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一块石头,全楼层赔钱公平吗?
2016-10-11
方圆 2016年18期
在《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实施之前,法院对于这样的案件怎么判是不明确的,出现了严重的同案不同判现象,不但不同法院意见对立,而且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意见对立、同一法院不同法官意见对立。
这种对立体现也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前,最后还是赞成“连坐”的意见占了上风。梁慧星教授指出,如此立法的目的有二,首先是救济,其次是预防。王利明、杨立新等专家也持类似看法,法律之所以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下,将板子打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身上,主要是出于对受害人进行救济的考虑;另一方面,是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针对存在的风险防微杜渐,履行相应的保管、维护和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