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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2016-09-14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6年6期
关键词:双江高级教师职称

云南网消息 日前,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也标志着云南省全面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民办中小学校可参照《实施方案》,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

《实施办法》明确,在职称体系建立上,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职称等级设置上,改变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统一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为五个等级,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和正高级教师(正高),与原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对应关系是:三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二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一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对应原中学高级教师。也就是说,中学教师在原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的基础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小学教师在原小学高级教师(中级)的基础上,可申报评审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此外,《实施办法》还包括按照突出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的导向要求,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和论文的倾向;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业内评价机制两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将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首次评聘,初步实现制度入轨,具体步骤为:6月底前完成资格过渡,8月底前完成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的评审和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工作,10月底前完成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2017年全省转入常态化评聘。

双江县多种措施抓实教育精准扶贫

《云南日报》消息 双江县围绕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把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谋划,把群众素质提升工程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8个重点之一来抓,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子女入学难,实施贫困村、直过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精准扶贫。

自2014年起,双江开始实行高中阶段免学费入学,统一由县财政拨款支付。去年全县财政收入达48 356万元,教育投入达到25 666万元。从2014年至今共免除高中学费416.72万元。“2017年要实现全县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无因贫辍学学生;继续实施高中免学费教育,农村贫困户幼儿入园每生每年补助300元,2018年起实施14年免费教育。”县委书记黄光富介绍。

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双江县全面落实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面向全县招收品学兼优的4种主体民族学生各15名,县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 000元,并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养。

同时,该县积极争取云南民族大学、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每年面向全县定向招录30名贫困村学生,力争用10年时间,为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育5名大学生;发挥好职业中学的作用,并积极协调联系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培养100名不同类别的乡土人才;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城乡结对帮扶共建计划和“百企帮百校”行动计划。

对在县内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给予每人每年2 500元的助学金补助。优先保障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入学困难补助和8 000元以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支持。提高贫困乡村教师工资,增加岗位津贴,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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