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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6-09-20董立人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8期
关键词:现代化互联网+政府

● 董立人

“互联网+”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董立人

当前互联网及相关技术发展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自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互联网+”行动计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互联网+”思维作为一种创新思维方式、一种经济发展业态、一种价值理念,目前正由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各个领域延伸。如何使“互联网+”引擎科学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性很强的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思维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价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一重要战略举措。近两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重要场合的讲话中反复强调“互联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互联网+”行动计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指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此后,中央一系列文件密集出台,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正式确立。相关机制的完善,形成了有利于“互联网+”嵌入国家治理的配套制度环境。

“互联网+”承载着多重价值与社会期待。“互联网+”的能量在于“连接一切”。2016年全国“两会”上,党和国家领导人进一步强调了“互联网+”的拓展功能,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这是中央运用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技术重塑政府的重要部署。“互联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1.“互联网+”有利于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过去,由于受信息媒介传播所限,人们获取数据信息的渠道少,且速度慢,无论是在企业还是党政公共部门,数据不透明,往往掌握在少数管理者手中,社会公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也就无从参与管理。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壁垒、数据垄断被打破,公众、社会组织等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等多种途径获取大量数据信息,公共治理活动也被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互联网+”拓宽了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渠道,增加了参与国家治理的机会,公众可以通过社交网络等多种渠道表达自己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等。大数据的发展使社会公众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大数据与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元协同治理的新格局。大数据发展使得治理主体超越科层制的层层信息传递模式,为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国家治理结构逐步实现从过去的单一治理向多元共治、从封闭性治理向开放性结构转变。

2.“互联网+”有利于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国家治理实践中,由于庞大的对象规模和复杂的内在结构,数据信息获取处理缺乏科学性,部分领导干部习惯靠经验办事,随意性决策、冲动性决策、功利性决策时有发生,导致决策失误,甚至出现重大决策部署问题。大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为科学决策创造了条件。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数据处理技术,能够更有效地集成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信息资源,为国家治理提供重要数据基础和决策支撑。大数据不仅为科学决策创造了条件,也为决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政府通过实时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监测决策的实施,使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馈,从而对决策进行实时地调控和完善。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分析、挖掘,可辅助政府部门在行使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经济调节、政策制定等公职过程中提供精准的科学决策依据,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3.“互联网+”有助于推动静态管理向动态治理变革

在传统的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受到数据获取渠道局限性和处理技术的制约,数据无法及时更新,处于一种相对静态的管理模式。而在“互联网+”环境下,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能够实现数据的实时获取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管理活动也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而随时进行调整。大数据不但能够实时获取和处理海量数据,并能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做出预测,管理者可以根据大数据的预测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以便在问题出现时做出快速反应。大数据带来的动态化信息有效地弥补了传统科层制模式下对国家治理对象的模糊认知。因此,大数据打破了传统的静态管理模式,推动管理活动由静态向动态变革。大数据使政府迈向“实事求是”、“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

4.“互联网+”有利于提高政府精细化水平

大数据发展让数据挖掘更加深入和精细化,大数据的开发与应用,进一步促使信息公开,提高公共信息透明度。信息公开促进社会民主政治增量式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可以大幅度提升生产力和工作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将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借助“互联网+”技术的挖掘和应用,通过对半结构化甚至非结构化的数据处理提升政府能力,为政府公信力建设提供科学的参考和新的思路,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5.“互联网+”有利于提高智慧政府水平

在“互联网+”条件下,数据驱动的“智慧决策体系”、“精准治理体系”及“阳光权力平台”将逐渐成为现实,而且数据分析的质量日益改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体现在人的能力现代化,人的能力来源于实践智慧,实践智慧来源于实践数据总结。也就是说,提高决策水平,必须依靠长时期积累收集的海量数据进行科学、精准的分析而得出基本规律与核心数据。在政府治理的诸多方面,大数据的开发与应用,为社会稳定安全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和智慧力量,人、物、事等在线管理与服务等。政府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智慧治理、数据决策、风险预警、智慧城市、智慧公安、舆情监测等。

二、“互联网+”给国家治理带来的挑战

1.“互联网+”给信息安全带来的挑战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的威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大数据时代无处不在的数据信息也使国家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各种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机构所承载着的庞大数据信息,如由信息网络系统所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气管道、水、电力、交通、银行、金融、商业和军事等,都有可能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大数据背景下商业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数据资源是企业生存和竞争的重要武器,及时获取数据资源,并加以分析和有效利用,能够帮助企业优化发展战略、改进业务。然而,大数据时代在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数据资源的同时,也增加了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大数据时代,人们通过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的每一个操作都被服务器记录下来,社交网络、QQ论坛、电子邮件、微博、微信、易信等大量数据的汇集,大数据及海量信息采集、分析运行,会对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等带来一定的风险影响。为此,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安全的威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务必会带来社会问题。

2.对国家安全(包括非传统安全)的挑战

“互联网+”时代信息安全问题使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威胁。由于信息、数据的透明性和共享性等特点,大数据也为网络恐怖分子提供了新的资源支持,有可能使恐怖分子通过网络侵入到人们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通过威胁、攻击、破坏,瘫痪民用或军事基础设施等手段,达到其制造心理恐慌和财产损失、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目的。

3.法律法规的适应问题挑战

“互联网+”既是一种工具,又是一项新的工作方法。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滞后,在某些方面可能会出现空白。这迫切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

三、大数据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破解之道

1.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府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互联网+”背景下,电子政务的内涵更加突出公共服务的理念,重点应助力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的能力和水平。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数据共享及传递效率需要提升。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来升级电子政府服务水平,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优化治理模式,建构以大数据为核心资源的现代化国家善治模式。积极提高官方网站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易信等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包括政府公务员内网门户,政府决策支持辅助系统,政府舆情监测系统,政务资源统一整合平台,政府知识管理系统,政府公众服务门户,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双信平台政府网络问政系统,政府门户统一检索系统升级等。

2.秉持互联网思维,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质量

面对“互联网+”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坚持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的实质就是用互联网的模式来思考并解决问题。“互联网思维”强调“民主”、“开放”、“参与”,强调“我思献人人、人人助我思”。2015年1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李克强鼓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强化“互联网思维”。我们要把大数据发展与国家治理创新结合起来,“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用大数据“助力简政放权,支持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借助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反腐体系”。

3.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质量是数据的生命。大数据背景下,我们都处在数据的海洋之中,各级政府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充足资源的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大数据。数据本身可能存在缺陷,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数据的接受者、消费者和传播者,有些数据本身就是错误的,有些数据相互之间存在冲突,在使用数据时这些错误的或冲突的数据就会成为“数据噪声”,干扰分析和决断。有些数据还有可能被恶意利用,有些人或组织为了一己私利或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故意篡改数据,掩蔽真相,欺骗数据获取者和使用者。这就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利用大数据来提高善治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改进数据统计、分析的方法和技术,推动大数据自动检测和修复技术的深入研究,为数据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另一方面,要完善政府的干部考核机制,转变政绩观念,并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严惩数据造假和统计违法行为。

4.及时优化政府工具箱,提高政府自觉

在“互联网+”条件下,政府要有文化自觉精神和创新精神,及时弥补短板,及时调整和优化政府工具箱,以确保大数据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正能量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做到执政文化自觉。“互联网+”思维强调“不断追求创新”,及时“改善技术与提升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审视自己的工作价值观,工作上要不断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把创新作为工作的动力。

5.加强“互联网+”高端人才的开发与应用

在“互联网+”背景下,要加强“互联网+”人才的开发应用与培养。要培育一支既具备大数据理念又善于把控治理进程的新型领导队伍,培育大批大数据分析人才。政府应在政策上对大数据相关产业给予积极的支持,加快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在财税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建设以政府投入为引领的大数据融资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业联合开展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集中力量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6.积极培育“互联网+”文化

“互联网+”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培育“互联网+”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的驱动能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开展探讨“互联网+”文化及其社会功能,深入研究其经济价值(创新驱动力工具)、科技价值(信息技术革命互联网技术升级、融合跨界等)、文化价值(不断追求探索创新精神)、社会价值(技术真、善、美,快速方便)、生态价值(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政治价值(国家健康发展)等。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支持。

(作者系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

注:本文是2015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大数据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张义炎书法

望洞庭湖赠张丞相

孟浩然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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