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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6-09-11陈立条贾伟强

物流科技 2016年8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冷链物流供应链

陈立条 贾伟强

摘 要:“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是超市和农户从供应链管理视角出发,超市直接从农户采购农产品,通过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将产品送到各超市门店进行销售,可以让农户、超市、消费者多方受益的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农超对接”作为一种多方共赢的发展模式,受到各方的追捧,在我国兴起了一阵发展浪潮,然而它在我国实践的时间较短,发展中必然会存在诸多问题。文章通过总结“农超对接”模式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促进它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农超对接;供应链;冷链物流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Agriculture super docking”agricultural product supply chain operation mode is the supermarket and farme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of supermarket direct from farmers to buy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rough the cold chain logistics distribution center will products sent to the supermarket store sales, multi benefit to farmers, supermarkets and consumers a new agricultural products circulation pattern.“Agriculture super docking”as a model for a win-win development, sought after by the parties, in China rise a wave of development, however it in China's practice time is shout, the development will, there exist a lot of problem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agricultural super codking”mode, makes a simple analysi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its better development.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uper docking; supply chain; cold chain logistics

0 引 言

我国农业传统思想严重,重生产、轻流通,农业发展的瓶颈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流通领域。农产品流通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农产品流通问题(表现在农民丰收的农产品烂在地里、农产品质量问题等)层出不穷,严重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减缓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于2008年12月1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

“农超对接”最本质的意义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入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多方共赢。然而实际运作的效果却是不尽人意,虽然农超对接描绘出美丽的蓝图(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农户和消费者分成中间环节利润,农产品质量安全获得保证等),但是各地普遍存在着农户、合作社、超市对接意愿不强,农户、合作社在与超市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超市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等问题,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展不利。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直接经超市销售的比例不足15%,这与国家出台农超对接政策的考量相去甚远。本文主要探讨“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农民、合作社和超市三方利益主体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优化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的对策建议。

1 “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发展现状及优势

1.1 “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发展现状

在农业部、商务部的支持下,“农超对接”发展态势良好。据统计,2012年全国有超过800家连锁超市开展了农超对接工作,在13个中心城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举办10场全国性的农超对接洽谈会,推动1 000余家连锁超市与1.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对接,带动“农超对接”试点项目投资40亿元,建设冷链物流系统145个,地区配送中心91个,产品快速检测系统190个,申请农产品品牌598个。实施“农超对接”后,减少了2~3个流通环节,流通成本平均下降10%~20%,零售价格降低10%~20%。初步统计,2012年71个大中城市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例升至17.8%,“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1.2 “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是多方共赢模式

“农超对接”模式是对传统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的革新和进化,是一种新兴产物,是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一场革命,同时也是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的新模式。价值创造决定“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竞争力,各主体目标实现及供应链中利益分配决定供应链主体合作的稳定性(供应链的稳定性),因此,“农超对接”旨在减少农产品流通众多中间环节,从而减少农产品交易次数,降低农产品物流损耗,减少农产品交易成本,最终起到降低农产品销售价格,提高农产品新鲜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供应链的竞争力和稳定性,实现农户、合作社、超市、消费者多方共赢。

1.2.1 超市解决了生鲜农产品货源

超市以往通过供货商或者直接从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这种方式中间环节多,中间商层层加价,超市不得不以加价之后的价格采购农产品,直接推高了超市销售农产品的价格,而且还伴随着来回的装卸、搬运,农产品损耗也要记入到产品售价中。最让超市担忧的是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由于中间环节多,农产品将难以追溯。“农超对接”可以有效地解决超市生鲜农产品货源问题,超市通过与产地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农户生产的农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直接进入超市售柜销售。蔬果超市的经营者认为,超市采用这种模式进货时,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和损耗,提升产品的新鲜度,超市可以得到质优价廉的商品,获得市场价格竞争优势,进而吸引更多客流来超市选购,提升超市的盈利能力。如家乐福超市腾出三分之二的面积用来销售鲜活农产品。

1.2.2 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经验,培育农产品品牌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超对接”模式下实现快速发展。超市与合作社对接过程中会提出相应要求,需要合作社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实现对接,这会促使合作社负责人详细了解“农超对接”的本质,改进合作社管理章程和组织结构,在“农超对接”这块沃土下快速成长壮大;同时,合作社在与超市的合作过程中会学习超市的市场经营与管理经验,会逐步养成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在“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加入合作社的意愿更强,增加农民合作社的规模,农民合作社利用连锁超市销售平台积极发展自身品牌,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1.2.3 帮助农户解决销售出路,增加农户收入

在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下,农户由于获取市场信息困难,往往根据经验生产,一旦市场价格波动大,农户极易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大农户还会碰到农产品销售出路问题,往往在市场价格低的时候,大片的农产品因销售渠道问题而烂在田里,形成“菜贱伤农”的情况。在“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只需要按照订单生产,产品达到超市的要求,超市根据购销合同无条件收购农户所生产的农产品,解决了农户产品卖难问题。农户与超市合作,超市采购的价格比农户卖给收购商或经纪人的价格要高,农户如果生产的产品质量好的话,超市会提高收购价格来激励农户生产高规格化的农产品,增加了农户的收入。超市还可以作为对农户生产的激励将中间商的利润返还给农民,提升农户的合作意愿,降低农户毁约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在“农超对接”中,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户的组织化水平,在与超市谈判时,可以获得更多合理收益。

1.2.4 消费者享受新鲜安全的绿色化食品

超市作为“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会对农产品生产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实现产品的安全可追溯性,确保产品达到超市上架销售要求,这样消费者可以买到放心的新鲜规格化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可以追究责任。超市采购部门直接到产地收购农产品,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商品更加低廉和新鲜,并且超市的商品明码标价,不缺斤少两,消费者权益得到保证。超市的购物环境干净、整洁,提高消费者的购物心情,特别是超市会安排特定区域销售特色品牌农产品,消费者还可以买到无公害的绿色有机农产品。

2 “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农户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

农户不能提供符合要的规格化农产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低。我国的国情是人多地少,存在着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农超对接”模式的发展。二是农户的意识差。大多数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低,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差,能够了解和认识到“农超对接”模式本质的农民更是寥寥无几,这对农超对接的推广工作更加不利,偏远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农民则更难享受到农超对接带来的益处。三是农户毁约的机会主义成本低。有些农户虽然与超市签订了订单合同,但是在农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时会将产品卖给出价更高的收购商,使得超市货源出现问题而利益受损;或者是农户将生产的次品放在一起卖给超市,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使得超市受损等。

2.2 超市经营成本高,投资风险大

超市从田间采购的农产品要上柜销售,需要经过挑选、整理、清洗、去根去叶、包装和安全检测等工序,这部分人工费用要计入超市经营成本;消费者挑选过程中产生的浪费以及农产品因水分蒸发、自然腐败等产生的损耗也要计入到超市经营成本中;超市雇佣科技人员对农户进行生产培训与指导产生的费用也要纳入到超市经营成本中。以上这些都推高了超市的经营成本,加大了超市的市场经营风险。“农超对接”模式下,超市要对农产品保鲜、冷藏、安全检测等设施进行投资,加大了超市的投资风险。一旦超市无法吸引客流,实现盈利的话,这将动摇超市参与“农超对接”的信心,不利于“农超对接”模式的推广。

2.3 超市税收负担重,超市付款周期长

目前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不需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然而超市企业经营农产品是需要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超市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购进农产品时可享受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但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其原因:一是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一,往往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连锁超市企业大多跨区域经营,但我国还存在地区分割,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无法进行跨区抵扣。税收负担直接影响着超市与农户对接的积极性。超市结款周期同样也影响着农户参与对接的意愿,农户由于生产观念和生产需要,喜欢现金交易,超市通过银行付款,往往周期较长,这与农户的意愿相悖,影响着农户与超市对接的稳定性,不利于农超对接的发展。

2.4 农民合作社发展滞后,没有形成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

农民合作社在农超对接中起着连接农户与超市桥梁的作用,它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农超对接发展的好坏。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合作社对政策依赖性强,往往成立的时间不长,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管理比较混乱,更不用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合作社很难令超市和农户满意。二是合作社规模小,农民入社率低。据农业部统计,目前我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有3 000万,约占我国总农户的12%,合作社负责人的文化水平以及合作社对社员的二次分配能力影响着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影响着合作社的规模,影响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三是合作社功能单一,品牌意识差。许多合作社在农超对接中仅仅起着联系的作用,把农户的农产品介绍给超市。其实农民合作社有许多事可以做,比如负责农产品的运输、仓储,更高水平的比如负责农产品的冷链物流、农产品的品牌开发等。

3 “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优化的管理对策

3.1 提高农户提供标准化农产品的能力

提高农户生产高标准农产品的能力,首先要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政府应该加大对偏远农村农民的“农超对接”政策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借助地方电视台、派驻农业科技骨干等方式,加强宣传和讲解,提升农民对农超对接的认识;超市可以出资开设农业生产培训,聘请农业科技人员加强对农户农业生产进行指导,提升农户农产品质量要求。其次要提升农民的组织化水平。政府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提升农户生产规模,提升农户与超市谈判地位。最后,降低农户毁约风险。超市组织农户参加市场经济培训课程,提高农户对现代市场经济的认识,降低农户犯机会主义风险的比例;超市制定合同,明确规定一方毁约应该承担的责任;超市还可以拿出部分节省下来的物流成本作为奖励,激励农户提供规格化农产品。

3.2 提高超市经营水平,降低农产品销售价格

超市要积极探索减少经营成本的方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一是降低超市经营的成本。超市通过介入农产品供应链全程,为农户聘请农业科技人员,开设农业生产课程,科学生产,提升农户的知识文化水平,按照超市的要求进行生产,同时,合理规划农产品配送中心,把从田间收集的农产品运送到配送中心进行分类、清洗、加工,然后配送到超市门店,减少超市对农产品分拣、整理、粗加工的人工支出,减少农产品的损耗,降低超市的经营成本。二是减少超市的产品检测成本。通过建立奖惩机制,把农产品质量检测交给生产方,对那些按照超市要求生产的农户,高价收购,降低他们的进场费,并提供好的场所销售这些产品,适当的可以免除部分产品的促销费来鼓励这些表现好的农户;对那些不按要求、产品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证的农户,以不提供市场信息、低价收购他们的产品甚至解除与他们的合作作为惩罚。

3.3 扩大现金交易模式,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农超对接实施的不好,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农户不适应超市的结账方式,超市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结账周期较长,赊购赊销现象经常发生,然而农户需要支付生产资料费用和采摘的人工费,具有较强的资金周转性,如果超市不能及时支付现金,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农户的对接积极性。为了吸引更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为超市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充实超市货源,超市可以拿出一定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建立超市、供应商、银行三方系统,合作社只需拿着超市开出的单据到指定银行提款即可,从而解决了农超对接中结账周期长的问题。13%的增值税抵扣可以间接减少超市的采购成本,降低超市农产品销售价格,可以实现农户、超市、消费者多方共赢的局面,为了减轻超市税收负担,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具体政策,如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发放与管理办法,积极完善农产品进项抵扣政策,下放税务部门职能,加快增值税抵扣审查等。

3.4 着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农民合作社起着连接农户小生产与超市大市场的桥梁作用,其发展好坏将直接影响农超对接的进程。合作社首先要建立规范化的管理章程,用现代企业管理思想来要求自己,并积极学习超市的经营管理经验,提升合作社的社会地位,为农户谋福利;其次要积极利用农超对接政策,依据合作社法,利用合作社渠道融资贷款,扩大合作社规模,形成规模效益,还可以利用超市巨大的销售平台和超市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发展专业化、标准化农业,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可以从绿色、深加工、科技含量上作文章)。最后合作社要摒弃思想禁锢,合作社负责人应该聘请具有农业生产、市场管理、物流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并加强对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的培训,对合作社进行改革,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农户和超市提供农产品运输、仓储,甚至深加工服务,实现第三方物流功能。

4 小 结

“农超对接”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一种新模式,如同所有新生事物一样,在起步阶段必然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不可能期望“农超对接”模式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获得所有农民的认可,它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出对策,促进它更好的发展。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农超对接”不仅是农民、合作社、超市的事情,而且它还是一个事关全社会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件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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