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法学人才的政治道德建设
2016-10-10
管晓立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法学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构建提供创新思想,更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实践环节中,承担着创新工作模式骨干的角色,时代需要培养更多法学专业的创新型人才。
何为创新型法学人才?首先是职业性、服务型人才,具备复合的职业素养和适势合时的服务能力。一个合格的创新型法学人才,应具备从基本法学知识到实操技能,从常识到创新,从传统道德要求到政治道德强化的全面而综合的能力。如何培养当下社会所需的法学人才,笔者认为,正确的政治道德信念和坚定与否是试金石,而这一标准一直被我们所忽视。
如何培育创新型法学人才正确的政治道德?首先,国家的模范作用。德国学者鲁道夫·冯·耶林认为,“对于国民施行政治教育的是私法,绝不是公法。国民在必要时,若能知道如何保护政治的权利,如何于各国之前,防卫国家的独立,必须让该国人民在私人生活方面,能够知道如何主张他们自己的权利。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不问来自何方,是来自个人乎,来自政治乎,来自外国乎,若对之毫无感觉,必是该国人民没有权利感情。是故反抗侵害,不是因为侵害属于哪一种类,而是悬于权利感情之有无。”此段论述可解读为,政治教育是私法,那作为政治教育一部分的政治道德,是法学人才需要务必掌握的知识和践行的准则,关乎公民权利甚巨;而要在政治教育中培养公民的政治道德,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就要培养公民对权利的情感。国家要为创新型法学人才树立保护人民权利这一政治道德的模范,要维护公民的平等、自由及人格权,要扶危济困,关切公民的安全、荣誉和根本利益,只有国家在实际行动上模范地展现了维护人民权利的政治道德内涵,才能真正培育出忧国之危,患国之难,同心同德的创新型法学人才。其二,设立具体的培养和使用标准。就标准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已做了明确规定,可归纳并阐释如下:创新型法学人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支队伍要能够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创新型法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而正确的政治道德的养成在其中占据核心地位。
综上所述,一个具备正确的政治道德的创新型法学人才,才能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将宪法规定的一切国家理想和个人权利以最佳共进的方式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