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必要性及其模式研究
2016-10-12副教授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南昌330013
■ 袁 曙 副教授(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南昌 330013)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必要性及其模式研究
■ 袁曙副教授(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南昌 330013)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农村日用消费品的流通、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的流通、物流体系建设、商业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农产品安全消费保证体系以及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完善,使得农村市场得到极大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建设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对实现城乡商贸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必要性,进而探讨其现有模式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及其模式的对策,以促进我国农村商贸流通的完善,使城乡商贸流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农村商贸 流通体系建设 模式 健康协同发展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理论概述
(一)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农村日用消费品的流通、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产品的流通、物流体系建设、商业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农产品安全消费保证体系以及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涵盖了商品由生产至消费的流通全过程,主要体现为生产资料、农村日用生活商品与农产品的运输、仓储与装卸、包装与加工以及整理、配送、信息处理等活动过程。
因此,只有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协调建设与发展,才能确保系统顺利建设成高效、开放的融合市场化与集约化的现代农村商贸流通网络,才能全面且有效带动农村商贸业的稳定发展。
(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当前商贸流通体系的形成需要工业化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有效、完善的商贸流通体系。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主要由以下五部分要素构成:商贸流通企业、商贸流通体制、流通环节与渠道、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与技术、商贸交易市场。各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构成完善的商贸流通体系。其中商贸流通企业指专门从事商品的买卖与商品流通的企业;商贸流通环节与渠道指已具备的零售、批发或者网络交易等交易环节体系;商贸流通体制涵盖和国家、地区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相互适应的、与商品流通相关的政策、管理机构与制度等内容;商贸交易市场指现货或者期货市场、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技术市场等;商贸流通的技术与基础设施指支持商品的仓储、运输与销售过程使用的的工具、技术、通信以及设备等内容的总和。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是确保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是连接农业生产与消费的纽带与重要桥梁,建设并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在城乡之间的顺利流动。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是扩大内需、较快实现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与推进城乡流通市场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还有利于激活农村的流通市场,较好地带动农村消费,最终全面推动国内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二)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生产的需要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使得农民收入增加,进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加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可进一步促进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通畅,切实解决目前农产品的卖难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买难的矛盾。有利于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保质与保量供应,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逐步缩小当前的城乡差距,进而促进城乡的繁荣发展。
(三)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是顺利实现城乡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
农村流通体系的建设是顺利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建设更是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城乡间的技术、商品、资源以及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受到了制约。为此,建立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有助于全面实现城乡信息流、物流以及商流的合理流通,进而促进城乡经济的全面发展。
(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是促进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的需要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建立,不仅使得城乡生产要素流动合理,配置得到优化,而且对全面实现城乡流通体系的顺利对接、进一步促进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与统筹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建立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能够为农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进而使得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切实解决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消费品出现的买难卖难问题,有助于降低农业的生产资料以及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切实保证农民的利益。
关于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模式的探索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建立,有利于完善农村的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各项配套服务,帮助农民扩大经营规模,以实现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活动。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切实推动农产品的加工与升级,进而在农户和市场之间顺利架构起顺畅的产品销售桥梁,保证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与专业化发展,最终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十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十合作社联社+农户”以及“合作社十专业协会十农户”等几种形式。
1.“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特点。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为例,该模式主要特点是:第一,组织结构完善。除了合作社常设机构之外,还设有其他的职能部门,不同组织间就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衔接与共享。第二,经营服务的内容。合作社下联社员农户,上联龙头企业,进而实行标准化的生产以及产业化的经营。而日常管理主要是由理事长负责、理事会承担。第三,运作机制。入社时需要根据交易额进行股份认购,合作社的决策机制改变了过去的“一人一票”,推行“一人多票制”,对合作社的重大事务进行民主管理与决策。通过龙头企业对合作社的销售负责,进而和合作社进行合同签订,最后合作社再和农户进行合同签订。
2.“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优势。运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优点是:该模式下合作社以合同为纽带,有利于控制和管理,而且因公司在市场拓展、资源信息以及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优势,加上合作社具备对大量且分散的生产者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可以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同时该模式下降低了龙头企业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过程的交易费用,也切实提高了各农户的积极性与组织化水平,农户借助合作社不断提高谈判能力进而实现收益的最大化目标。
3.“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存在的问题。对于市场的开拓方面,合作社与农户都过分依赖龙头企业,若龙头企业的经营出现危机,那么合作社与农户必然陷入困境之中。此外,合作社中的股权为分散形式,虽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员的凝聚力、生产热情与积极性,但也使得合作社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4.“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案例分析——以浙江温岭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为例。
第一,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模式的特点:
一是组织结构。合作社以温岭绿牧草鸡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同时以本县的各家禽重点户与养殖专业户为主体,根据“合作社+社员+公司(市场) ”的模式进行运作。
二是经营服务内容。合作社根据企业的经营服务内容,从鸡产蛋与孵化,出雏与配送苗鸡、草鸡所需的饲料、疫苗与必要的药物以及社员的报酬等方面实施了统一服务。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统一企业的标准,根据无公害绿色的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统一使用商标,合作社社员共同使用绿牧牌商标;统一提供苗鸡,根据合同订单需求,为社员提供优质的苗鸡;社员根据《饲养操作规程》进行科学饲养;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供应饮料,按照草鸡的各生长期向社员提供饲料;统一饲养的规程;提供草鸡的疫病防治以及饲养管理等技术服务;统一加工与销售,合作社统一回收商品鸡进行销售;统一结算的分配制度,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报酬的统一分配支付。
三是合作社的运作机制。首先,股份设置机制。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对于从事生产性的社员根据其生产量而定,每股的金额是1000元,但必须控制在总额的20%以内;生产者的社员股金总计比例为全社总股金的51%。对于从事技术服务的社员,其股份根据技术服务量进行确定;而从事营销的社员其股份根据市场的销售量进行确定。同时社员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的民事责任负责,而合作社以其所有资产对其的债务担责。其次,产权设置机制。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采取买断资产与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把公司种鸡场(公司的下属资产)以整体转让的方式交给合作社,而合作社分6年付清费用,待结清后种鸡场的产权就归合作社所有;对于公司的饲料加工厂则通过整体租赁方式交合作社经营,但加工厂的产权性质不变,只是使用权暂由合作社进行自主经营。再次,经营机制。合作社的社员按照家庭经营作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合作社的生产技术以及质量标准进行标准化的生产,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合作社可以将服务作为手段,有效组织社员进行标准化的生产,同时根据生产技术以及质量标准,为各个社员(农户)提供有关的生产服务咨询与指导服务,还可以进行市场营销的拓展工作,从而顺利确保合作社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第二,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模式的优点:该合作社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使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也更有凝聚力,农户们积极性提高了,也更有生产热情,合作社的标准化生产得到顺利实施。农户合作意识的加强,使得农户的经济收入明显提高。一方面提升了成品鸡与蛋的质量,赢得较多客商的信赖,较好解决了农户卖鸡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开拓了更广的发展空间,使得养鸡的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进而形成了“养鸡-孵化-草鸡饲养-饲养生产-草鸡加工-市场销售”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第三,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模式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目前农村农户的诚信意识有待提高,其次是自然灾害发生时农户利益难以得到切实保证,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农产品就会受损严重,农户难以承担责任,导致不能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及其相关的协议执行,由此使得合作社的负担进一步加重,进而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二)“农超对接”模式
“农超对接”模式主要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而指导农民进行生产,同时在直采部门中配备相关的农超对接协调员进行工作衔接,切实保证农产品的质量。该模式主要分成:“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合作社+基地”以及“超市+龙头企业+农超对接基地”等几类。
以广州家家悦“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为例,在该模式下通过超市和农民的长期合作和联系,借助龙头企业农产品的生产基地、种植技术与管理经验,进而为合作社的农民与社员提供相对专业的养殖技术与农业种植技术服务。该模式还通过对食品的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各环节实施得到有效的监控与管理,保证超市与农户的切身利益。家家悦超市采用“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进行农产品的流通,有效提高了超市经济效益与农产品销量,同时也进一步带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的经济收入也有所增加。
1.家家悦采用“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特点:超市与基地建立稳定的联系。家家悦通过和基地农民签订合同,进而使得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保持了密切、长期的合作关系,超市按期对各个农户的产品进行收购、统一加工与销售,降低了农产品因品种、数量和市场需求不匹配的几率,减少了农产品卖难现象,切实促进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发展连锁经营物流运作支持模式。家家悦超市组建了六座现代化的物流配送周转中心,提高了超市的整体配送水平,有利于所有超市门店的生鲜产品的统一配送。家家悦超市的合作形式多样,形成了大户农民带头,带动周边的中小农户发展,共同形成完善的基地与超市、合作社之间的有效对接模式。通过镇政府以及村委会的有效组织,将分散的农户统一联合起来进而形成基地,顺利与超市形成对接。此外,农科所等科研机构或者是农业种植公司代管农户的农田,形成基地与超市顺利对接。
2.家家悦模式的优势。该模式有利于构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促进连锁超市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农民以及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切实保证超市经济效益、农民经济收入与居民利益,形成共赢局面。
3.该模式存在的问题。在家家悦超市模式下,农产品的生产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很多的农产品以初始的形态进入连锁市场,进而缺少精细加工,使得农产品的附加值不高。在农超对接的过程中,农民与多数的超市均未有自己的物流冷藏供应链,因此农产品的运输以及保鲜能力较差,使得农产品出现较大的运输损耗,导致超市的物流费用偏高。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措施
(一)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有助于丰富农村商贸流通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不断完善并提高竞争力与增强自身活力,较好促进农村商贸流通模式的发展,逐步改变现存的农产品滞销现象,提高农业效率与农民经济收入。努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丰富农产品的流通体系方式,例如采用电子商务形式直接与各类农户或消费者进行对接,或者是在消费的终端建立直营店通过“直卖所”的模式更好地促进当前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发展及其模式的完善。
不断完善当前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切实加快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以及日用消费品的流通体系建设步伐,全面促进商贸流通体系的顺利构建,为全面有效地实现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模式的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积极探索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
首先,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加强流通企业与农户的合作,鼓励“农超对接”模式的进一步深入与拓展。例如通过培植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主体、改造并新建公益性质的零售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采用“生产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企业+农户”或“批发、零售企业+农户”的流通模式。
其次,逐步完善农村流通硬件的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家店、农贸市场以及农超对接等零售市场的协调发展,建立大型的农资龙头企业作为农资流通主体的模式,带动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完善农产品流通的供应链体系,通过加强对农产品公司与农民合作社的有效监督与控制,提升合作社的竞争能力,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发展。
(三)搭建农村地区流通网络平台并发展电子商务技术
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发展电子商务,促进该地区商贸流通模式的不断发展,加快发展城乡商贸统筹与流通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切实推动农村地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农村连锁经营网络与建设农村地区的物流中心、推广电子标签技术、建设商业网点、建立电子订货系统等方式,充分建立紧密的农商关系。在农村地区形成“基地带产业-市场联基地-产业兴市场”的流通发展模式,充分构建现代化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并不断完善其模式,切实推动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产业的全面稳定发展。
(四)加大对农村流通体系的政策扶持以提高“农超对接”效率
农村地区的政府部门,应做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政策扶持工作,切实制定有利于合作社、连锁超市以及农户发展的信贷扶持与优惠政策。一要尽快完善农村地区金融体系建设,有效引导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二要积极组织农民参与到农产品的流通过程,提高农户的合作意识,确保提高其经济收入。三要不断培育并完善与“农超对接”的各项配套服务建设工作,重视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有效收集农产品的各类市场信息,做好信息的发布与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
结论
总之,确保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及其模式的不断完善,需要积极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到农村地区发展,引进流通人才来促进农村地区流通产业的发展。还要搭建农村地区的流通网络平台,引导农民强化自有品牌,积极探索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重要的是加大对农村流通体系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超对接”的效率,保证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及其模式的稳定发展,最终促进农村地区流通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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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曙(1973-),女,江西南昌人,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职业教育硕士,副教授,从事经贸会计等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