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思想中“五色”“五音”与生命灵性和谐的联系
2016-09-23张琳谢印佳
张琳 谢印佳
摘 要:依据生命本能心象而生的中华民族艺术,与集体参与的原始巫术图腾崇拜,为促进生命灵性的和谐发展,共同转化为“尊神”“敬鬼”的宗法礼乐活动形式。至春秋时期,儒家学说创始人孔子依据周时之礼,取古乐“五音”(宫、商、角、徵、羽)与五色(黑、白、青、赤、黄)的原型关系之和,共同作用于人类生命灵感常性的和谐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艺术生命原型意向形态的整合化一。
关键词:五色;五音;儒家学说;生命灵性和谐
从远古时代“皇帝染衣裳,禹舜画衣冠”,“施五彩,列文章”(《吕氏春秋·孝行贤》),“圣人立像尽意”(《周易·系辞上》),上古音乐家用钟、鼓、笙、竽尽显“声乐之象”(《荀子·乐论》),到古代画家“以形写神”,深观象化,影响了人内在心象的发展,以促进生命本体灵性的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中国历代帝王、文人士大夫、画家及平民百姓,由生命灵性内外关照之“乐和”,凝结为生命原型信息互动相生的艺术化生存环境。在游艺人生的过程中,以心象听乐和致“乐和同”“穷本极变”,呈现生命本体情感差异的相生,使人的感觉丰富性,得到心象“太和”生成的灵性光明的提携契引。古人通过绘画、音乐等艺术活动,呈现生命本体意向原型的美感形式通现,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生命灵性的和谐相生。
据公元前1480年《周礼·冬官考工记》载,古人从原始的单色选择,发展到五彩并置的绘画直觉体系,做到“五彩兼施”,把“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黻,黑与青谓之黻,五彩备谓之绣。凡画缋之事,后素功”,形成以青、赤、黄、黑、白为原型的五色体系。随着华夏古人色彩知觉的发展,他们开始用五色来象征五行,后来又将五色与五方(东、西、南、北、中)以及四时(春、夏、秋、冬)紧密联系起来。与此同时,先秦时期的《国语》,曾记述古人以音乐感应开通山川自然之风,五音配四时十二律,构成音乐形式之“乐象”,取古乐宫、商、角、徵、羽成五音。以五行配五音的观念很早就有记载,《左传》中就有“白生商,青生角,黑生羽,赤生徵,黄生宫”一说。虽然用五行相生相克来附会五色五音相生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华夏先民的一次生命灵感常性的共鸣,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之后的历史变迁中,五行、五色、五音彻底成为政治权利控制文化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华民族生命灵感常性的和谐发展。
孔子认为,正确的求美之道是采用符合正德正色的“五色”,即青、赤、黄、黑、白,用色更要合乎“礼”的规范。对于正色之外的色彩,孔子则有过很多“夺正不仁”的言论,如“恶紫之夺朱”“白当正白,黑当正黑”等,这恰恰反映了儒家思想合乎“礼”之规范、扶正为仁思想的具体色彩要求。从华夏先民对色彩的认知从自发性的单色认知发展到“施五彩”的自觉认知过程后,儒家的正色系统就开始用充满象征意义的色彩认知,作用于人的色彩知觉和色彩情感,从而影响着整个中华民族生命灵感常性以及生命本真的和谐发展。当然,除了合乎“礼”之规定的正色观,儒家色彩美学思想中的一种类比思维——“比德”,同样也对中国色彩体系形成特定的象征意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儒家将这种类比思维与正色系统相互融合,用色彩暗示人的美德,从色彩的装饰象征中发现人的高尚人格,这就是儒家认为色彩之所以美的最主要原因。
儒家用“礼”规范色彩,对音乐同样如此。孔子从少年时代就开始习乐,年过六十学鼓琴于师襄,从“得其数”进至“得其志”“得其人”,显示出由得音乐心象灵性原型的生机感应立象至文、游艺至圣,主动实现艺术人格理想的灵性生成。孔子一生重乐而致心灵和悦,“可以说,到了孔子,才出现了对音乐的最高艺术价值的自觉。”乐和情性,心中有乐,造成孔子人生的真情和悦。儒学乐教,实是心性教化,当代人也应在幼年时代适时开展早期的音乐教育,随着时间不断发展,这将更有益于整个人生的全面灵性本质的生成。在中华远古社会,生命原型信息的心灵感应之和,先见于贯注原型灵气形式的“乐和”。音乐之和的概念出自于自然运化与人道至一的灵性知觉原型信息的心象本和。古乐官用心象感应听风辨音,击石为律,音发于心,声入于耳,而和应在于心灵形式会通,以内外音乐信息感应倾听五音(宫、商、角、徵、羽),呈现自然原型乐音动态关系生化的“乐象”现象的和谐形式,由此便开始用五音表现心象原型之乐和。《礼记·乐记》载:“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心灵感应自然原生信息致心生“乐和”,心象弘道“乐从和”,“大乐”致人生灵感太和,最终至人类生命灵性和谐的全面升华,充分反映出中华古人以“乐象”动其原型形式之本,外化为艺术人生之端。孔子把“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作为社会人格行为修习的全面理想。通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社会人生艺术灵性活动过程,由生乐心象关系听闻弥化,达到儒家“听和视正”、正音、正色心化为一的人格完成。
古人承自然生命原型信息的心灵感应,从生命本体的直观信息,生发“五色”“五音”等心象知觉外化形式。而儒家学说则长期作用于古代艺术家以心象灵性与礼、乐、书、画互动的和谐内在定力,并使后来的艺术家们保持着艺术原型的灵性活力。早在皇帝之时,华夏先祖染五彩、绘神怪,呈现生命灵性感应形式的社会文化传承。发展至周,图画之事设官分掌,周代绘画以勾形设色作为礼乐教化典籍形式,已经具有了普遍符号性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到春秋时期的孔子,在周礼的规范下提出五色说,论及绘画曾提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绘事后素”等言论。在《论语》中又提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些都反映出孔子从周礼对生命原型形式本真关系的心灵化一过程,实现艺术活动的自持,又从心观本象“乐情”的人生目的性出发,引发多层面审美灵性的观照,从而达到生命灵性的和谐发展。儒家学说发展至后来,就有了孟子重养气,而要灵气与天地浩然为一;荀子重养情,而且明确指出情性本质互动的关系认知。荀子又在人生“大乐”的观念中提到:“乐者,乐也,人情之不可免也。”养其天性和节制生命情欲并行,构成荀子思想的基本结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在儒家学说中,五色与五音作为孔子游艺人生的艺术灵性形式,以心象内外贯通的灵性生成活动,共生艺术灵感结构常性的不断升华,致人生游艺,乐以忘忧,全面反映出古人在艺术活动过程中的全部生命灵性和谐的统一。
儒家学说将“礼”“乐”六艺致一的灵性形式,从乐、诗、书、画不同的灵性指向生命灵性形式的和谐发展。所以说,无论是符合“礼”之规定的五色观,还是通过陶冶感官以道为乐的“五音”,都以人类生命本体心灵感应共同产生的原型形式融合力,将人的生命感觉机能和艺术灵性感知联成一气,凝结为中华古人乐而忘忧的艺术灵性人格。由这种人格灵性活力生成生命灵性“太和”,聚衍合力,形成中国传统艺术意向本真心象形式观照的坦然自适,保持了直观心象的开放状态和内在生命灵性结构的稳定性,从而促进了后人生命灵性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纪昀,主编.四库全书[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2.
[2]沈玉成.左传译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刘宝楠.论语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0.
[5]荀子.荀子[M].安小兰,译著.北京:中华书局,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