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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约因素及提升途径

2016-10-12乔平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河南南阳473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16期
关键词:批发市场流通农产品

■ 乔平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河南南阳 473000)

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约因素及提升途径

■ 乔平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河南南阳 473000)

农产品从生产向消费者移动的全过程即为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流通效率与农业经济发展直接相关,是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实现农民增收、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发展现状,剖析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约因素,发现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弱、信息化建设水平低下等因素直接制约着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为此,文章针对实际情况,给出提升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升级途径。

农产品流通 流通效率 制约因素 升级途径

农产品流通将农产品从生产收购到消费的众多环节有机结合,包括运输、加工、配送、销售、信息处理等,通过对各种环节进行优化管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使农产品价值增值,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农业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条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粮食种植面积为11334万公顷,产量达62144万吨,农民数量超过6亿人。农业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显得至关重要。本文从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现状出发,针对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流通体系不完善等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从加强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等方面提出了农产品流通的升级途径。

我国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现状

(一)农产品流通客体规模扩大,产品质量提高

从政府方面来说,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稳定农业发展,是农产品流通客体规模扩大的基础条件。农产品流通客体是指作为商品流动的农产品,如玉米、大米、蔬菜、水产品、畜产品等的流通。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促进农业发展,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构成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价格综合补贴的“四补贴”,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力度,增加补贴金额。政府通过补贴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为粮食产量的提高打下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粮食种植面积为11334万公顷,产量达62144万吨,同比增产2.4%(见图1),其中,水产品产量6690万吨,同期比增长3.5%;小麦、玉米的产量分别为13019万吨和22458万吨;茶叶产量224万吨,增产6.9%;油料产量3547万吨,增产1.1%,实现粮食总产的“十一连增”,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接近900斤。这些数据均表明我国农业生产力已经稳定在较高发展水平,为农产品流通客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农产品流通客体的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据统计,近年来农业部对全国蔬菜、畜禽、水产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基本稳定在96%以上。2015年我国谷物类进口量只有1952万吨,仅占粮食总产量的3.2%,消费者对进口谷物的依赖度缩小,对本国产品的信赖度提高,进一步表明作为流通客体的农产品,其质量已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农产品流通模式逐步改变,电子商务流通模式加快升级

互联网时代,农产品流通模式面临新形势,以电子商务为主的新型流通模式快速崛起,在流通主体、组织方式、上下游等方面均呈现创新与变化。首先,互联网在城市催生了很多农产品电商,如本来生活、广西糖网、中国棉花网、优配良品、青年菜君、中华粮网、我买网、B2B食材网、中国惠农网、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的发展为农产品流通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前提条件。其次,各类生产者开始直接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大量农民和合作社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网络销售,改变传统的农产品自产自销流通模式。这与传统集市售卖相比,面对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再次,传统批发商和零售商也积极加入电子商务平台。拥有传统渠道的批发商和零售商能在及时获得市场信息的同时又掌握着农产品流通链条上最多的资源。因此将其应用于电子商务平台,能释放出更大的能量。最后,消费者主动性增强,成为主导力量。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给消费者提供了海量信息,促使消费者从分散孤立转变到相互连接、从消极被动形式转变到积极参与形式,逐步扭转产消格局的同时占据了主导地位。消费者经过不断参与各个商业环节,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化同步,为未来基于互联网订单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条件。

(三)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加速了信息化进程

农业领域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充分分享农产品供求信息,为农产品流通的智能化以及降低流通成本、优化流通渠道、精准对接产销、缩短流通时间提供了可能。2016年商务部推出“互联网+流通”计划,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各大电商企业也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如京东开出通往三、四线城市和农村的“大篷车”,阿里启动“千县万村”计划等。农村领域电商业态组织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从农产品源头提供信息化服务,是实现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的前提条件。尤其是互联网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据统计,目前全国有近40条农业信息采集渠道,800多个信息采集点,形成了60多个行业数据库。各级农业部门已初步搭建了互联网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和各经营主体,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信息,用互联网将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减少了市场运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有利于改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不良环境,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协调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四)农产品流通载体得到良好改善,基础设施加快现代化步伐

支撑农产品从生产地到消费者移动的硬件基础设施即为农产品流通载体。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和农产品流通场所。近年来,农产品流通载体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良好改善,趋于现代化。

农村基础设施方面,据交通部数据显示,2015年农村公路(含县道、乡道、村道)总里程达397万公里,实现90%以上的建制村通班车,农村的公路、水、电及通讯等基础设施也得到完善,部分农村地区具备了功能齐全、完善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农产品的供应链上游主要在农村,因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起到推动作用。农产品流通场所方面,主要有批发市场和销售场所。截至2014年初,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达4476家,市场总摊位数246.8万个,同比增长11.7%,其中固定摊位170.7万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业生产分散、规模小的特点,全国70%的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逐级向下销售,成为了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主渠道。并且不少处于区域中心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初步具备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等功能,在农产品流通中带动和服务作用加强。此外,2015年商务部推出《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决定将在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从实际出发,结合全国主要商业功能区、农产品优势产销区,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布局100个左右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8个市场集群,形成“三纵三横”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实现与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相对接。

图1 2010-2015年我国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及增长率

图2 农产品流通环节

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制约因素

(一)农产品流通主体层次较低,主体功能定位模糊

目前农产品流通主体层次较低,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各主体功能定位不明确。一方面,加工企业和中介流通组织处于起步阶段,缺少龙头企业,没有一家或几家企业可以掌握足够大的规模需求。据统计,在全国40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仅有2000多家企业的年流通额达到1亿元以上,集团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足100家,在规模市场中占比不到5%,如深圳雨润农产品集团、香港宏安集团等。未有一家企业能够形成龙头,加工企业和中介流通组织的流通能力未能充分体现,农产品流通主体发育程度低。另一方面,农产品流通的市场主体定位模糊,应有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大部分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主体组织形式,不是以政府主导型为主就是以自主经营型为主。以政府主导型为主的农批市场,行政干预过强,多部门分割管理导致农产品利润流失多,存在着无序、盲目等现象,从而出现“农产品市外交易”现象,阻碍市场主体发挥其应用功能,制约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

(二)农产品流通环节较多,流通成本过高

目前国内缺乏农产品龙头企业、集团批发企业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基于电商平台的农产品虚拟批发市场还处于萌发阶段,批发市场与零售商之间缺乏联系,地方市场分割、多头管理等现象严重。且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滞后,未能有效解决产销环节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造成产销衔接不畅、流通环节多。如图2所示,目前农产品流通环节包含种植农户、采购商、原产地批发商、集散地批发市场、销售地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等,形成众多形式多样的流通模式,其流通环节多、链条长。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繁多在拉开农产品零售价与收购价之间价差的同时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成本。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农产品单价的30%以上被流通成本所占据。并且受农产品流通成本过高的不利影响,农产品流通半径受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销地市场供不应求的现象严重。例如:北京冬季蔬菜要靠南方供应,夏季蔬菜是靠内蒙、甘肃供应,即使是选择就近货源对接来提供农产品,流通半径小带来的矛盾也无法估量。

(三)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传统交易方式仍占主导地位

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和交易系统建设水平有待完善。目前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农产品信息服务模式缺乏多样性,产销信息滞后,联系不紧密,未能充分发挥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指导性作用。无论是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是零售市场,其交易的信息化程度低,掉期交易、期权交易、远期合作交易、竞价拍卖等现代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式还处于萌发阶段,交易方式仍以现货交易为主。电子结算、代理、网上交易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尚不普遍,据商务部数据显示,目前,在国内只有10%的农村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采用电子商务技术进行农产品交易,在加入农业部信息网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实行电子收费与电子结算的更少,仅有二十多家。特别在农业信息服务市场、农产品设计市场、农业资金市场、农产品加工市场、农产品存储和运输乃至包装市场等方面尚未开发或形成农业信息化体系,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

(四)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发展滞后,流通损耗严重

出于农产品自身属性,在流通过程中对仓储、检验、冷藏设施以及冷藏运输设备有极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物流体系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滞后,与农产品流通规模极不相称。首先,承担大部分农产品流通的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设施陈旧,功能不全。其基础设施建设未达到要求,且保鲜技术相对落后。其次,农产品冷链系统不健全。农产品物流仍以常温物流为主。冷链设施匮乏、冷链物流成本高、温控技术低等因素使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损耗大,流通效率低下。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显示,我国综合冷链流通率仅达到20%。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为20%、30%、36%左右,与欧美、日本等国农产品进入冷链流通在95%以上相比,我国果蔬、肉类、水产品进入冷链系统的比重只有5%、15%、23%,且损失率高,分别达到15%、8%、10%。最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缓慢。物流企业多由传统的运输和仓储企业转变而来,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难以实现规模效益,还达不到现代物流企业的要求。总体而言,国内物流体系的不健全,基础设施的落后,成为阻碍农产品流通效率提高的重要因素。

提升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途径

(一)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市场主体

农民合作组织是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因此有必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首先,培养和发展农产品经纪人。由于农产品经纪人处于市场和农民之间,在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目前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整体规模小、实力较弱、从业人员素质低、文化程度不高等现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善,如举办免费的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进行商品流通理论、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文化程度及其经营素质与市场开拓能力。其次,培育农产品龙头企业,鼓励农产品企业之间合并、重组、联合。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形成一批包括个体、私营、中外合资等多种所有制成分组成的、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现代化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再次,发挥传统供销社在长期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人才、设备优势,并加以改造,发挥其遍布全国范围的销售网络优势,以期提高经营活力与市场竞争力。最后,加强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的联合,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实行一体化经营。这不仅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可靠的原料来源,也能为农民所生产的农产品提供稳定的销路。此外,政府加大信贷、财政税收等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载体的建设

依据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目标,针对性的改善农产品流通载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首先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现代化运输设施、现代化运输工具、仓储设施(物流园区、冷库、配送中心)等的建设。然后是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场所的基础设施与服务功能的系统化建设。基础设施方面,完善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服务功能方面,完善配套功能,改变服务功能单一的局面,规范现代农批市场应有的物资集散、价格生成、信息发布、服务引导、产业带动等功能。最后是信息流通设施的建设。通过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形成高度集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与此同时,为科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协调政府部门与资本投资主体的相互关系,及其在各自领域内的不同投资行为。再以科学的评估机制来保障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性。从功能属性、投资效益、流通协同三方面进行评价,这对于投资导向具有重要的指示性作用。

(三)增强农产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设立覆盖全国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立涵盖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信息的数据库和网络,建立权威部门专门进行信息汇总、综合分析。同时,建议各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加强对本区域农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市场需求状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将本区域相关农产品信息数据录入国家数据库。配以专职人员广泛收集信息,向农民经纪人、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中介人等流通主体提供准确及时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包括农产品价格信息、生产信息、交易信息、供求信息、库存信息等,为农产品生产者、运输者和经营者提供生产、调运和经营的依据,从而制定农产品市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农产品交易发展。尤其是关键流通节点的信息分享,如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相关农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并在权威官网上及时更新各供应链环节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完善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供应链主体的信息共享,能不断提高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分享能力,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化。

(四)创新农产品流通市场组织对接模式

如何有效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衔接。可以通过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创新对接模式,以此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为主,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突出。呈现出多样性农产品流通模式,包括批发市场、农业合作组织、加工企业、销售终端(超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这些不同流通模式需审视其流通特征与差异,慎重考察不同的流通目标取向。针对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户可以通过联合行动,如建立合作社、形成地理标识品牌等,融入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此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每个农户逐一进行协商建立合作关系,建立新型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以此提高自身组织化程度、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如建立农民专业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会等。这不仅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还可以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利益的持续分配,有利于缓和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衔接,创新产销对接模式。

(五)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

依据供应链理念,建立一系列物流管理和操作规范,规范农产品流通的秩序、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府方面,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引导和支撑作用,纳入各级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安排。加强对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标准化工作与地方行业发展衔接。其次是农产品流通技术的标准化建设,包括农产品采购与分等、分级标准化,包装标准化、仓储技术标准化、运输工具标准化、流通信息管理标准化。将农产品流通活动中各个环节产生的信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效率。最后是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信息、检测检疫、来源与追溯、仓储运输等进行现代化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提高流通标准质量,并在生产加工、流通实践中严格执行,从而提高流通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构建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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