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问题进入国家议程
2016-09-14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6年6期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据媒体调查,自2015年3月至7 月底,全国就有近20起引人注目的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欺凌手段之残忍、侮辱手法之恶劣、社会危害之严重,让人瞠目结舌、触目惊心。从小学到大学,从个体冲突到集体约架,从校园到社会,从现实社会到网络社会,从暴力打架到偷偷下毒,校园暴力、同伴暴力都已经成为当下我国教育领域的一个痛点。目前,校园欺凌已不仅仅是单纯的校园问题,俨然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过轻。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
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首先需要以校园为单位进行解决。我国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是以考试和学习成绩为中心任务进行运转的,司法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非常欠缺,学生们迷恋暴力,却不知晓暴力伤人的法律后果与道德风险。在出现一些暴力事件之后,学校也往往缺少应对策略,没有负责人,对突发事件束手无策。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终于进入国家议程。
校园欺凌既是法治问题,也是教育问题。如何整治?最为根本的显然不是通过专项活动或运动,而是需要把法律准绳进一步收紧,用法治来拉起一条红线。同时,如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校园教育,也需要齐头并进。本期让我们一同来关注这一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