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族团结之花越开越艳
2016-09-20王英楠
王英楠
呼伦居东,贝尔位西。蒙古高原上两个湖泊组成了“北国碧玉”的名字——呼伦贝尔,这里历史悠久,文化厚重,42个民族和谐共处。各民族一家亲的历史传统,写就了呼伦贝尔市60年来未发生一起民族矛盾的佳话。2011年,该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创建活动为引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精心谋划,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呼伦贝尔市是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共50.7万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19.8%。“要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呼伦贝尔越开越艳。”这是呼伦贝尔市委、政府肩负的光荣使命,也是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为了这沉甸甸的责任,市委、政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部署创建活动,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市委、政府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直23个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市区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方案》《呼伦贝尔市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等文件,使创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使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为强化人员、资金保障,从相关部门抽调6人专门从事创建工作;市民委成立监督检查科;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市本级每年投入500万元,各旗市区每年投入不低于50万元。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督促。2015年以来,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六进”活动,将创建工作落实到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军营等基层单位,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地开展活动。
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 呼伦贝尔市不断丰富创建主题和平台,为创建活动提供浓厚的舆论氛围。先后编印了蒙汉文并行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材料汇编》《雷锋的故事》、钢笔画册《蒙古人与马》等宣传材料,免费提供给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和寺庙。2015年,利用全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现场会在该市召开的契机,举办了首届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摄影展,整理出版了《呼伦贝尔少数民族民俗风情录》,开展了蒙语演讲大赛、主题书画大赛等系列活动。各旗市区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借助门户网站、短信和微信平台,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2012年以来,全市共有423个模范集体和616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4个集体、6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31个集体、36名个人被自治区授予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2个旗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5个旗市、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同时,在《呼伦贝尔日报》上开设了“民族团结模范风采”专栏,定期刊载模范事迹。2014年,市民委与民族团结杂志社联合出版了一期《中国民族·内蒙古呼伦贝尔特刊》,宣传呼伦贝尔市历年来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在模范典型的影响和带动下,“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围绕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全市紧紧围绕“精明发展、争进前列,实现美丽呼伦贝尔新崛起”的发展思路,实施了一系列重点工程,走出了一条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线,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路子。
认真实施“四个规划”,坚持把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作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和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夯实创建工作的物质基础。“十二五”以来,全市共争取人口较少民族扶持资金约7亿元,实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030个,拉动其他资金12亿元,先后打造了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民族乡孟库依村使鹿部落景区、鄂伦春旗齐奇岭村滑子蘑种植基地、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肉羊养殖基地等一批民族特色产业基地。目前,全市已有民族文化产业园区23个,极大地带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呼伦贝尔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创建活动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在全市开展了万名干部下基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组建了由14137名各级干部参与的3128个引领工作队,深入基层帮助群众制订发展思路,努力办实事办好事,累计为基层解决发展难题368个、解决群众实际困难887件、帮助制订发展规划2230项、协调投入惠农资金12.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同时,市财政不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十二五”时期,民生支出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2.5%,5年年均增长16%。
目前,全市民族教育从小学到高中再到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全部免费,民族学校全部实现“两主一公”办学模式,对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生包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全市高中生“两免”政策的覆盖率达到100%。近3年来,全市累计举办农技推广、农机、种植、畜牧等培训班2200余期,培训农牧民63.5万人次。7个旗市区被评为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地区,位居自治区各盟市之首。2011年起,在牧区大力实施“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累计在4个牧业旗发放3600个小药箱,近2万牧民从中受益,“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被评为2011年“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医改新举措”。
“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近20亿元用于文化事业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拥有艺术表演团体13个、公共图书馆14个、群艺馆和文化馆14个、博物馆48个、档案馆24个;建设基层文化站103个、草原书屋718家(其中蒙文书屋138家)。全市有2个旗市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先进文化县”,6个旗市、苏木被誉为“民族歌舞之乡”或“民间书画之乡”,海拉尔区被评为“全国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2个旗市被自治区表彰为“先进文化旗县”。由呼伦贝尔市独立创作表演的《呼伦贝尔大雪原》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荣获剧目金奖等11项殊荣。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5年,是呼伦贝尔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是少数民族群众得实惠最多、生活改善最明显的时期,是民族团结不断巩固、民族宗教关系更加和谐的时期。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市270万各族儿女正守望相助、和衷共济,为实现美丽呼伦贝尔新崛起而努力奋斗。
(通讯员单位: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