1: 43.2; 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5.9: 60.2: 33.9。自2000年以来,累积实现了约4.3万户集中居住,占总农户的49.9%。
该文资料来源于3次调研工作。第一次于2014年6月上旬在苏州市委农办组织下,与苏州市各区县(级市)农办、部分乡镇及基层社区管理层进行座谈。第二次于2014年7月30日至8月6日,在太仓市建委组织下,课题组对浏河、浮桥、横泾3镇进行实地调查。第三次于2014年10月21~24日,对典型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并与社区管理层、居民进行访谈。3次调研不仅收集了许多面上的宏观资料,而且重点收集了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人”、“地”、“钱”等一手资料,并通过多方交叉验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调研发现,伴随着地方发展理念、乡村居民权利意识、基层政府财力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不仅存在现状的多样性,而且存在发展过程的差异性。尽管该文总结的模式不能穷尽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实践的全部,但大体概括了自新世纪以来太仓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主要做法。
2 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及运作机制
2.1“村内并点”集居模式
2.1.1模式生成条件及特征
1990年代中后期,苏南乡镇企业改制在法理上解除了企业与村庄之间的“关联性捆绑”,并由此带来了苏南村庄“去工业化”、“去集体化”浪潮。在此之后,苏南乡村仍然零星散落一些富甲一方、以非农产业为主导的“超级村庄”[23],或被称之为“公司型村庄”[24]。张家港市的永联村、常熟市蒋巷村是此类村庄的典型代表。这类村庄是苏南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最早践行者。考虑集中居住的空间尺度、建设资金来源及其集中居住前后土地所有权变化,该文将此类集中居住定义为“村内并点”的集居模式。其生成条件及特征:(1)雄厚的村级财力是这一模式生成的重要条件之一。村集体组织为村内集中居住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2)集中社区建设用地仍属于集体所有,农民身份未变。(3)集中居住社区建设带有很强的福利色彩,具有明确的受益边界。即使存在行政村兼并,原行政村和被兼并行政村间也普遍存在收益的差序格局。(4)集中居住同时,推动居住生活、农业生产、非农产业区等空间功能分区。(5)建筑形态,以独立、双拼别墅为主。
2.1.2东仓小区案例及其运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群体凝聚力是指以一定的结构方式把多种力组合在一起的合力。高校体育教学中,如果学校协助企业将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与体育教学大纲对接,运用拓展训练教学法,学生在群体凝聚力的作用下完成团队与个人的成功体验,教学效果将达到最佳化。
东仓村面积2.97km2,紧邻太仓浏河镇工业区,下辖23个村民小组,耕地165.3hm2。全村680户。2013年村级可支配收入4050万元,是太仓市村级可支配收入第一村。集中居住社区——东仓小区,规划680户, 2003年开工,分批分期建设。从1983年兴办企业,到2009年组建东仓物流有限公司,再到2011年投资6100万元兴建的东仓商业大厦,东仓村非农产业发展给村集体组织提供了大量财力。2003年以来,通过村域内宅基地异地置换方式,已有145户实集中居住,由村集体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从住宅建筑形态看, 2009年前建造的住宅全部为独立别墅,之后为双拼别墅。从拆迁补偿来看,参照苏州市物价局《房屋重置计算方法》*苏州市物价局每年对《房屋重置计算方法》至少更新一次,苏州各区县(市)参照该标准进行拆迁补偿。标准,在拆迁补偿款的基础上,每户再花约少量的钱由村代建住房(不包括房屋装修费用)。按照现行政策,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东仓小区,其房屋禁止上市买卖。
2.2公寓式城镇社区模式
2.2.1模式生成条件及特征
20世纪90年代末,在乡镇企业改制,村庄“去集体化”、“去工业化”后,绝大多数行政村发展动力严重衰退,很难走上“村内并点”集中居住之路。进入21世纪,伴随着快速城镇化,因政府征地拆迁、“三集中”政策的实施,乡村开始大规模地由“散居”转向“集居”。针对因政府项目征地被拆迁农户(近郊农居点)和响应“三置换”政策的散居拆迁户(远郊农居点),新建公寓房式城镇社区是政府安置此类拆迁户的主要方式之一。该模式特点:(1)主要因政府项目征地拆迁引起,因而,该模式发生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乡村地区。(2)集体土地变国有。社区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社区住房在取得房屋二证后,可上市交易。(3)农民变市民。社区居民由若干个征地拆迁村农户及少量响应“三置换”政策的散居拆迁户组成。(4)激励相容制度设计。通过以土地为核心的利益分配,基本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村和农户三者利益的共同增进。(5)建筑形态,以高层、小高层、多层公寓住宅为主。该模式是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主导模式之一。在太仓市, 2000年以来新建该类集中社区51个,安置约1.78万拆迁户,约占所有集中居住农户总数的41.3%。
2.2.2东林佳苑案例及其运作机制
东林村位于城厢镇西北部,紧邻太仓市中心城区。东林村面积7.0km2,由原东林、徐姚、新横三个经济弱村合并而成, 768户, 2985人,下辖42个村民小组,耕地293.3hm2。2007年,因太仓市金仓湖生态农业园成片开发需要,对东林村进行征地拆迁,就地集中安置到东林佳苑社区。东林村集中居住的具体运作如下:(1)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农业现代化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整体推进。宅基地复垦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120hm2,由东林村合作农场统一经营管理。为了充分利用“三集中”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激励政策,通过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等价异地置换,东林社区物业合作社在规划集中工业区内建设高标准厂房5万m2; 在东林佳苑社区,建设商铺等经营性用房5000m2。物业收入主要用于原村民分红和社区日常管理费用。(2)资金平衡。按货币结算,农房拆迁补偿在60万元/户左右*按太仓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农房拆迁补偿主要有基准地价、房屋重置评估价、装潢附属物评估价等构成。在农房拆迁成本中,基准地价数额最大,每户房屋重置评估价在5万元左右、装潢附属物评估在2万元左右。。根据被拆迁的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按“拆一还一”的标准安置,原房屋不足200 m2的农户,按200 m2商品房安置。安置房可以适当超面积,但最高不超过40m2。根据不同区位,安置房按照2200~2500元/m2直接从拆迁户拆迁补偿中扣除。从农民的角度,不仅实现了向市民身份转变,而且可以带房、带保、带股进城。从属地政府的角度,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成本约为84万元/户(社区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约22万元/户+农房拆迁成本为60万元/户+建房成本约50万元/户+其他成本约8万元/户*其他成本包括拆迁户过渡期费用、搬家费、提前搬家奖励费、拆除农房费、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农保换城保等,不包括基层政府管理成本。-拆迁户购房约56万元/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0.04 hm2/户。从理论上讲,只要盘活出来的建设用地出让价高于2100万元/hm2(140万元/667m2),政府就可以实现资金平衡。(3)建筑形态。东林佳苑以多层公寓住宅为主。拆迁户的安置房,可以上市交易。
2.3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模式
2.3.1模式生成条件及特征
2.3.2牌楼社区案例及其运作机制
牌楼社区位于太仓市浮桥镇规划区外。社区面积12.4 km2,耕地面积648hm2,社区1931户, 7385人。规划集中社区拟安置2200户, 2003年开工,分期分批建设。目前1548户入住。牌楼社区建设运作机制如下:(1)宅基地跨村置换,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等价异地置换,分散人口跨村集中。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社区物业合作社,实现集中居住、农业现代化和壮大集体经济等多重目标。(2)资金平衡。因集中居住后拆迁户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而只能得到22万~25万元/户的房屋拆迁补偿而没有宅基地补偿。从农户的角度,按照镇政府提供4~6套住宅户型图,拆迁户再花约5万元左右自行建设住宅(不含房屋装修费用)。从属地政府的角度,政府承担成本约为48万元/户(社区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约20万元/户+拆迁农房成本为24万元/户+其他成本约4万元/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0.02hm2/户。从理论上讲,只要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出让价高于2400万元/hm2(160万元/667m2),政府就可以实现资金平衡。(3)建筑形态,住宅以独栋(2010年前)和双拼别墅为主,房屋禁止上市买卖。
2.4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集居模式
2.4.1模式生成条件及特征
“村内并点”集居模式和宅基地跨村置换的集居模式都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配置问题。在实践中,处于公平考虑,集中社区规划通常采用单一的“兵营式”布局,以减少宅基地前后间距、绿化景观、道路出行等微观区位差异。为了打破“兵营式”布局的困局,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集居模式采用灵活方式布局,但由此也拉大了每户住房的微观区位差异。为了平衡利益,在拆迁户内部,对每个宅基地使用的选择权进行拍卖。该模式的主要特点:(1)宅基地跨村置换,分散人口跨村集中。集居前后,集体土地性质和农民身份未变。(2)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价高者得优势区位的宅基地使用权。(3)社区住宅以独栋别墅为主。根据不完全统计, 2000年以来,太仓新建该类集中社区6个,安置约2100拆迁户,约占太仓市集中居住农户总数的4.9%。
2.4.2紫薇苑3区案例及其运作机制
紫薇苑3区位于浏河镇城区西北部,占地23hm2, 314户,其中80户来自拆迁就地安置, 234户来自浏河镇其他拆迁户。具体运作如下:(1)根据详细规划,对每户宅基地进行编号,制定拍卖流程,确定每个地块的拍卖底价,对每户房屋地块进行拍卖。314户地块使用权最高拍卖20万元,最低拍卖12万元,平均约15万元/户。(2)资金平衡。拆迁户每户获得22万~25万元/户的房屋拆迁补偿,无宅基地补偿。在此基础上,每户需要再花约20万元用于自建住房(不含房屋装修费用)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属地政府的角度,紫薇苑3区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几乎为零,政府承担的成本约为32万元/户(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约20万元/户+农房拆迁成本为24万元/户+其他成本约3万元/户-宅基地使用权拍卖平均15万元/户)。(3)建筑形态,全部为独立别墅,住宅不允许上市交易。在实践中,因该集居模式的土地集约化程度不高、拆迁户和属地政府资金难以平衡等原因,故该模式在2009年后被淘汰。
3 4种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比较分析
通过上文对太仓市2000年以来4种乡村集居模式和运作机制的解析,可以得出:任何一种乡村集居模式都“嵌入”在特定时空、地方化的经济制度结构之中,并随社会及其制度变化而不断转换和演进。区位、集体组织财力、基层政府财力及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成为生成不同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的重要变量。这些变量作用大小及其相互之间不同组合形态,造就了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的多样化。4种不同乡村集居模式在发生区位、发生机制、土地扭转尺度、社区居民组成、建设资金构成等存在差异(表1)。
表1 太仓市4种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比较
“村内并点”集居模式公寓式城镇社区模式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模式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集居模式主要发生区位公司型村庄城镇边缘区城镇边缘区和远郊区城镇边缘区和远郊区主要发生机制非农产业发达,村级财力雄厚政府项目拆迁和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受“三置换”等相关政策激励受“三置换”等相关政策激励社区居民构成仅限本村村民征地拆迁型农户,响应“三置换”政策的自主拆迁户组成征地拆迁型农户,有宅基地异地置换意愿的分散拆迁户征地拆迁型农户,有宅基地异地置换意愿的分散拆迁户土地流转尺度农用地经营流转宅基地村域内置换土地所有权变更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异地置换农用地流转宅基地跨村异地置换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异地置换农用地流转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政府成本收益主要由村集体承担基层政府建设成本:农房拆迁补偿、宅基地补偿、基础设施、公建配套、公寓房建设及其他成本基层政府收益:节约的建设用地可市场拍卖、拆迁户购房基层政府建设成本:农房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成本及其他成本基层政府收益: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可市场拍卖基层政府建设成本:农房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及其他成本基层政府收益:宅基地选择拍卖收益农民权益保障农民身份未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享有集体经济成员权和收益权由农民向市民转换农民“带股带房带保”进城镇农民身份未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原集体经济成员权和收益权农民身份未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原集体经济成员权和收益权住宅建筑形态独立、双拼、联排别墅高层、小高层、多层独立、双拼、联排别墅独立、双拼别墅房屋能否交易禁止市场交易允许上市交易禁止市场交易禁止市场交易 注:征地拆迁型农户指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自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意见》(太政发[2013]14号)出台之前,因政府项目和城镇建设用地扩张而拆迁农户,可根据拆迁户意愿,选择公寓式安置或宅基地跨村置换。在该政策出台后,类似征地拆迁只能选择公寓房安置
从区位的角度,公寓式城镇社区集居模式多发生在城镇边缘区,其发生机制主要来自于政府项目及城镇建设用地扩张而引起的征地拆迁。“村内并点”集居模式仅发生在极少数非农产业高度发达的“超级村庄”。因而,该模式的区位具有偶然性。伴随宅基地跨村置换、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异地流转而组建的社区物业股份合作制,通过将土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及股份化,在保障多元主体利益前提下,在土地制度创新及其利益诱致下,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模式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及居住空间重构由近郊推向远郊。
从村集体组织财力的角度,“村内并点”集居模式受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力的严格约束,但对于其他3种模式,集体经济组织财力并非是其生成的重要条件。从土地制度创新的角度,“三置换”等地方化的土地制度创新及由此引发强大的土地收益再分配功能,成为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模式生成最关键的变量。正因这些制度有效供给,使得许多没有区位和经济优势的村庄,通过宅基地跨村置换、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异地流转,实现由“散居”向“集居”转型。但对“村内并点”集居模式而言,土地制度创新的作用并不十分显著。
从土地资源配置和人口集聚的空间尺度来看,从“村内并点”集居到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公寓式城镇社区集居,土地资源配置及人口集聚也由村域尺度向跨村尺度、跨镇空间尺度跃迁。伴随空间尺度跃迁,土地集约化程度和人口集聚程度也越来越高。根据调查,自2000年以来,因征地拆迁而建的51个公寓式城镇社区平均规模为645户, 83个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社区平均规模为423户, 6个“村内并点”集居平均规模为106户。由“村内并点”集居到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公寓式城镇社区集居,住宅建筑形态大致呈现从独立别墅(双拼别墅)到双拼别墅(联排低密度建筑),再到多层(高层)住宅。
从资金的角度,资金能否平衡关系到不同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而资金能够平衡不仅取决于农户家庭经济水平、基层政府财力,更取决于农村宅基地、乡村工业等经营性用地整理潜力大小*苏州农居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民居,村庄多沿河、沿路呈“一”字形态分散布局。根据对太仓浮桥、横泾和浏河三镇36个调查村庄土地利用现状测算,不包括乡村工业等其他建设用地,户均居住用地高达0.082hm2。及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而盘活存量用地的市场出让价格高低。受财政约束,具有企业化特征的基层政府更偏好“赢利”而不是“亏本”。通过前文调查分析,由公寓式城镇社区集居到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再到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集居,基层政府在推动乡村居住集中过程中“成本-收益”越来越难以平衡。企业化的基层政府行为,使得以下现象不难理解: 2010年后,太仓市自淘汰了“宅基地选择的市场化集居模式”; 2013年太仓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自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意见》,该政策大幅度压缩了“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模式”的适应范围。
此外,因土地性质、资金构成等存在差异,在农民权益、集居后住宅能否交易等方面,4种不同乡村集居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表1)。
4 结论
进入21世纪,在快速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多重力量的驱动下,苏南乡村居住空间出现了由“散居”向“集居”的快速转型。在区位、集体经济水平、政府财力及土地流转等多种变量共同作用下,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走出了“村内并点”集居、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等4种主要模式。根据社会空间理论,空间具有很强的社会嵌入性。每种模式都嵌入于特定的时空背景下的地方化社会经济制度之中,并随地方化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而不断转换。尽管每种乡村集中社区建设模式及其具体运作机制有很强的地方性,但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在不断赋予农民权益基础上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乡村居住转型、农业现代化、壮大集体经济、缓解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短缺等多重目标,是近10年来太仓市推动乡村集中社区建设的主要经验。该经验对其他地区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也具有普遍意义。
(1)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基于农用地流转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将绝大多数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为乡村居住集中提供了重要前提条件。而基于宅基地和乡村工业等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异地置换,为乡村居住集中提供了强大的利益激励。从太仓市实践来看,不断丰富农民土地财产权,村集体资产的受益权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重要维度。
(2)多元目标共同推进。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已由最初的单一目标——解决城镇建用地指标短缺问题——向多元目标演进。近年,乡村集中社区建设已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城镇发展等多元目标的重要抓手。
(3)赋予农民更多的自由权利。诺贝尔经济学得主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将“发展”视为自由的扩张[25]。在太仓市,“三置换”政策解除了农民身份与集体财产收益权的“在场”硬性捆绑,不因“农民”身份转变或“不在场”而“净身出户”,农民仍然享有集体资产增值收益的分配权。即,农民可以“带股”入城。在太仓市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向农民赋予更多权利为不同利益主体间形成利益共享机制奠定坚实的制度平台。
(4)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乡村集中社区建设中,以土地及其收益再分配为核心,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农民—村集体—基层政府”三大主体利益的共同演进。如,在宅基地跨村置换集居过程中,通过宅基地跨村置换,农民在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下,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了全面的改善; 通过经营性集体土地异地置换,村集体享有了更大的发展权。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基层政府不仅获得了大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而且推动了乡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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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ISION OF CONSTRUCTION TYPES AND OPERATION MECHANISMS ON RURAL CENTRALIZED COMMUNITIES*——A CASE STUDY OF FOUR COMMUNITIES IN TAICANG
Wang Yong1※,Feng Benwei1,Li Guangbin2
(1.College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planning,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215011,China;2.Department of Geography and Resource Science,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215011,China)
The population, land and fund are core issu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There are several constructing models of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from the resources and relationships of the population, land and fund in the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Based on rural investigation from 4 communities in Taicang, this paper found that there were four modes of the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Choosing one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from each typical mode as a case study, the paper analyzed the resources of the residents, land and constructing fund.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s of the residents, land and constructing fund, 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characteristic of four modes: (1) the first mode was village merging mode which was the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high collective economy in the village. The residents moved to the concentrated communities in the village scale for the space of the collective economic development. (2)The second mode was township community mode which was the result of the land requires for housing of rural residents. For new house or good life condition, farmers exchanged their homesteads to the house in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ies near the city or a town. The residents in this mode concentrated in trans-village scale. (3) The third mode was homestead trans-village exchange mode which was similar with the second one.The most prominent feature of this mode was the right of their homestead. The residents in the homestead trans-village exchange mode still reserved homestead use right. (4) The fourth mode was homestead use right marketization mode. The residents in this mode can get the land use right from the market.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these four modes of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ies, this paper considered that the location of village, the discrepancy of village′s economic strength , the changes of local governments′ policies and capital restrictions were the important factors creating different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t was important to set multi-objectives of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tensive rural land use and rural living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and to construct interests -sharing mechanism among peasant,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and local government and empowering more options right for farmers.
rural concentrated community; constructing mode; operating mechanism; comparative analysis; Taicang
10.7621/cjarrp.1005-9121.20160822
2015-10-30
王勇(1974—),女,河南驻马店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城乡发展与规划管理。Email:brave_king@163.com
C912.82
A
1005-9121[2016]08-0150-08
*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基金“苏南新型农村集中社区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与规划对策研究”(51578352); 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基金“社会空间视角下的苏南乡村空间转型与规划调控研究”(51278319);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制度变迁视角下的苏南乡村公共空间转型与重构研究”(2014SJB567);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苏南新型集中住区公共空间质量评价及其关联分析”(15KJB5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