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号被知乎告上法庭
2016-09-28孙然
孙然
微博营销号或将迎来命运的拐点,它们靠未授权免费转载各种网络流行信息吸引流量、赚取广告费的商业模式,面临着实质性的反击。知乎就打算扮演那个白衣骑士的角色。
6月初,知乎起诉微博营销号“知乎大神”一案在法院立案。据《财经天下》周刊记者了解,除了“知乎大神”(后更名“大神说”),接下来知乎将针对一系列微博营销账号开启法律维权行动。
就在讨伐侵权的同时,知乎也给商用营销号开了另外一条通路。7月12日,知乎上线了“付费授权及产品管理功能”,为有意转载的媒介提供与原作者的对接。
“商业账号获得了财务收益,也应当付出相应的成本和对作者的尊重。”知乎COO黄维新表示,除了通过打击和诉讼维权,也需要降低授权门槛。“我们鼓励营销号获得用户授权,不需要知乎许可。有那么多账号需要内容,其实有一部分侵权行为是有心向善,无奈无桥过河。”
此前,互联网版权侵权案例很多,风波较大的是2011年韩寒等50位作家联合发表《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不过,知乎此次案件的不同之处是,知乎平台上内容的版权归属方是用户,这次诉讼是知乎作为平台方,受鹤立、是赞等7位平台用户委托发起的维权。之前,并未有过类似先例。
在中国,碎片化信息维权的浪潮,必须得有平台的介入才能更快推动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类缺乏先例和成熟法规指引的诉讼,通常会有漫长的诉讼周期和大量资金消耗,这是个人难以承担的,因而很多侵权案例也不了了之。
商用营销号的抄袭生意一直广泛存在于微博等社交化媒体平台,仅在新浪微博上,就有知乎大神、知乎酱、知乎君等名字包含“知乎”字样的非官方账号,大量转载知乎平台原生内容。其中不乏大号,知乎大神目前累计粉丝数目525万,发布内容超过10万条。
将维权上升到法律诉讼层面之前,知乎做了两年铺垫工作——跟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各大内容平台沟通,达成共识,由知乎界定用户的身份和原创性,转载平台施加具体的惩罚。这也是现阶段最立竿见影的方式。
典型案例是2014年底知乎和微信合作开辟的“绿色维权通道”,将侵权投诉与处理产品化。该产品的运营机制是,用户先提交侵权信息和说明,知乎汇总后交由微信后台系统对比确认是否构成侵权,如成立,内容将在24小时内被微信删除。
不过,知乎跨平台维权的效率,也取决于对方平台的态度和自己的处理标准。例如在非商用账号的内容转载上,知乎推行“三原”(原作者、原出处、原链接)标注法,而新浪微博的标准是标注原作者即可。一种观点是,知乎与微信在维权上的深度合作源自双方的股权关系。2015年11月,腾讯领投了知乎5000万美元的C轮融资。
根据知乎方面提供的数据,截至7月8日上午,微信公众号成功处理的投诉有10673条,其他网站(不包括微博)的成功处理量接近300条,新浪微博的投诉量是近100条,最终删除21条。
“我们不指望一口吃个胖子,由于没有法律判决的先例,这次诉讼的结果不好说。但希望这个诉讼能为行业提供判例和参照,摸索出路子。”黄维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