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升级 实力增收
——安徽省金安区孤堰兴农合作社探索土地股份合作
2016-09-16高钰玲
■ 文 / 高钰玲
转型升级 实力增收
——安徽省金安区孤堰兴农合作社探索土地股份合作
■ 文 / 高钰玲
安徽省金安区孤堰兴农合作社位于六安市金安区东南的孙岗镇,交通便捷,自然环境优良,是粮食主产区之一。合作社于2008年创办,2009年5月进行工商登记,2014年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注册资金186万元,共有成员355户,耕地面积4600亩,其中有1462.5亩为入股土地。合作社主要种植水稻、小麦、蔬菜、西瓜等作物,先后筹资600多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和购置生产设备。
一、转型升级
2008年至2012年,合作社通过努力和滚动发展,生产经营等各方面都逐渐规范,经济效益比较显著,使农民看到了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与合作社模式的较大差距。于是周边的农民纷纷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但土地流转需要按时支付固定租金,若轻易扩大经营规模,风险较大,合作社难以承受。恰逢六安市农委和当地政府力促探索农民土地股份合作,以理事长陈雨龙为带头人的合作社成员,认真考虑了当地的现实情况:虽然这几年农村有很多土地已流转给了种粮大户,但一家一户式的生产模式仍大量存在,并多是年迈老人或留守妇女从事粮食生产,而这些农民虽在坚持粮食生产,但他们的综合生产能力很弱,甚至是一种被动的应付生产,粮食生产和安全问题堪忧。因此,在市农委和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合作社以创新发展的思维,从2012年秋粮收割结束后开始,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制,开展互助合作。至2015年底,合作社吸收入股农民156户,入股土地1462.5亩。2015年底,合作社将入股土地与流转的土地分开经营、分别核算,积极探索和挖掘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优势。
二、具体做法
1.合理设置股权。合作社将1亩田折算为1股,入股土地面积以双方当场实地丈量为准。合作社对田块质量进行分级,根据田块情况(如冲田、畈田、土地质量等)、水利情况(是否旱涝保收)、交通道路情况(是否方便农业生产机械作业进出)等,将不同质量的土地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在效益分红时,每个等级差是5%,等级高低依次类推。等级评定力争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并得到农民的认可及签字生效。
2.统一生产经营。入股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生产、统一产品销售、统一核算。其中统一生产通过网格化进行管理:以每1000亩为一个片,每200亩为一个组,设立组长、片长,从股东中聘用组长、片长,实行岗位工资、劳务工资和超产奖励相结合的劳动报酬,充分调动片长、组长积极性。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和成员意见,合理安排水稻、小麦、蔬菜、西瓜等种植面积,最大化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产品组合收益。
3.规范治理结构。合作社在治理结构上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设置,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其讨论决定。理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制度,一年一选,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等需要,适时召开股东大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民主管理,充分体现股东当家作主的意愿。土地入股的农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而土地流转或托管的农民则没有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权利。
4.改进分配机制。对于入股农民,合作社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流转或托管土地的成员,合作社无论盈亏,每年都按时给予水稻250公斤/亩(或折现)的租金。而土地入股的成员,合作社则不付租金,直接参与年终股份分红,最终收入刨除生产成本、10%公积金(从2016年开始再提取5%公益金,用于扶持合作社贫困户或公益事业)后,包括政府政策补贴等收入,一律按股分红给入股农民。
三、主要效益
合作社通过股份合作互助、统一生产经营的方式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难题,从根本上解决了一家一户主劳力外出务工、农业生产劳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并以节本增收证明了这种股份合作形式的优越性。
1. 节约生产成本。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经营,利用自有农业机械、技术人员进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与社会化服务比较,每亩平均可以节约成本25.86%(表1)。
表1 合作社服务价格与社会化服务价格对比情况
2. 增加经营收入。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禀赋,调整土地种植结构,由家庭经营式的单一种植水稻,发展为股份合作式的多元化生产经营,不仅改良传统种植的水稻品种,还种植小麦、蔬菜、西瓜等多种作物。如表2所示,合作社经营的入股土地,实际每亩平均收益为1210元,减去合作社提取的10%公积金,农民最后分红所得为1089元,与家庭经营每亩平均纯收入670元相比,每亩纯收入增加419元。
表2 股份合作经营与家庭经营的收益对比
此外,合作社还优先雇佣入股农民,利用股东为自己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品产量,达到获得最多收益的目的。2015年,在合作社上班的人员人均年工资收入8600元,最高的1.6万元,最低的6500元。
四、几点启示
根据孤堰合作社的实践经验,办好土地股份制合作社,要抓住以下几个要素:
1.要有肯奉献的领头班子。合作社要有一个全心全意为入股农民谋利益的领头班子,特别是理事长,他们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取信于民,还要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同时也要选好片长、生产组长等部门负责人,要从入股农民中选用,因为涉及他们的自身利益,干起来就有劲头,同时要严格生产成本测算和产量考核,实现绩效挂钩、奖惩兑现,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要有能发展的产业基础。合作社要生产市场需求、实销对路、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努力打造品牌,以提高经济效益。
3.要有得民心的体制机制。合作社要有以“一人一票”为主的民主管理制度,视规模决定是否需要设置片长、组长负责制度。成员最为关注的盈余分配制度,要制定得细致详尽、公开透明,让成员心服口服。土地股份制合作社也同样不能吃大锅饭,否则就难以发展。
4.要有真有用的政策扶持。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弱者的联合,具有一定的弱质性,是嵌入在一定环境中的。在内部人力、产业、制度等资源禀赋都具备的条件下,还是需要外部环境的积极帮助,特别是政府的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对合作社和农民的关心和引导、各项专项基金的整合投入,都是还在摸索发展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
〔本文为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Q2015D27)与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研究成果,并受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资助〕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