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汪清河北遗址出土动物骨骼遗存研究
2016-09-12陈全家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
宋 姝 陈全家(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
吉林汪清河北遗址出土动物骨骼遗存研究
宋 姝 陈全家
(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
吉林省汪清河北遗址 青铜时代晚期 铁器时代早期 动物骨骼
吉林汪清河北遗址位于吉林省汪清县北部的台地上,东南约150米处为汪清镇河北村。遗址北依屏风山,东有汪清东山,北距夹皮沟河150米,南近1公里处为西北流淌的汪清河。
遗址发现于1995年。2013年5月至9月为配合汪清二中、五中校舍建设,受吉林省文物局委托,由延边州文物保护中心、汪清县文物管理所组成联合考古发掘队,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1385平方米,清理房址17座、灰坑6个,出土文物数百件。该遗址上层为铁器时代早期,下层为青铜时代晚期①。
本文对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遗存严格按照其所处的时代和遗迹单位进行整理与研究,为探讨当时的人类行为及复原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问题提供相关信息。
表一 遗迹单位内出土动物骨骼遗存统计表 (单位:件)
一、动物遗存出土情况
共收集了来自本遗址中6个遗迹单位(13JWHY BF4、13JWHY BF6、 13JWHY BF7、13JWHY BF13、13JWHY BF14、13JWHY BF15)的动物骨骼遗存进行观察与研究。遗址中发掘出土动物骨骼共169件,均出于房址的居住面上。哺乳动物骨骼167件,包括人类骨骼10件;鸟类骨骼2件。未发现软体动物、鱼类及爬行动物骨骼遗存。遗存共分为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两期,其中仅有13JWHY BF4为铁器时代早期的遗迹单位,其他均属青铜时代早期。根据表一可知,单位13JWHY BF4出土标本数量最多,即铁器时代早期的动物骨骼遗存占总数的39.1%。青铜时代晚期的动物骨骼遗存多于铁器时代,占60.9%。
总体来看,骨骼上的人工痕迹并不显著,啮齿类动物的啃咬痕迹较多。整体来看风化程度不高,但多数为不完整骨骼。虽然骨骼破碎较为严重,但是可鉴种属的部位较多。可鉴定种属与部位的标本共95件,可鉴定部位不可鉴定种属的标本共68件,不可鉴定种属及部位的碎骨标本共6件。经鉴定,发现的动物种类仅有马鹿(Ceruus elaphus)、狍子(Capreolus pygargus)、 家 猪(sus domesticus)和环颈雉(Phasianus colchicus)4种。
二、种属鉴定与描述
遗址可划分为青铜时代晚期和铁器时代早期两个时期,这一部分将分别按照时代顺序进行描述。可鉴定种属及部位的标本经整理分析,情况如下:
图一 环颈雉
表二 青铜时代晚期哺乳动物骨骼遗存种属鉴定及数量比例统计(单位:件)
(一)青铜时代晚期
骨骼标本共计103件,其中可鉴定种属及部位的标本共计56件,可鉴定部位不可鉴定种属的有46件,不可鉴定种属及部位的标本3件。可鉴定动物共有4种。
定种属及部位的标本共计56件,可鉴定部位不可鉴定种属的有46件,不可鉴定种属及部位的标本3件。可鉴定动物共有4种。
1.鸟类(Aves)
仅于遗迹单位13JWHY BF13与13JWHY BF14中分别发现环颈雉 (Phasianus colchicus)的1件乌喙骨和1件尺骨标本。可代表最小个体数为1。
标本13JWHY BF13:C20为右侧乌喙骨,远端轻微破损,可见骨质,轻度风化。最大长为54.7mm,内侧长51.36mm,底关节面宽9.6mm(图一,1)。
标本13JWHY BF14:B22为左侧尺骨,基本完整,轻度风化。最大长为61.7mm,近端对角线长11.52mm,近端最大宽8.1mm,骨干最小宽3.9mm(图一,2)。
2.哺乳类(Mammalia)
哺乳动物标本共计91件,可鉴定种属及部位的有51件,不可鉴定种属可鉴定部位的有39件,既不可鉴定种属又不可鉴定部位的有1件。还发现10件人骨标本。
(1)马鹿(Ceruus elaphus)
共发现骨骼标本2件,皆为远端缺失,无完整标本。可鉴定部位有2处,分别为桡骨和尺骨。可代表的最小个体数为1。
1)标本13JWHY BF14:B21为尺骨左侧近端,轻度风化。残长129.56mm,鹰嘴长75.6mm,跨过钩突厚58.32mm,鹰嘴最小厚52.63mm,跨过冠状突最大宽35.24mm(图二,1)。
2)标本13JWHY BF14:B20为桡骨左侧近端,轻度风化。远端砸击断裂,不见骨质。残长157.56mm,近端最大宽60.91mm,近端关节面宽55.44mm(图二,2)。
图二 马鹿
图三 狍子
(2)狍子(Capreolus pygargus)
骨骼标本共计6件,大多数破损较严重,有少部分完整标本。有5个可鉴定部位,分别为下颌骨、肩胛骨、肱骨、股骨和跖骨。可代表的最小个体数为1。
1)标本13JWHY BF15:B1为右侧下颌骨,轻度风化。下颌支部分及p1之前的骨骼缺失,前臼齿与臼齿全部保留。p1和p2破损,轻度磨蚀。残长130.55mm,齿列长74.56mm,臼齿列长42.94mm,m3长19mm,m3宽9.33mm(图三,1)。
2)标本13JWHY BF14:B4为左侧肩胛骨,轻度风化,胸侧缘及肩胛结节破损。残长159.55mm,沿肩胛冈的高159.2mm,肩胛颈最小长19.63mm,肩胛结节最大长34.02mm,肩臼长26.17mm,肩臼宽23.55mm(图三,2)。
3)标本13JWHY BF14:B1为左侧股骨,近端大结节破损。最大长182.27mm,外侧部最大长179.29mm,从肱骨头顶端到内侧髁最远端170mm,近端最大宽37.3mm,骨干最小宽15.3mm,远端最大宽33.8mm,滑车宽30mm。
4)标本13JWHY BF14:B2为左侧近端股骨,轻度风化。残长56.75mm,近端最大宽51.7mm,股骨头厚22.3mm。
5)标本13JWHY BF13:C7为左侧跖骨,轻度风化。近端缺失,上有啮齿动物啃咬痕迹。残长84.91mm(图三,3)。
表三 家猪的头骨测量数据(单位:mm)
图四 家猪头骨(13JWHY BF13:B)背腹侧观
(3)家猪(sus domesticus)
此类动物骨骼发现数量最多,共计43件。可鉴定部位有7处,包括上颌骨(包括1颗右侧I1和1颗右侧M3)、下颌骨(包括1颗左侧m2、1颗左侧m3和1颗右侧m3)、寰椎、肩胛骨、肱骨、第Ⅱ掌骨和第Ⅲ掌骨。最小个体数为7。
1)标本13JWHY BF13:B为头骨,轻度风化。鼻骨前端、颧骨、颞骨颧弓及枕骨部分缺失,M3已萌出,M轻度磨蚀,P中度磨蚀,可见成年时间不久。牙齿余左侧P2,以及两侧的P3、P4,M1、M2、M3(图四)。测量数据见表三。
2)标本13JWHY BF14:B17为左侧第Ⅱ掌骨,轻度风化,完整。最大长69.97mm,近端最大宽14.91mm,近端厚10.02mm,骨干最小宽8.52mm,远端最大宽13.91mm,远端最大厚17.7mm(图五,1)。
3) 标 本13JWHY BF13:C7为寰椎,轻度风化,左侧翼破损。最大长45.45mm,前关节面最大宽56.3mm,后关节面最大宽50.08mm,从前关节面到后关节面最大长41.64mm,背侧弓残长80.5mm,高45.61mm(图五,2)。
4)标本13JWHY BF14:B19为左侧桡骨,远、近两端关节面脱落,表面有砍砸痕迹,为未成年个体。残长95.51mm(图五,3)。
5)标本13JWHY BF13:D4为左侧肱骨远端,砸击断裂,轻度风化。远端滑车破损,外侧髁嵴上有切割痕迹。残长110.7mm,远端宽37.85mm,滑车宽30.47mm(图五,4)。
6)标本13JWHY BF15:A1为左侧肩胛骨,轻度风化,颈侧和胸侧骨体缺失。肩胛颈最小长23.6mm,对角线高173.02mm,远端对角线长9.21mm,肩胛结节最大长33.85mm,肩臼长27.73mm,肩臼宽22.78mm(图五,5)。
7)标本13JWHY BF7:B为下颌骨,雌性,风化程度较轻。下颌两侧c、m1、m2及左侧i1和右侧p4保留,左侧前臼齿齿槽破损。m3尚未完全萌出,从齿槽孔处可见m3,未成年。两侧冠突、右侧髁突缺失,牙齿轻度磨损(图五,6)。测量数据见表四。
经过整理分析,本遗址内猪的头骨及下颌骨标本发现数量最多,有相对完整的骨骼,也有较小的骨片和牙齿。从发现层位来看,这类骨骼标本主要出现在青铜时代晚期的遗迹单位中。经观察对比,两个时期标本的形态特征与测量数据基本一致。因此,主要选择保存情况较好的青铜时代晚期的骨骼遗存进行研究。
图五 家猪
遗址内出土动物遗存的年龄结构与人们饲养和消费动物的行为策略密切相关。总的来看,猪的死亡年龄基本都不大,很多下颌骨上m3未萌出或未完全萌出,不过上颌骨的M3基本全部萌出,其他牙齿磨蚀程度均不严重,估计死亡年龄应该在两岁左右或者更小。猪成长到一定年龄之后肉量就不会有明显增加了,所以被宰杀的年龄都不会太大。从年龄来看,基本符合家猪死亡年龄的规律。
本遗址发现了上颌6颗M3和下颌3颗m3,测量数据见表五、表六。一般来说野猪和家猪从测量数据与形态上可以很明确的区分出来。从以往的观察与大量的测量结果来看,家猪的体型明显要小于野猪,吻部较短,牙齿与骨骼也明显要纤弱一些。在驯养过程中,头骨长度在身体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变小,从部分标本上可看到明显的下颌骨齿列扭曲的现象。家猪上颌M3平均长度达到35mm,平均宽度为20mm;下颌m3的平均长度达到40mm,平均宽度达到17mm,而野猪常常要大于这个数值②。通过测量与观察,本遗址内出土的M3和m3均接近且小于这一平均值。从形态方面观察,这批骨骼中的大多数也更接近于家猪骨骼。
从性别方面来看,未发现大且外翻的犬齿,所发现的犬齿比较小。除一些性别特征不明显的标本外,从可判断性别的标本来看,除了2件为成年雄性下颌骨标本外,其他均为雌性。一般来说,人类捕获的野猪性别是具有随意性的,基本不会集中于同一性别上。这些骨骼遗存符合人类从驯化野生动物以来对于雌性的重视的特点。此遗址中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否有阉割公猪的现象,不过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人工饲养具有选择性,致使古代遗址中的母猪或者具有母猪特点的骨骼多于雄性。
猪的骨骼在本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中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虽然发现的动物骨骼总体数量并不多,但是仍能说明一定问题。在以往古代遗址的研究中,家猪作为肉食的主要来源在动物中占有绝对比例的情况并不少见。
不过,在这批动物骨骼中一件猪的下颌m3标本13JWHY BF7:A3(图六)是比较特殊的,与本遗址内其他同类标本区别明显。标本齿根和近中齿尖部分破损,残长42.65mm,残宽16.35mm。如果标本是完整的,则长和宽的测量值又会大一些,不过目前的长度值已经超过了家猪m3长度的平均值。通过与现生野猪标本的比对,发现其形态与测量结果对比都极为相似。成年母野猪的m3 长36.25mm,成年公野猪的m3长43.43mm和45.38mm。此标本的长度值接近成年公野猪的m3长度值,远远大于成年母野猪的m3长度值。虽然所掌握的标本数量有限,不过仍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即便是与我们已往得到的m3长度的平均值(40mm)相比,还是明显超出。此遗址的经济类型包括狩猎和家畜饲养,那么这颗牙齿标本来自野猪也是有可能的。
表四 家猪的下颌骨测量数据(单位:mm)
表五 家猪上颌M3测量数据(单位:mm)
表六 家猪下颌m3测量数据(单位:mm)
图六 猪下颌右侧m3(13JWHY BF7:A3)
(4)人骨
共发现标本10件,可鉴定部位3处,分别为颅骨,股骨和肱骨。最小个体数为2。
1)标本13JWHY BF13:C1为颅骨部分,仅余部分顶骨与额骨,左侧顶骨破损较严重。颅骨残长168.3mm(图七,1)。
2)标本13JWHY BF13:F4为右侧肱骨,轻度风化,近端关节面脱落,远端破损。残长189.38mm(图七,2)。
3)标本13JWHY BF13:C21为左侧股骨,中度风化,两端关节面缺失,近端有啮齿动物啃咬痕迹。骨骼较轻,纤细。残长258.4mm,骨干最小宽15.6mm(图七,3)。
从骨骼表面痕迹来看,只有啮齿类动物的啃咬痕迹,并未发现人工痕迹。每件标本上都有啮齿动物啃咬痕迹,轻度风化。四肢骨多没有远、近端关节面,骨骼轻,骨壁薄,骨骼较为纤弱,为未成年个体。经拼合而成的较大颅骨碎片虽然骨壁较薄,但是从个体大小,以及骨缝愈合较为完全来看,应为成年个体。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当时已经产生了与狩猎并存的家畜饲养业,食物来源相对比较稳定。在食物并不短缺的情况之下,食人很明显没有必要。而且这些人骨的性质不同于墓葬中出土的骨骼。对于房址中出土人类骨骼的情况并不少见,产生这种现象的可能性也很多,例如灾难性事件造成的人类死于房子当中,或是新石器时代某些房子的柱洞内要放置小孩的骨骼等。对于本遗址中的这一现象,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一步解释。
(二)铁器时代早期
图七 人骨
图八 马鹿
发现动物骨骼标本共计66件,皆为哺乳动物,同出自于一个遗迹单位13JWHY BF4。可鉴定种属和部位的标本为38件,可鉴定部位不可鉴定种属的标本为23件,既不可鉴定种属又不可鉴定部位的标本有5件。动物种属至少有3种,与青铜时代晚期出土的动物骨骼种类相同。详细统计数据见表七。
1.马鹿(Ceruus elaphus)
骨干破损较严重,无完整标本。可鉴定部位有4处,分别为颈椎和下颌骨(包括1枚游离齿)。可代表的最小个体数为2。
(1)标本13JWHY BF4:C1为马鹿颈椎,轻度风化,前关节面缺失。骨骼表面遍布细小切割痕迹,尤其集中在背侧和左右两侧面上。标本残长101.6mm,高121.3mm,横突宽119.19mm,前关节突最大宽为80.14mm,后关节突最大宽80.52mm,后关节面宽48.2mm,后关节面高40.7mm(图八,1)。
(2)标本13JWHY BF4:A30为右侧下颌骨,中度风化,齿根暴露。骨骼较轻,骨壁薄,发育较为纤弱。骨骼髁突、冠突及门齿部分缺失,牙齿仅余p2、m2和m3,磨蚀较为严重。残长249.2mm,颊齿列长130.4mm,前臼齿长53.34mm,m3长36.57mm,m3宽16.18mm,m3后下颌骨高45.67mm,m1前高33.36mm,p2前高37.04mm(图八,2)。
2.狍子(Capreolus pygargus)
骨骼标本共计19件,大多数破损较严重,有部分完整标本。有8个可鉴定部位,分别为肩胛骨、肱骨、股骨、桡骨、胫骨、距骨以及颈椎和腰椎,大多数都是四肢骨,并且整体风化程度轻,相对完整。可代表的最小个体数为2。
(1)标本13JWHY BF4:A17为左侧胫骨,基本完整,中度风化,远、近端关节面轻微破损。最大长为267.27mm,近端最大宽46.57mm,骨干最小宽18.8mm,骨干最小周长51.25mm,远端宽28.8mm,远端后22.69mm(图九,1)。
(2)标本13JWHY BF4:A22为右侧肱骨,轻度风化,近端大结节、小结节破损。长182.29,mm,肱骨头顶到内侧髁最远端长170.5mm,近端宽38.81mm,骨干最小宽14.9mm,远端宽32.81mm,滑车宽29.34mm(图九,2)。
(3)标本13JWHY BF4:A24为左侧股骨,轻度风化,小部分骨皮脱落。近端关节面脱落,远端破损,骨骺未愈合,为未成年个体。残长197.04mm,骨干最小宽18.9mm,远端最大宽40.21mm(图九,3)。
(4)标本13JWHY BF4:A19为左侧桡骨,轻度风化,骨皮破损,基本完整。最大长为197.67mm,近端最大宽31.59mm,骨干最小宽19.23mm,远端最大宽29.06mm(图九,4)。
(5)标本13JWHY BF4:A55为颈椎,轻度风化,后关节面与右侧横突破损,背侧棘突部分有一处明显的砍痕。生理长度48.67mm,前关节突到后关节突的最大长57.32mm,前关节突最大宽36.34mm,后关节突最大宽35.1mm,前关节面最大宽17.48mm,前关节面最大高18.12mm(图九,5)。
(6)标本13JWHY BF4:A16为左侧距骨,轻度风化,完整。外部最大长32.09mm,内半部最大长30.83mm,外半部厚18.31mm,内半部厚21.41mm,远端宽21.75mm(图九,6)。
表七 铁器时代早期哺乳动物骨骼遗存种属鉴定及数量比例统计(单位:件)
3.家猪(sus domesticus)
此类动物骨骼标本共计14件。可鉴定部位有4处,包括上颌骨、下颌骨(包括1颗左侧i2 和1颗右侧c)、肩胛骨和第Ⅲ跖骨。最小个体数为2。
(1)标 本13JWHY BF4:C3为右侧第Ⅲ跖骨,远端缺失,轻度风化。远端内侧有很多细小的啮齿动物啃咬痕迹。残长62.53mm,近端最大宽16.67mm(图一○)。
(2)标本13JWHY BF4:A1为左侧下颌骨标本,中度风化,m3未萌出。p1前侧下颌骨缺失,髁突破损。残长192.72mm,Goc-p2口缘161.12mm,p1-p3 长40.6mm,p2前下颌骨高43.15mm。
图九 狍子
图一○ 家猪第Ⅲ跖骨(13JWHY BF4:C3)
三、动物骨骼遗存表面痕迹分析
动物自身的疾病、被捕获、宰杀、利用和埋藏过程中都可能在骨骼表面形成痕迹,同时形成的痕迹也是多种多样的。痕迹根据作用主体不同可分为三种,即自然作用、动物作用、人工作用。
(一)自然作用
一般又可分为风化作用,植物根茎作用等多种形式。在本遗址中作用于动物骨骼遗存的主要是风化作用。这批骨骼标本全部发现于房址的居住面上,并非露天放置,因此减弱了风化作用与其他地质营力对骨骼的影响。总体来看,骨骼的风化程度不高。植物的根茎作用在少量骨骼表面留下细小曲折的纹路,对本遗址中骨骼的整体影响不显著。
(二)动物作用
啮齿类动物啃咬痕迹出现很多,大多数骨骼表面均可发现。未见食肉类动物的啃咬痕迹,也未发现动物因自身疾病在骨骼上残留的痕迹。啮齿类动物啃咬痕迹不集中,有的骨骼通体遍布,有的只有少量痕迹。
(三)人工作用
动物骨骼遗存上的人工痕迹一般包括砍砸、劈裂、锯、切、烧烤、磨制、钻孔等几种形式。当然也存在人类无意识形成的痕迹,比如踩踏形成的各种不规则痕迹。不过在这批标本中少见人工痕迹。未见有人工对动物骨骼的加工痕迹,遗址中也未发现人工加工骨器的迹象。这大概也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到了青铜时代晚期与铁器时代早期对于制作工具有了更高的追求,同时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与对于各种原料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深入,使得人类放弃或是减少了对于在新石器时代曾经对生产生活起到突出贡献的骨制工具的依赖。在这批动物骨骼遗存中,没有发现人类对于动物骨骼再利用的情况。
在青铜时代晚期的动物骨骼遗存上,除少量的砸击痕迹(例如图二,2)外,未发现其他明显的人工痕迹。仅见铁器时代早期有1件标本上的砍痕(图一一)、1件标本上的切割痕迹(图一二)。这些痕迹可能是在对动物进行肢解或是食用时造成的。
四、从动物骨骼遗存看当时的生态环境及生业模式
这批骨骼标本虽然数量和种类不多,不能反映当时人类生活的全部信息,但是仍能说明一定问题。在青铜时代晚期与铁器时代早期发现的动物遗存构成一致,其中包括马鹿、狍子等野生动物,依据这些动物的生活习性分析,当时遗址周围分布有大片森林、草地、河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适宜人类居住。两个时期的人类所生活的自然环境并无多大改变。与现在地处长白山山麓的吉林汪清河北地区生态环境相似,林地面积广阔,水资源丰富。
从出土大量家猪骨骼可以得知,家猪也是当时主要的肉食来源之一,说明狩猎经济与家畜饲养经济并存。家畜饲养通常与农业伴生。家畜饲养经济的存在往往是与人类生产过后的剩余产品密切相关的,可见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但是所掌握的资料较少,不了解其他出土遗存的具体情况,无法结合来看农业以及手工业的发展情况。
关于所有动物骨骼皆出于房址的现象,也值得注意。通过对骨骼标本的剩余部位及骨骼表面人工痕迹的初步分析,应为食用之后丢弃在房址中。另外,在本遗址中出土了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家猪骨骼,发现部位多为上颌骨及下颌骨。头骨是产肉量较少的部位,食用价值不高。因由扁骨和不规则骨组成,更不适于制作骨器或者制作装饰品。可见,骨骼再利用价值不高。从已往对与动物骨骼遗存的研究可知,家畜的饲养与消费往往比观察分析得出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如将此种现象解释为祭祀的话,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观察与研究当中,我们往往只关注一些祭祀遗址中发现的动物遗存,但是一些祭祀活动也可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且发生在平时生活的地点。由此来看,似乎在房址中发现此类现象也可以解释,而且现在很多地区仍然存在用动物的头部来祭祀祖先的习俗。
图一一 砍痕
图一二 切割痕迹
五、结 语
通过对吉林汪清河北遗址动物骨骼遗存的观察与研究,可以得到以下认识:
1.该遗址发现的169件标本中,仅有2件鸟类骨骼,其余皆为哺乳动物骨骼。家猪骨骼数量最多,占骨骼总数的33.7%,占可鉴定部位及种属动物骨骼的62.6%。
2.从动物群的组成来看,青铜时代晚期到铁器时代早期均包括马鹿、狍子和家猪3种。既有野生动物又有家养动物,说明两个时期的生态环境以及经济形态可能不存在较大的变化。
3.该遗址两个时期的经济形式均为狩猎和家畜饲养两种并存。作为已经驯养的家畜,家猪是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的主要肉食来源。在本遗址中家猪的骨骼遗存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
4.汪清河北的青铜时代晚期到铁器时代早期的先民生活在一个气候适宜,分布有大片森林、草地,水资源充足,具备相当数量野生动物资源的环境中。
5.从动物骨骼遗存表面痕迹来看,风化作用不明显,人工痕迹较少,啮齿类动物啃咬痕迹常见。没有发现骨器的加工痕迹,不见对骨骼的再利用情况。
6.对于居住面上发现很多家猪上颌骨和下颌骨以及房址中出土人骨的现象,并不能单纯解释为食用后丢弃或者是因为灾难死于房中。要结合共出物和发掘情况等线索进行进一步讨论。
注 释
①根据发掘者提供资料。
② 袁靖:《中国古代的家猪起源》,《西部考古》(第一辑),科学出版社,2006年。
The Hebei Site of Wangqing County, Jilin Province; Late Bronze Age; Early Iron Age; Animal Bones
This article mainly analyses the animal bones unearthed from the Hebei site of Wangqing County, Jilin Provinc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late Bronze Age to the early Iron Age. Animal bones can be identified including red deer, roe deer, pigand ring-necked pheasant. Pigs with the largest number of bones are domestic animals and the rest are wild animals. It shows that livestock and hunting economy coexist, both of which are important means of obtaining meat at that time.The formations of the visible artificial traces on the surface of some animal bones are mostly because of the dismemberment and ea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