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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建设

2016-09-22胡晓婷韩庆峰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儿童农村

胡晓婷 韩庆峰

(1.西北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兰州 730030;2.兰州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兰州 730000)

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建设

胡晓婷1韩庆峰2

(1.西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兰州730030;2.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兰州730000)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建设存在地方政府的行政缺位、学校教育功能的异化、非正式支持系统的薄弱等问题,因此,构建社会支持系统对于解决该问题有积极作用,即政府要更有作为、农村社区要履行职责、学校要发挥好教育和管理功能、不断强化家庭责任,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保证和维护好广大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他们家庭的根本权益。

民族地区留守儿童社会支持

一、问题的提出

西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大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由于先天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城乡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农民收入水平低下,无法满足家庭生活的开支需要,因此,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了向城市进军,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西部落后地区的农村人口向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进发的趋势更加明显,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此外,由于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以及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小孩进城入学困难、务工所在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水平偏高及远程往返路费较高等诸多因素影响,导致这些农民没有能力将自己的子女带入城市,他们不得不将孩子留在农村老家交给老人或其他亲戚代为照顾,这就形成了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由于父母亲子沟通的缺失和监督与教育的缺位,出现了许多问题,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其特殊性,面临的危机更为严峻。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的研究主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家庭层面、他们的教育以及管理方面。林晓丹(2012)在对云贵川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详细调研后指出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国家政策的关怀不够以及农村家庭休闲方式与不科学的信仰都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马多秀(2011)指出即使在制度化的学校里,也难以得到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关怀的需要。黄菊英(2011)认为在儿童成长发育过程中,学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学校理应倾尽全力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怀、帮助与疏导。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还应当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特殊性和其中存在的特有问题,设置有针对性地教育内容和选择适当的教育方式。陈淑莹(2010)对某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村庄进行调研后,发现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供需矛盾的日益尖锐,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少数民族文化丰富多彩且各具特色,如何既保存其文化传统又能够建设现代教育制度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需要教育界共同探讨。肖绍俊(2008)研究后认为,地方政府可以从相关法律健全、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加、体制改革、政府服务职能发挥等方面来应对留守儿童问题。总体来说,现有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的文献,主要集中于留守儿童面临问题的某一方面,甚至相当一部分文献仅凭经验知识为研究依据,所得出的结论并非建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因此研究的结论难免有失偏颇。此外,具体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研究也还没有形成系统性,这是需要以后注意加强的地方。

“社会支持”这个概念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一般用来指来自个人之外的能够获得的各种支持的总称。著名社会学家郑杭生认为,社会支持可以看成是社会脆弱群体从各种社会形态获得的无偿救助和服务(郑航生,1996)。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即是指留守儿童所生活交往的社会网络运用其物质和精神的手段来满足儿童的真实需求,从而给予儿童帮助的一种社会行为(叶敬忠等,2008)。雷文艳(2013)以广西天等县关爱留守儿童项目为例,指出在国际援助组织的支援与帮助下,通过在全县构建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网络,能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在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基础上,由政府、学校、社区、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组成的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正在逐步形成并且发挥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也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杨竹(2010)建立了社会支持提供者和社会支持内容相结合的研究框架,通过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少数民族儿童的问卷调查和部分相关人员的访谈,从一个比较的视角对农村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系统进行研究。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发现社会支持网络作为解决留守儿童存在问题的出路,日益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是西部少数民族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特殊性,再加上构建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的主体多元化问题,导致该地区这方面的系统案例分析仍然显得十分匮乏。笔者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香山乡米粮川新村作为一个研究案例,力图通过系统性的分析其留守儿童的现实生活状况,找出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尝试构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另外,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全社会的一个福音,也更坚定了我们做好相关研究的脚步。

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的现实困境

(一)数据来源和实证方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受交通、经济、教育等因素的约束,劳务输出带来的问题复杂而突出,留守儿童的相关问题是其中的重要方面。项目组成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加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建议与支持,再结合自身拥有的实际资源,最终确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米粮川新村作为本研究地点。由于此村落是一个回族移民村,所以样本主体均为少数民族。因此,选择的这个村落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研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具有典型意义的,研究地点的选择具有代表性。

根据研究的内容,借鉴已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相关的研究成果,制定出适合研究目的的调查问卷。在2015年7月至8月间,项目组人员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农户家庭进行了入户访问。项目组成员总共发放300份调查问卷,还先后走访了当地区乡两级政府和教育局等十几个与留守儿童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力求全面了解当地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相关问题。本次调研问卷的回收率为100%,经统计其中有效问卷总共276份,无效问卷总共24份,问卷有效率为92%。其中,非留守儿童总共152人,留守儿童占到124人。男生占比为67.4%,女生占比为32.6%。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留守的未成年人,尽管他们严格意义上说来不能全部划归为“儿童”这一特定的年龄阶段,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孩童”,但是本研究这种数据处理方式,相对于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来说,仍然是合理的。

(二)具体的现实困境

1.留守儿童被监护状况。表1显示,在本次调查的124名农村留守儿童中,高达72名是与隔代老人生活在一起,占调查总数的58.06%;而有19人是与父母中的一方生活在一起,占比为15.32%;有17名是与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占比为13.71%;只有6个人与父母的好友生活在一起的,占比为4.84%。值得强调的是其中共有10名儿童是自己独自生活,占比为8.06%,可以想象他们生活中是多么孤单,多么需要亲情的关怀。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监护中,隔代老人是主体,超过了总数的一半,且在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都不在身边的儿童更是高达84.68%。

表1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类型调查统计表

2.留守儿童与父母双方的关系亲密度调查。表2结果显示,在本次调查的124名留守儿童中,与父母关系得分五分的有8人,占总数的6.45%;与父母关系很好的只有20人,占总数的16.13%;与父母关系十分一般的有52人,占总数的41.94%;与父母关系不太好的人有37人,占总数的29.84%;与父母关系很不好的有7人,占总数的5.65%。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超过一半的留守儿童都不能处理好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与父母相处的很好或非常好的人数只占总数的20%左右,这预示着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的关系都一般甚至更加糟糕。

表2 留守儿童与父母双方的关系亲密度调查表

3.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状况。值得欣慰的是,本次调查的124名留守儿童中,并没有失学现象。调查结果显示(表3),小学阶段的儿童数量最多,其次是处于初中阶段的未成年人。

由于本次调查地所在村庄内,只有一所希望小学,而且学校内只设立二年级以下的年级,因此在教学资源统计中,只调查二年级以下的情况。

表3 留守儿童上学各年龄阶段分布统计表

表4 教学资源分布调查统计表

如表4所示,在所调查的124名18岁以下的学生中,因村子中只设有二年级以下的年级,要有93名学生通过寄宿或者是租住房屋的方式去别的地方才能继续完成学业,他们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每个月还要增加许多额外的经济负担。在村子中设立的学校中,包括校长在内只有两名老师,这两名老师要负责教授31名学生的数学、语文、思想品德、体育、美术、音乐等课程。课程量十分大,而且工资待遇特别低。通过我们的走访调查发现,之前来过村子的许多老师都因生活条件、待遇问题而离开希望小学的教育岗位。在我们到达学校之前,学校几乎没有供学生课余时间浏览的图书。

表5 学生对教学资源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如表5所示,在被统计的学生中,没有人对教学资源感到非常满意,12名学生选择比较满意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对比村庄移民搬迁之前的教学资源状况做出的判断。可以看出,多达74.19%的学生对于自身接触到的教学资源满意度只有1到2分,换句话说,他们对于自己的受教育情况是不满意的。

4.留守儿童课余时间利用安排。从表6我们能够看出,米粮川新村的留守儿童在假期等课余的时间里的活动还是极其匮乏的,有将近一半的人要做家务、农活,或者打工补贴家用,没有与文化活动相关的课余活动。孩子们接触外界的信息只限于书籍或电视,真正走出去接触外面世界的人少得可怜,仅占总数的4.03%。

表6 留守儿童课余时间利用安排调查统计表

5.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表7显示,对于当地治安现况满意程度的调查中:认为当地治安很好的有10人,占总数的8.06%;觉得当地治安情况一般的高达88人,占到总数的70.97%左右;而觉得当地治安情况不好的则有14人,约占到总数的11.29%;认为当地治安情况特别不好的有12人,为9.68%。

由此可以看出,当地总体的治安情况还是差强人意的,这些留守儿童对于治安情况的满意度总体是较差的。超过90%的被调查儿童认为当地的治安情况在一般或者一般以下。在具体的走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地治安管理案件中,比较常发的案件有:抢劫和入室盗窃等。

表7 留守儿童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调查分布表

6.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的比较。本次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两组对照。分别是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量表有心理自卑、亲人关系、生活态度和学习态度4个因子。每一个题目分为七个等级来评分,完全符合是1分;符合2分;有点符合是3分;说不定是4分;有点不符合是5分;不符合是6分;完全不符合则是7分。对每一项因子算出总和,最后将量表的原始分转换为标准分,得分越高表明此项结果越消极。我们先做了因子内部一致程度的检验,来确保调查的信度。结果显示,各题项与问卷总的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920,各因子(心理自卑、亲人关系、生活态度和学习态度)与问卷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分别为为0.940, 0.932,0.703,0.858,说明本次测评有较好的信度,结果可靠。

表8 儿童心理健康的描述统计

从表8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同样都是少数民族农村未成年人而言,留守儿童的诊断测验每一项的均值分为30.58,24.37,19.92,15.05;而少数民族农村非留守儿童的诊断测验每一项的均值分是13.59,10.21,13.18,7.72。少数民族农村留守儿童的诊断测验每一项的均值分都高于非留守儿童,这说明留守儿童在这四个方面上都比非留守儿童要消极。

我们知道,对于两个样本某些变量均数不同,其差异是否具有统计意义,能否说明总体差异,必须要用到均值比较。表9说明,少数民族农村留守儿童与少数民族农村非留守儿童每一项在总分上都存在显著差异,心理自卑(t=23.986,P<0.05),亲人关系(t=26.429,P<0.05),生活态度(t=12.788,P<0.05),学习态度(t=20.979,P<0.05)。所以,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在总体水平上还是低于非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此次调查能够表明,留守儿童在亲人关系,心理自卑程度,生活及学习态度等方面的问题都比非留守儿童更为突出,例如留守未成年人同伴交友不善,人际关系较为紧张,生活观念消极,学习态度不积极,心理健康状况极差,极易导致自卑。

表9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均值样本的t检验

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社会支持提供者的不同身份定位,社会支持能够被分为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他们两者之间的提供者是不同的,正式支持的提供者主要包括政府、教育部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非正式支持的提供者主要包括在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友缘关系构筑的感情网络。通过上文大量的数据分析,再结合调研的具体情况,着重从下述几方面来分析目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的行政缺位

调研发现,地方政府或多或少没有充分注重和关爱这些留守儿童。他们片面地追求地方经济的发展,往往忽视了他们的另一种身份,就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代表,忽视了自己应该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这个重要角色。他们在解决包括农村留守儿童等类似与自身政绩关系考核无关紧要的社会问题时,通常是显得比较怠慢的,即使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政策,也仅仅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中。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绩效评估机制的缺失,造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怀和服务成为一种“慈善”,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和约束,缺乏制度上的支持和激励,主要靠良心和道德来推进和施行,这样是不能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的。再者,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是全国扶贫攻坚的重点地区,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别说在农村,即使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与措施都是比较匮乏的,在基层给予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就会更少,即使上级政府出台政策或者传达完毕后,由于没能做好后续工作进度的跟踪工作监督落实,配套资金的缺乏,造成政策落实的脱节。下级单位也因此钻了空子,完成表面功夫,没能实实在在的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营造和谐的氛围和提供良好的条件基础。

(二)学校教育功能的异化

中国传统的农村文化中,学校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整个农村文化传播的核心。对于农民自身,学校不仅为留守儿童提供了正规的教育,还可能成为这些留守儿童将来脱离土地,改变农民身份和自身命运的天梯。然而,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的发展,学校的功能却发生了转变,甚至异化,这对于广大农村留守儿童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对全社会来说也是极为负面的。在西部偏远而贫穷的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的匮乏,所能给予的支持也非常有限,其功能主要是建立留守儿童花名册、有什么问题和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联系等,而父母的打工地址又经常变换,很多时候都联系不上(杨竹,2010)。我们走访发现,由于学校约束制度的缺失以及专业老师的匮乏,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学校与老师积极有效的帮扶和关爱。由于农村学校数量的不断减少,大量留守儿童不得不到集镇等大一点的地方学校去寄宿学习。受制于学校条件和资金制约,这些学校也不能提供良好的体育设施和图书馆等文化设施,配套设置不到位。老师们都乐于去好学校任教,教师和管理人员仍然是匮乏的,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也是弱化的。上述种种原因导致现存的教育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留守儿童的教育、文化和生活需求,也没有真正开展良好的情感关怀和沟通,这对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和课余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非正式支持系统的薄弱

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结构并不完整。无论是父母双方还是其中一方在家庭中缺席,都将导致父母的教育和关爱的缺失。我们的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多半是与隔代老人在一起。由于祖辈老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他们往往只能通过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来显示他们的关爱,忽略了这些孩子真正的精神需求。由于老人的身心衰老,他们还会表现出一些空虚感、孤独感、焦虑感,这些精神状态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留守儿童的精神世界,使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形成这些不良的情绪情感特征。在留守儿童群体中,同学、朋友等群体在他们的成长中在他们情感天平上的分量是很重的。但是,由于缺少正常良好家庭的有效监护,他们选择交往对象时不能很好地进行分辨,有时会与学习成绩不好、道德品行不良的人进行交往,甚至会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打交道,这无疑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和品行,影响到他们的精神世界,容易使他们误入歧途。更有甚者,部分留守儿童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等这些交往对象的欺负。此外,一些不好的传统文化、庸俗文化也会侵蚀人们的思想,留守儿童难免深受其害。

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大局维度和全局思维。在充分发挥各地方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基础上,整合与利用资源,在系统建设中才会更有张力。

(一)在正式支持中,政府要更有作为

依附于传统户籍制度上的入学、就医等政策壁垒,使得广大留守儿童被牢牢地套在了户籍所在地,加之人口输入地和输出地之间未能进行资源的有效对接,留守儿童的产生就不可避免。因此,要打通政策的通道,赋予儿童更多的选择权和充分的平等权。此外,各地政府要积极发展经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家庭多是由于经济的压力,才选择外出打工。没有哪个父母愿意骨肉分离,如果当地政府能积极发展本地的特色经济,制定适宜的优惠政策,利用城镇化建设来带动当地的农村发展,能够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引导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将会大大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再次,引导政府官员将注意力转向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导向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设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并勇于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也应是各级政府的一个积极追求。

(二)农村社区职责的履行

这是健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发挥这一组织的良好作用。农村社区是这些留守儿童的重要活动场所,社区对孩子和父母都是比较了解的,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有着很大的亲和力与感染力。社区还能够监督留守儿童的不良社会行为,在他们普遍缺乏父母关怀的情况下,使这些孩子感受到温暖。此外,农村公共文化会影响农村道德风貌,特别在民族地区体现的更为明显。良好的人文环境能够增强村民之间的感情,增加凝聚力。以此为切入点能够解决儿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养育问题,使得这些孩子们从小就能够在健康、充满正能量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三)强化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寄宿制学校能够弥补一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在学校中,孩子们不仅日常生活能够得到管理和照顾,也减少了他们接触校外不良事物的可能性,更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他们的安全隐患。因此,要大力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解决这些学校的师资不足等问题。对于学校自身来说,应当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的资料库,方便他们对留守儿童的规范管理。同时,可以尝试建立“代理家长制”,鼓励和支持学校增加适当的生活导师或课外辅导员,并在他们自愿的前提下担任代理家长,及时关注孩子的生活以及心理表现,将这些情况反馈给孩子的实际监护人,在尽可能大的程度范围内弥补孩子们的亲情缺失,共同助力孩子们健康成长。

(四)在非正式支持中,要不断强化家庭责任

家长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各方面都无法替代的。但是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父母的责任意识有些淡薄,再加上自身的文化素质也不高,对家庭教育没有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些人认为孩子的教育是学校的事情。一方面,我们应该要求这些父母摒弃错误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要尽可能为广大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该尽可能多的利用打电话、短信、视频的方式与孩子多沟通,增强孩子与父母的情感互动,有针对性的对孩子开展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父母们也要积极地和孩子所在学校的老师取得联系,全方位了解孩子的成长状况,形成家庭关爱的合力,助力留守儿童们健康成长。还有,父母外出后,孩子的实际监护人既然接受了委托就要真正的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安顿好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改变放任或溺爱的教育方式,保证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使留守儿童们生活在充满爱的氛围中,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品行和生活、学习习惯。

五、结语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中,乃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任重道远。本研究仅从政府、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几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定的阐述,这对于解决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还很不够。从根本上说,启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创新以政府为主导的激励模式,以制度化建设为强力依托,实现保证和维护好广大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他们家庭的权益,应该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1]林晓丹.基于云贵川农村调查的我国留守儿童问题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17):7-8.

[2]马多秀.论农村留守儿童的意义关怀[J].教育学术月刊,2012(1):61-64.

[3]黄菊英.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幼儿民族文化教育浅析[J].现代阅读,2011(21):96.

[4]陈淑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思考——以从江县雍里乡龙江村为例[J].语文学刊,2010(10):131-133.

[5]肖绍俊.和谐社会视角下地方政府应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3):143-145.

[6]张友琴.社会支持与社会支持网——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的工作模式初探[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94-100.

[7]郑杭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中国社会的转型[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8]叶敬忠,潘璐.别样童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9]雷文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与实践——以广西天等县关爱留守儿童项目为例[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3(6):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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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学明

G75

A

1009-4245(2016)04-0021-0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为例”(31920160022)。

胡晓婷(1982— ),女,西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民族地区社会保障;韩庆峰(1982—),男,蒙古族,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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