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公开事关良治
2016-09-15
南方周末评论员 戴志勇
“其实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温家宝的这句话,点出了理解一个国家及其与各阶层民众之间根本关系的一把钥匙。从秘密财政到预算公开与税收法定,这惊心动魄的财政史中的关键几步,成为百多年来中国屡挫屡奋地追求治理现代化的真实写照。
2016年9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点出了三类问题。一是部门预决算公开不到位,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有36638个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
二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不够。在税收返还与转移支付、地方举债方面,还有大量省级政府(含计划单列市)、市级政府没有进行充分说明。更有高达1601个省级部门、16934个市级部门、91778个县级部门未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是基层预决算,民生资金等财政补助情况公开不够,基层预决算公开关注度较低。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财政部直接点名批评了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宁波市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政法委,贵州省贵阳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等等大量党政机关。这些被点名的机关,可能也会有惊心动魄之感。
财政部的这次专项检查,是新预算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全面执法”,将结果公开,不仅是理顺治理体系内部“数目字管理”的技术要求,更意味着财政部力图准确践行财政乃国人公共之事这一现代政治的精义。一个国家的预决算,不是“内部人”讨价还价即可确定,只有将之公之于众,决之于众,才符合国家与公民之间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要求。
正如财政部负责人所说,之所以这么多政府机关踩上违法红线,一是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和预算单位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意识相对淡薄”。二是部分预算单位以“比照上级部门”为理由拒绝公开预决算信息。三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基层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关注度不高,“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氛围”。
这三条中,前两条与第三条直接相关。媒体与公众的监督渠道能够畅通,是党政领导与预算单位负责人“转变意识”的强大外力。当然,即使有这种外力,如果没有实质的惩罚效应,部分机关可能会选择岿然不动。
这种惩罚效应,一是来自行政体系内部的行政问责,一是来自公民的问责,一是来自各级人大有效率履行其预决算审议及人事权力等主要职能。
财政部的检查与向全社会公开,是中国财政体系走向现代化的一个基础环节。这一环节之后,呼唤的是公民要努力申请财政信息公开,是媒体对财政问题的专业报道,更是人大制度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一个国家的财政史之所以惊心动魄,不仅是可以看到静态的社会结构与公平正义的现状,更因为其中蕴含着这个国家的人民不断追求良治与良制的自我觉醒与强力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