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狂蝇所致眼结膜蝇蛆病3例病例报告*
2016-09-21崔黎明潘丽艳赫荣华
崔黎明,刘 利,潘丽艳,赫荣华
(1.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免疫遗传细胞生物实验中心,长春 130021;2.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系,长春 130021;3.吉林大学第四医院检验科,长春 130011)
羊狂蝇所致眼结膜蝇蛆病3例病例报告*
·短篇及病例报道·
崔黎明1,刘利2△,潘丽艳3,赫荣华2
(1.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免疫遗传细胞生物实验中心,长春 130021;2.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系,长春 130021;3.吉林大学第四医院检验科,长春 130011)
人眼结膜蝇蛆病是蝇类幼虫感染眼睛而发生的疾病。致病蝇蛆主要是狂蝇属蝇种,其中以羊狂蝇最为常见[1]。羊狂蝇所致结膜蝇蛆病,多见于广大牧区或农村的野外工作者,市郊及小城市也偶有发生,以夏秋季多发[2]。蝇蛆在人眼结膜中可引起强烈的刺激,导致患者出现异物感、疼痛、流泪、瘙痒等症状,严重者可继发细菌感染导致急性脓性结膜炎。现将近年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免疫遗传细胞生物实验中心确定的3例羊狂蝇所致结膜蝇蛆病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病例1,男性,16岁,家住内蒙古某市。自诉:室外活动时突然觉得有异物进入右眼,数小时后,右眼出现强烈异物感,畏光流泪。眼科检查:眼睑水肿,球结膜充血水肿,右眼内有多个体白色而头黑色的圆柱状“蠕动”虫体。地卡因局部麻醉下取出虫体,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结膜囊,滴消炎眼药后痊愈。
其余2例病例均为男性,田间劳作时突觉有“土渣”进入眼内,出现眼部不适、异物感等眼部刺激症状,就诊以后检查眼部发红,球结膜充血,上穹窿结膜囊内见乳白色虫体,局部麻醉下取出乳白色虫体(3、6条),消炎处理后痊愈。
3例所检获的虫体,经鉴定均为羊狂蝇第1期幼虫。虫体平均1 mm左右,中段较粗大,两端渐细呈纺锤形(图1A)。头部有一对粗大尖锐深棕色角质口钩,呈向后方弯曲状,口钩基部周围有刺(图1B)。体表丛生环形小刺(图1C)。在虫体尾部肛门周围,有多个强壮爪状小棘(图1D)。
A:虫体;B:虫体头部;C:虫体体表;D:虫体尾部。
图1羊狂蝇第1期幼虫
2 讨 论
狂蝇蛆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疾病,由狂蝇属、鼻蝇属蝇类的幼虫寄生于羊、马、驴、骆驼等家畜鼻腔、鼻窦所引起。羊狂蝇一龄幼虫可侵入人眼部而发病[3]。一般于感染10余天后,幼虫自行死亡不能继续发育。
羊狂蝇蛆病在我国的西北、内蒙古、东北、华北等地区较为常见[4-5]。成蝇通常出现于每年5~9月。成虫交配后,雄蝇死亡,雌蝇栖息在安静处,待体内幼虫发育后才能飞翔;当炎热晴朗白天遇到羊等动物时,冲向动物的鼻部,并将幼虫产在鼻孔及周围,产下的幼虫爬入鼻腔,向深部移行,在鼻腔、鼻窦内经两次蜕皮,孵化为第3期幼虫,约经9~10个月,发育成熟的幼虫由深部向浅部移行,刺激黏膜,当羊打喷嚏时,成熟幼虫落入土壤或粪便中成蛹,再经1~2个月蛹期后,羽化为成蝇。
幼虫感染人后引起严重的局部刺激症状,异物感、不敢睁眼、流泪;如幼虫在角膜和结膜表面爬行可引起患者眼部剧烈疼痛[4]。眼部检查时,位于角膜周边幼虫易于发现;结膜囊内,可见乳白色虫体;在水肿的球结膜上,隐约可见黑点蠕动。如将幼虫揉入结膜穹窿部,则不易发现,必须结合病史仔细检查。
人眼部蝇蛆病处理比较容易,结膜内滴入0.5%~1.0%地卡因,可使患者眼部刺激性降低而易于治疗,也使蝇蛆失去附着能力,用湿棉签接近虫体后旋转沾出,或在裂隙灯下用镊子夹出,再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结膜囊,尤其对穹窿部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虫体后再滴入消炎眼药,即治愈。
预防蝇蛆病,注意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孶生地。户外工作人员要注意眼、鼻、口的防护[6]。对眼鼻的炎症或不适应及早就医治疗,以防引起严重眼病。文献曾报道,蝇幼虫口钩能钻入结膜,穿过巩膜进入眼内而引起眼内蝇蛆病,会导致严重的视力损害[7]。本病早发现早治疗基本能够病痊愈,不会出现并发症,预后良好。
[1]张思,包根书.1994~2010年我国人狂蝇蛆病134例分析与体会[J].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2011,6(10):789-790.
[2]潘旭斌,乔丽盼·阿不都拉,余宏刚,等.羊狂蝇幼虫寄生人眼结膜囊1例[J].中外医学研究,2013,11(24):154-155.
[3]赵辉元.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学[M].延吉:东北朝鲜民族教育出版社,1998:629,
[4]刘丽梅,李春贺,李薇,等.眼蝇蛆病2例[J].中国寄生虫病防治杂志,2004,17(3):154.
[5]吴中兴,郑葵阳[M].南京:江苏科学出版社,2003:182.
[6]黄文静.羊狂蝇蛆病的诊断及防治[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4,20(8):136.
[7]李修荣,赵莉.前房内蝇蛆寄生1例报告[J].青海医药杂志,2006,36(11):49.
崔黎明(1958-),高级实验师,硕士,主要从事医学寄生虫学与医学微生物学科研与实验教学工作。△
,E-mail:ll99@jlu.edu.cn。
10.3969/j.issn.1671-8348.2016.0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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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348(2016)07-1006-02
2015-09-08
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