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化创意产业海外发展战略研究
2016-10-10陈琳高德强
◎陈琳 高德强
韩国文化创意产业海外发展战略研究
◎陈琳 高德强
由于国内市场狭小,韩国文化创意产业从一开始就制定了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产品外销的国际化战略。通过分析韩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解析其出口竞争战略的制订和内容,总结韩国文化创意产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经验,以期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借鉴。
韩国文化产业;海外市场;发展战略
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使经济发展更加多元、稳健,韩国政府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力推文化产业走出国门。由于国内市场狭小,韩国文化产业从一开始就制定了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产品外销的国际化战略,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和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推动本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海外发展。目前,韩国文化内容产业不仅已成为其服务产业的核心内容,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能有效带动其他产业出口增长,成为国家创意经济的主要动力。
现况
在韩国,“文化创意产业”被称为“内容产业”。依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与文化商品的开发、制作、生产、流通、消费相关的产业”。这一定义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了广播电视、电影、出版、音乐和动漫等传统产业,也包括与网络、信息技术、移动应用相关的数字产业,展现了文化创意产业同网络数字技术结合,以及与传统文化产业不同的“高附加值、高增长潜力和全方位立体性”产业特征。随着新兴媒体平台的出现,各国对文化产品需求增温,韩国产业出口规模逐年扩大。2014年,韩国文化内容产业出口额为52.74亿美元,同比增长6.52亿美元,增长12.8%个百分点。预计韩国整体文化内容产业总产值将以年平均增长率7.3%的速度,由2012年的47亿美元攀升至2017年的125.11亿美元(见表1)。
表1 韩国文化内容产业出口现状(单位:千美元)
表2 各国文化创意产业出口比重(单位:百万美元)
发展海外市场的困境与问题
尽管韩国文化内容产业在海外市场蓬勃发展,但其产业出口仍存在亟待解决的结构性问题。
1.文化内容产业经济贡献度低
韩国内容产业出口仅占国家整体出口比重的0.58%,低于日本(0.88%)和美国(7.46%)等(见表2)。
2.文化内容产业出口偏重亚洲地区
根据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数据,2014年韩国文化内容产业出口主要偏重亚洲地区,占比为76.1%。其中又以日本(31.20%)、中国(26.20%)、东南亚(18.70%)为主要出口市场。从产业角度看,韩国的音乐、广播电视出口集中在亚洲地区,其比重分别占97.67%和88.15%。相比之下,北美和欧洲地区的出口额分别仅占1.70%和4.26%。
3.文化内容的海外非法流通造成巨大损失
近年来随着“韩流”在世界各地的扩展,在知识产业保护力度较低的国家,韩国文化内容产业遭到盗版侵权的困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的调查显示,“韩流”商品不法流通的国家以印度、马来西亚和巴西比例最高,分别为57.1%、56.2%和48.8%。不法流通的商品包含网络盗播、盗版CD和DVD等。
4.多数文化内容企业为小型企业,无充足财源、人力从事海外输出业务
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韩国内容产业中,收入等于或低于10亿韩元以下的企业数量占文化内容产业企业总数的93%,收入达到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仅占7.0%;在员工数量方面,员工数量为1-9人的小企业占比为93.2%,10人以上49人以下的中型企业占比为5.2%,5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占比为0.5%。这些数据表明,从事韩国文化内容产业的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
5.企业对于扶植出口政策不了解
从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的调查显示,文化内容产业企业对于国家整体的扶植政策不了解或不熟悉,也是韩国文化内容产业发展中遭遇的障碍。
出口策略
为拓展文化内容产业的海外市场,优化文化商品和服务出口结构,减少文化内容产业在海外非法流通中的损失,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将文化内容产业的出口市场按照地区和产业类型划分后,又依据市场魅力和出口竞争力将海外市场划分为四种类型:集中攻略型、渐进强化型、竞争力维持型和新兴市场开拓型。其中,市场魅力包涵市场规模、未来发展潜力、国家发展程度和政策法律限制程度等细分指标,而出口竞争力则包涵出口比重、文化传播受阻程度等细分指标,并针对海外市场不同的出口竞争类型,制订了相应的出口竞争策略(见表3)。
特点分析
1.产业发展政策全球化
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策略目标是全球化,以文化为内容,科技为媒介,积极推进各类文化产业在全球市场的拓展。虽然目前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在日本、中国和东南亚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但从其制订的出口竞争策略内容看,他们仍然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创造产品内容多元化,研发有地域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开展跨国合作以及与欧美本土知名企业建立伙伴关系等策略,积极推动本国文化产业打入欧美市场。
2.营销方式国际化
通过自主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性会展、会议,或利用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强力推动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化进程。此外,韩国还规划兴建了一批涉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如设计中心、首尔数字媒体城和动漫博物馆等。这些设施的建立不仅形成了文化产业要素集聚,也为产业信息交流、产学研结合提供了良好平台。
3.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
通常国家对产业的支持模式有三种:一种是全部由国家主导扶持的“国家主导模式”,另一种是全部由民间团体负责,国家给予间接支援的“市场模式”,还有一种“混合模式”,即政府采用补助金、减税等政策奖励民间团体以实现对产业支持。韩国主要采用第三种“混合模式”,通过实施多种政策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国门。如建立“文化创意小微企业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无担保小额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建立网络游戏全球测试平台,帮助多款游戏进入商业化运作;对中小企业开展海外营销宣传、参加国际展览提供直接经济补助。在政策扶持之外,韩国政府充分发挥民间团体作用。如一些有实力的民间团体可代表政府向对产业发展有贡献的团体、个人颁发认证奖励,帮助政府发现有投资潜力的中小企业。同时,这些民间团体也能弥补政府的不足,在中小企业海外市场的创作、推广和销售各阶段给予支持,帮助他们创造更多商机,塑造韩国文化产业整体形象。
表3 韩国文化内容产业出口竞争策略
4.一源多用,发展支柱产业
韩国文化创意产业运用了“一源多用”(One Source Multi-Use,OSMU)原理。所谓“一源多用”就是指一个素材(One Source)衍生多种商品(Multi-Use),并将其普及化,也即低成本创造高附加值。如果将One Source视为文化内容,Multi-Use就是指电影、动漫、出版、游戏和广播电视等商品。以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为例,这部电视剧就是“源”(One Source)。其在海外市场的热销,不但获得了高收视率和版权费用,还同时为动漫、小说、食品、出版、个性化商品(如玩偶娃娃)以及旅游观光等多种文化产业创造了商机。
5.注重对著作权的保护
为保护本国文化产品在海外市场正常流通,韩国政府设立了“著作权振兴中心”,组织“海外著作权保护协议体”,推动与各国的著作权保护合作,促进实际项目协议的签署。同时,韩国政府还通过建立电影、音乐和漫画等产业的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及非法内容追踪系统,建立合理的数字内容付费体制,普及标准合同指南等措施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减少文化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非法流通问题。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数字典藏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台湾经验对河北的启示》(编号:HB15TQ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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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61/j.cnki.zggqgl.2016.09.022 ■ 编辑: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