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生活纪律涵养高尚道德情操
2016-09-20李逢春
李逢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设章节,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将原《条例》“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章中的“骗取荣誉行为”归入组织纪律,将“临危不救行为”归入群众纪律。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删除原《条例》中“重婚”“破坏军婚”“拒不承担抚养、赡养义务”“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法律禁止行为的规定,对这些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进行党纪处理,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单设生活纪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形成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良好局面。
划出生活纪律底线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实践证明,生活上的不正之风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生活作风问题已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个人“小问题”,而是关系到党的作风、形象和威望的大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条例》中的生活纪律是指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律己底线,其核心是将近年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明确划出生活纪律底线,体现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的“全天候”爱护。一是划出了个人生活的道德底线。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有违我们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离了党章规定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党员义务,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不利于党员和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指出,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二是划出了公共生活的道德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人的行为体现社会关系,不可恣意而为,更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就是党的纪律建设对公序良俗的回归和践行。三是划出了两性关系的道德底线。新《条例》删除了旧《条例》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将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使得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有助于防止因规定过于具体造成“漏网之鱼”。此外,新《条例》还要求,对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重处分。
固化生活纪律行为
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党员干部应坚持以德修身、以德立规、以德定行,培养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陶冶高尚情操,提高道德境界,保持道德操守,强化道德担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以学厚德。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坚定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学习,要深刻认识到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这是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觉悟和道德追求。二是以俭养德。大力弘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戴着党员的桂冠,有钱也不能任性;深入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各种专项整治,突出刚性,标本兼治。三要以廉守德。廉者,政之本也。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干部坚守廉洁干净的从政底线,“每日三省吾身”“常若有过、旁若有人”,保持清醒头脑,自觉自重自警自醒,时刻慎独慎微慎初,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四要以制固德。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各项制度,将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情况明确纳入干部考察和考核范围,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考察工作中,将领导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和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等有关内容纳入考察范围,增强实效性。要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强化生活纪律执行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生活作风等小问题长期叠加,就会成为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大祸患。只有管住小问题,保持党的纯洁性,才能赢得民心,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各级党委要按照主体责任要求,切实把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批评与自我批评、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抓紧抓实,从唤醒党章意识、增强党的观念入手教育引导党员,从规范言行、严肃党纪入手管理监督党员。积极开展“廉内助”教育活动,与干部家属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全面了解干部的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对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容易导致干部违纪违法的事情予以重点监督;在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等时机,针对不同人员、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对干部存在的生活不检点、作风不正派情况及时教育、提醒和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查处。各级纪委要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强化正风肃纪,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强化抓早抓小,从身边的、常见的问题抓起,从司空见惯的小节抓起,从党员干部容易忽视的问题抓起,发现一起通报问责一起,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以及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手段,及时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是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推动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典型案例
去歌厅找陪唱受处分
2013年8月7日晚,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副检察长李书民,晋源区农委主任范永生、人社局局长翟俊宏及副局长张晋宏等6人到某私企内部食堂聚餐。餐后,文晓平一行分别乘公务车去某商务娱乐会所唱歌娱乐,期间找歌厅小姐陪唱。进入歌厅10分钟后,张晋宏离开回家,其余人一直唱到当晚23点25分才离开歌厅。歌厅消费由某私企老板支付。事后,山西省纪委对6名干部分别给予处分:给予文晓平、李书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常向东、翟俊宏、范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张晋宏做出深刻检查,由当地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扰乱公共秩序被警告
2014年5月4日晚,兴安盟阿尔山市林业局局长姜天纯、副局长陈雨中与他人在该市六合国际大酒店聚餐,餐后到酒店二楼歌厅唱歌饮酒。期间,姜天纯和陈雨中多次打电话叫单位女职工侯某来唱歌,因侯某与其男友在饭店吃饭,拒绝了邀请。姜天纯通过电话与侯某的男友发生口角,并互相谩骂。当天晚上22点10分左右,在侯某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侯某男友到六合国际大酒店找姜天纯等人理论,并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阿尔山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姜天纯、陈雨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