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目标引领机制
2016-10-11
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中,安徽省涡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质量” 的工作思路,着力破解监督不力难题。针对在办案程序方面的监督不到位、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等现象, 不断完善目标引领机制,强化监督力度。
在内部监督上,该院一方面成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检察干警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三不一撤、改变定性等案件。2014年以来,不断调整充实案件质量监督小组,扩大案件质量监督范围,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监督,保证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另一方面,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审批程序加强监督。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执法的重要抓手,在个人自查、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不定期抽查、接受市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评查等方式,评查案件313件,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62件;敢于动真碰硬,对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处理。在市院举办的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中,该院发现问题率最低、问题整改率最高,受到表彰。
在外部监督上,一是坚持“引进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同时,建立并健全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确定每名科室负责人负责联系一名人大代表,做到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坚持“走出去”,先后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走访,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检察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征求代表委员、律师等的意见和建议五大类32条。通过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同时,推进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目标量化管理机制,建立检察干警绩效考评档案,对干警实行动态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警奖惩挂钩;建立量化考评末位淘汰制,对在全市业务考评中位居末位的部门负责人,取消全年优秀评选资格,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实行部门负责人自动淘汰机制。
几年来,该院连续五届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度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称号。先后有9个集体和 5人次荣获了省部级以上表彰。10个集体和20余人次荣获了市级以上表彰。(文/徐后先 徐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