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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6-09-11临洮县委政研室临洮县农牧局

甘肃农业 2016年7期
关键词:临洮县农村土地全县

临洮县委政研室 临洮县农牧局

临洮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临洮县委政研室临洮县农牧局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有力抓手。作为传统农业大县,临洮县从转变经营方式入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入手,积极探索符合县情发展的农村土地经营路子。

一、临洮县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近年来,临洮县把土地流转作为转变农村经营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村改革的关键举措,从健全服务机构入手,在城里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18个乡镇的土地流转服务站,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以此为保障,全县土地流转稳步推进。

(一)加速形成“集约化”流转格局

临洮县土地流转起步较早,最初以土地置换、倒包的形式开展。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步伐的明显加快,规模流转渐成气候。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23.9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22.39%。其中,50亩以上的就有209户,全县土地流转呈现大面积、规模化的特点。流转用途多以特色产业为主,积极引导流转土地用于马铃薯良种繁育、蔬菜及中药材种植、花卉苗木繁育等产业发展,实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目前,全县流转土地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22个、7 610亩,蔬菜种植基地植基地27个、7 481亩,花卉苗木种植基地86个、26 042亩。流入主体呈多元型态势,全县土地流转逐步从农户之间的流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据统计,全县土地流转入合作社3.84万亩,农业企业3.67万亩,其他新型经营主体1.75万亩,促进了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规模性方向的转变,逐渐形成农、林、畜、草多产业经营格局。

(二)着力培育“多元化”增收体系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土地流转为平台,通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土地产出率,提高农民收入。一方面,积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依托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方面的优势,流转土地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现代农业,推行机械化作业,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解决了农民种不好地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引导专业合作社租赁农民土地或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探索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农业发展模式,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有效破解决了农民“不愿种地”的难题,实现了既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又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共赢目标。目前,全县通过土地流转新发展合作社91家,农业龙头企业23个,专业大户85个,家庭农场9个。

(三)有效助推“城镇化”发展步伐

临洮县在引导农户科学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世代耕作的土地上解脱出来,加快了城镇化发展。一是培养了大批职业农民,推进了农业现代化。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资源集中到有资本、懂技术的组织或“能人”手中,培养了一大批的“职业农民”,大大提高了利用率,增加了产出效益。二是释放了大量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释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可以外出务工或就地转化为企业、合作社等流转大户的“产业工人”,增加收入。三是解决了后顾之忧,加速了“城镇化”进程。土地流转有效解决耕地没人种、种不好和农民出不去的问题,促使他们走向城镇,或工或商,逐步融入城镇,梯次实现“工、房、人”的城镇化。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临洮县在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土地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一)思想观念陈旧

我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大多数农民传统观念较强,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恋土情结”和“小农意识”较强,大多数群众把土地当做“命根子”,对土地流转持反对或观望态度,担心流转土地后会失去生活依靠。有的群众认为现在依附于土地的惠农政策较多,对土地还存有增值预期,认为保住土地至少有利无害,在土地流转时“漫天要价”和“抱团死守”现象并存,不愿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潮中,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度。

(二)土地流转不够规范

在当前的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中介服务组织缺位,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运作体系和相关服务平台不健全,农民收入保障存在一定的风险,流转后土地掠夺性经营严重,造成土壤肥力流失。流转合同不规范,流转双方主体资格不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在发生违约事件后,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影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三)带动作用不明显

土地流转形成的新型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实力不强、集约化水平不高、市场带动能力弱的问题。据统计,全县流转的土地中,种植大户占流转土地的59%,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面积只占17%,且大部分以自我发展为主,在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部分新型经营主体是为了享受国家支持政策而注册,争取到资金后没有发展生产而留作他用,成了“空壳”,造成土地资源和国家资金的浪费,导致土地流转效益不高。

三、对全县土地流转的思考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在具体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

(一)加强宣传引导,解决思想上有顾虑的问题

充分利用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引导农民支持和参与土地流转。注重典型培育,通过典型示范、效益对比等方式,加强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方式、程序和意义的了解,改变群众的传统观念。强化政策培训,开展以镇村干部为主体的土地流转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程序方法,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带头流转土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狠抓确权登记进度,解决流转中权属不清的问题

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新添镇机场、W头两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坚持尊重历史和尊重事实并重的原则,综合运用调查了解、民主协商、基层调解等多种手段,狠抓工作进度,确保于年内完成全县181万亩(航测面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界限“四统一”,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五到户”,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实现集约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服务管理,解决流转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流转服务网络,健全县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流转服务站,配齐工作人员,在重点村设立流转服务点。加强对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收集,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网,逐步实现信息发布、交易和管理的网络化。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推行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流转工作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加强流转纠纷调处,依托县乡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基层组织,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种渠道,及时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程序不规范、权责不明确、资金不+现等突出问题,促进土地流转平稳有序推进。

(四)拓宽经营领域,解决带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围绕全县产业布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带动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组建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各村致富能人和有资金、懂技术的村社干部,牵头组建各村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合作社,吸纳本村农民以土地折股入社,创办养殖小区、蔬菜、苗木、花卉种植基地,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断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发展规模养殖、畜禽屠宰、果蔬保鲜等农产品种养加工业,积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的经营模式,规模流转土地,建立标准化产业基地和农业园区,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在在转变土地经营方式中的核心作用。加强职业培育,加大农民培训和劳务输转,增强农民实用技能,引导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或进入流转方生产基地务工,成为产业工人,增加收入。

(五)完善体制机制,解决扶持力度不大的问题

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规模经营合作社加大投入,将新增农业补贴、财政新增奖补资金、农业保险费补贴、农机具补贴、项目补贴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积极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使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依靠市场调节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健康运行,降低成本。建立抗风险机制,对进入土地流转市场的种植大户、企业业主的土地经营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估并建立档案。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基金制度,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要求土地流入主体按流转期限内全部流转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风险保证金,专户储存,用于解决复耕等问题,有效降低土地流转风险。

(编辑: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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