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求突破 理顺职责利监管
--广西南宁市落实“三个必须”明确部门责任
2016-09-12李青山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6年6期
◎本刊记者 李青山
改革创新求突破 理顺职责利监管
--广西南宁市落实“三个必须”明确部门责任
安全生产,重在责任落实。今年,南宁市在责任体系建设上不断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瓶颈问题。近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发改、工信、教育、公安、国资委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以编委文件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真正成为法定职责,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理顺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履行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是扫清了个别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盲区,理顺了职责不清或重叠等问题,明确工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机械、冶金、有色、石化、电力、资源再生利用、建材、轻工、纺织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还指定城乡建委主管本辖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辖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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