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如歌
2016-09-19
王鼎钧
一
《有一首歌》。有一首什么样的歌?席慕蓉说,她当初(推算起来,大约是1946年)在南京初入小学,“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却学会了一首老师教的歌”。这首歌的歌词是: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在上海,在南京,我的朋友在这里。
后来在新竹,她的女儿读幼儿园了。有一天,这个三岁多的小天使从幼儿园里带回来一支新歌要唱给母亲听。这可爱的女孩用那稚嫩的童音唱出来的是: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在台北,在新竹,我的朋友在这里。
席慕蓉写道:“刹那之间,几十年来家国的忧患,所有的流浪,所有的辛酸都从我心中翻腾而起,我几乎要失声惊呼了。”以致在含糊地应付了女儿的询问之后,她“一个人站在屋子的中间,发现热泪已流得满脸”。
所谓“作家写出来的,只是冰山的尖顶”,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表面上看,不过是一首儿歌罢了,老师用4句简单的歌词教小朋友温习数字,这首歌由20世纪40年代传到70年代,由南京传到台北,因地制宜而改了几个字。那说不清楚的四十年来的家国,说不完的万里山河,却在这一改之间汹涌而出,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力。为什么我的朋友“在上海,在南京”改成了“在台北,在新竹”?昔日住在上海、南京的朋友有几人来到台北和新竹?那仍留在上海与南京的,是否还是我的朋友?而我来到台北和新竹之后究竟又交上了多少朋友?老朋友是否有一天能够失而复得?新朋友是否会得而复失?这千种百样的变化与可能,都随着作者的笔势,化成了我们心头翻腾的情绪。
许多年前,我在电视台打工,当时也常常听到“有一首歌”,歌词好像是这样的:
我要骑着那小木马,骑着小木马走天涯,早晨出三峡,中午经长沙,到了晚上宿金华。
这也是一首儿歌,作词者是为了满足儿童的幻想而构思的。可是越听越不对劲,在台湾生长的小孩子,怎知道长沙和三峡相隔多远呢?怎知道金华在哪里呢?而且两岸其时尚未通邮,旅行悬为厉禁,他不能去到那些地方漫游的啊。于是,这首歌的歌词得改。
大约是执笔修改的人认为台湾岛太小,难以产生浪迹天涯的快感,所以修改后的歌词变成了:
我要骑着那小木马,骑着小木马走天涯,早上出海牙,中午经罗马,到了晚上住华沙。
我当时也几乎为之潸然泪下,“男儿志在四方”,这四方竟只能是异国外洋!修改后的歌词无意而忠实地做了社会心理的一面镜子。
二
如前引述,席慕蓉借《有一首歌》抒发“时代感情”,用笔是极其含蓄的。她在《有一首歌》里面,并不常去触碰诸如此类敏感的、极其入世的、“男性化”的题材,她把焦点放在家、孩子、院中的树,以及树上的鸟、盛开的花,还有回味无穷的旅行诸般事物之上,还有她的画,她的个人趣味,等等。她有一个十分精致也相当宁静的世界。在这个小世界里,她用笔不但正面切入,肌理露现,而且往复萦回,勇于发挥。
大体上说,这是一位悟性极高的女作家,描写在物质基础具备之后的灵性,描写有教养、有节制之后的纯朴天真,从而提供了大众化的禅意哲理,几乎描绘出一种生活方式来。本书中,作者在《夏天的日记》里有一段话,可以看作是作者的创作旨趣:“就好像小时候在玻璃窗前就着光慢慢地描着绣花的图样一样——一张纸在下,一张纸在上,下面的那张是向同学借来的图标,上面的那张是我准备好的白纸。窗户很高,阳光很亮,我抬着双手仰着头,聚精会神,一笔一笔地描绘起来,终于把模糊的图样完全誊印到我的白纸上来了。等到把两张纸并排放到桌上欣赏的时候,我觉得我描摹出来的花样,比它原来的底稿还要好看,还要出色。”
底下原有的图样,是她的生活,上面一张新画成的图样,是她的画、她的诗、她的散文。作品是作者对人生的解释,她在散文中所表现的是经她解释过了的人生,而她对生活的体认是“知足”,是“充满感激”,是“世间很多安排都自有深意”。这种感悟并不是像标签那样贴在文章前头,而是一种精神、一种气质,充盈于每一篇文章、每一段文句之中,是用这种心情重新生活过,再写下来。这样“说到做到”的作品是相当难得的。
再选一段做个例子吧,作者说当“我”很小的时候,有人给了“我”一块很漂亮的小石头,“我”走出走进都带着,爱不释手。可是有一天傍晚,“我”忽然起了个念头,把石头往身后反抛出去,看能不能再找回来。结果呢,石头落进草丛里,无影无踪了,我只落得无数慌乱与悔恨。
作者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走过不少地方,经历过不少事情,看过不少石头,家里也收藏了不少美丽的或者奇怪的矿石,但是,没有一颗可以替代、可以让我忘记我5岁时丢失的那一颗。”作者还说:“想一想,当年的我若是能在那个傍晚找回那颗石头,在小小的5岁孩童的手中又能保留多久呢?……可是,就因为那天的我始终没能把它找回来,它因此反而始终不会消失,始终停留在我的心里,变成了我心底最深处的一种模糊的憾恨,而它的形象也因为这种憾恨的衬托而变得清晰与美丽了。失去了一块普通的漂亮的石头,却‘得到一颗珍贵的‘宝石,失比得更为有福。”基于这种领悟,作者进而“以不同的角度”谈到离别。她反复地沉吟:真有离别吗?在她看来,没有。因为,如果在离别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所有相聚时被忽略了的细节也都一一被想起,并且在心里反复地温习;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回溯时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有了一层更温柔的光泽,那么,离别又有什么不好呢?
既然连“失去”都可以是人生的一种福利,那么“得到”更是甜美得沁人心脾了。作为诗人和画家的席慕蓉从未讳言她怎样享受她的生活。对于鸟声:“我每天都能听到它们那种特别细又特别娇的鸣声,听了就让我想微笑,想再听。”对于晒衣房里挂在竹竿上的衣服:“孩子们现在这样幼小,这样可爱,这样单纯地依赖着我们,竹竿上晒着的他们的小衣服,和父母的衣服挂在一起,好像衣服也有一种特殊的语言。”买菜的日子:“寻常的市井人生,寻常的熙熙攘攘,手上拿着一斤半斤的青菜,在木瓜、西瓜和荔枝之间挑挑拣拣,享受着一个寻常妇人所能得到的种种快乐。”她,在鸟声中醒来,在花香中、在“何必在意那余年还有几许”的歌声中沉沉睡去。她曾经独自骑着车在迂回的山路上追逐月亮,曾经在暮色里抱着一束百合,无端地泪落如雨……
她写得那样迷人,你不能不说,那样活是她的权利。
她写得那样有说服力,你不能不想,如果不能那样活着,也未必有理直气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